李淑秀
簡介:
李淑秀(Li,Shuxiu),
女 ,
61歲 ,
吉林省農安縣法輪功學員。李淑秀多病纏身,心髒病、肝炎、腎病、神經性偏頭疼、胃下垂、胃竇炎、嚴重的痔瘡、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無病一身輕。 一九九九年,她到一外資企業打工,不料四二五後,江澤民蓄謀已久的對法輪大法的迫害開始了,她也遭受各種迫害。遭監控、驅逐、辭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李淑秀來到北京。她就到天安門廣場煉功,被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被送到駐京辦事處關了一宿,第二天,吉林省農安縣公安局來人,把她用手銬銬到了吉林省警察廳六處錄口供,然後由農安縣公安局接回,送到五公裡看守所,後被國保大隊勒索了她五百元錢後放她回山東。 二零零零年三月,李淑秀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吉林省駐京辦,農安縣公安局把她放回了山東五蓮老家。五蓮公安局無緣無故把她綁架到拘留所拘留了十五天,把她攆出了五蓮老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李淑秀與兩名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被北京武警綁架到前門派出所。警察把她們關在鐵籠子裡十幾個小時,後她被農安公安局接回關在看守所一個月,之後又被勞教一年,送到黑嘴子勞教所迫害。 李淑秀去到當天,勞教所就問她還“煉不煉”,待她剛說出個“煉”字時,五、六個人(這幾個人分別是:王麗華、姓藏的姊妹倆,一個姓張、一個姓習的三大隊的大隊長)就對著她拳打腳踢了起來,又用電棍電她,她站不住,就在屋裡到處跑。他們拿了一張白紙給她,告訴她只要寫個“不煉了”就不電了,她違心地說了個“不”字。這次酷刑還直接導致了她大小便失禁。她還被逼做高強度的奴工。在被勞教期間,她還經常被抽血化驗。 二零一零年六月,因諸誠同修被迫害牽連到李淑秀,諸城公安局在全國范圍內發布了通緝令抓捕她。六月五日上午,她在辛安大集上講大法的美好時被綁架到辛安派出所,錄完口供後,辛安派出所通知諸城公安局,下午兩點多,諸誠610與國保把她綁架到諸誠公安局,戴上手銬、腳鐐,把她送進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在諸誠看守所期間,五蓮縣、莒縣公安局都去找過她,還給她非法錄像、非法審訊她。一次,他們非法審訊時,她被迫害得心髒病發作,臉色發青,送進醫院。 後李淑秀被送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王村勞教所,她的身體越來越差,冠心病、糖尿病、腎病等多種疾病一起發作,被送到警察醫院檢查,家人委托了律師申請復議,後於皇歷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由家人接回。 二零一一年,因一同修在集市上講大法美好真相時被綁架,李淑秀與另一同修到此同修家串門,恰逢薛家島派出所到該同修家抄家,她們也被綁架,被拉到薛家島派出所迫害,後來他們看她吐血才放她回家。 二零一一年,同修被綁架,李淑秀與另兩位同修一起請北京律師營救,因被監聽,吃飯時被綁架到長江路派出所,把她們三人送到大山看守所,後因看守所拒受,她們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二年,李淑秀在辛安大集上講大法真相被警察跟蹤、綁架,他們把她劫持到辛安派出所,把她關進小號裡,不讓上廁所,一名叫王星的警察和張姓警察非法審訊她,審訊過程中,他們將她雙手擰到鐵椅子的後背,然後用手銬銬住雙手,再用小繩系到手銬上,繩子的另一端則系到腳鐐上(腿、腳均被固定),逼問她東西哪來的,她不說他們就踢一下小繩,在他們踢小繩的那一瞬間,她感覺手銬要把手上的皮擄下來一樣,腳鐐腳脖子的骨頭則象被勒斷了似的痛痛難忍,王星還揚言,“不說就整死你”,就這樣他們整整折磨了她兩個多小時。後來他們送她到青島海慈醫院體檢,體檢結果不適合關押,最後大山看守所兩次拒收,他們才讓她兒子接她回家。 八十八歲高齡的老母親看到李淑秀受迫害的樣子,體重從一百二十多斤一下降到九十多斤,精神也變得恍惚。 李淑秀被勞教期間,兒子得闌尾炎,因沒錢醫治差點送命。後來,她從勞教所出來後,都沒錢給兒子舉辦婚禮。 綜上所述,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來,李淑秀被迫失去工作、被迫居無定所(其中被非法驅逐暫住地三次)、非法拘留了六次,被非法勞教了兩次一年零三個多月,無論從肉體上、經濟上、精神上、生活上、人格上都承受了非人的折磨,不僅自己難以承受,家人也備受打擊。而這一切,均源自於江澤民的對法輪大法的迫害與鎮壓。 因此現年六十一歲的李淑秀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監視/跟蹤;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手銬/腳鐐;
勒索錢財;
電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抽血;
非法審訊;
戴腳鐐/連體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省農安非法勞教大法弟子部份名單自99年7。20以來農安縣勞教了近150多名大法弟子,以下是部份名單。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王麗華
諸城市公安局
農安縣公安局
大山看守所(青島公安監管)
農安縣五公裡拘留所
黃島區長江路派出所
薛家島派出所
辛安派出所
:
王星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17日 2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