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
簡介:
李凌(Li,Ling),
女 ,
年齡未知 ,
北京市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她與另外十四名自動聚集起來的弟子登上天安門城樓,把“法輪修煉大法義務教功”及“法輪修煉大法簡介”的橫幅展示開來。十五名弟子當即全部被抓。李凌的丈夫是錦州輔導站副站長,在李凌上京之時已被關進了監獄。李凌的兒子也是大法弟子。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的三個審判庭對總共22名大法弟子進行了審判,被分別判處4個月到兩年不等的拘役或徒刑,李凌也是其中一名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東城區人民法院審判長曹宏斌審判李凌1年零6個月。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李穎麗簽署駁回李凌等11人上訴,維持原判。 姚紅、李凌為了開創學法煉功環境,被警察用手銬將雙手交叉旋轉成一定角度吊銬在牢房門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細細的手銬上。姚紅當場昏厥,此時手銬豁然而開,姚紅向後直栽下去,全牢房的人都哭著搶上去扶她起來。
迫害類型: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銬在某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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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大法上訴--記大法弟子李凌 (附上訴書)
1月28日審判的進一步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
李穎麗
北京市委六一零辦公室
:
曹宏斌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0日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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