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六月十日她們幾個功友在一起被派出所的人看見了,把她們帶到派出所強迫她們寫“保證書”。以後經常到家裡查看,有時半夜來。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她寫“法輪大法好!”證實大法,被抓到派出所關了一夜,第二天送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二零零零年六月十日被勒索261元。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杜蒙縣
責任單位及惡人: 他拉哈鎮派出所 杜蒙縣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9日 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