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竹茵
唐竹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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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唐竹茵(Tang,Zhuyin),
女 ,
70歲 ,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哈爾濱鎢鉑材料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唐竹茵去煉功點煉功,剛煉一會兒,哈爾濱動力區哈平派出所的警察就把錄音機給搶走了,把大法弟子們押送到哈爾濱動力派出所,說不准在外面煉功,唐竹茵說大法弟子們沒有觸犯國家任何法律。為什麼要抓他們,那些警察也不聽,說上級的命令。最後關押了三個小時才讓大法弟子們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唐竹茵去北京上訪,到北京還沒上訪就被便衣警察綁架了,搶走唐竹茵剛花三千元買的手機,然後把唐竹茵送到北京朝陽區看守所。 進去就讓每人花一百八十元錢買被褥,一進號間一幫犯人凶神惡煞把唐竹茵的衣服扒光,一盆冷水從頭澆到腳。衣褲又被那幫犯人搜索一遍,睡覺時犯人頭把全屋人擠在很窄的地方。第二天被哈辦事處的人接走,單位書記和一個警察把唐竹茵押回哈市,被非法關押在哈市第二看守所,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唐竹茵又進京和平請願,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直接被綁架到哈爾濱駐京辦事處,後被哈爾濱動力區中山派出所兩個警察劫回,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百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月,唐竹茵兩次去北京,被綁架到北京朝陽區看守所和市郊區看守所,都是當天半夜放回來的。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唐竹茵又去北京替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又被綁架,直接送到駐哈辦事處,當時去北京的人,只要是煉法輪功的就都抓。唐竹茵等五個大法弟子被哈爾濱動力區中山派出所的兩個警察給押送回來,把他們五人擠在兩個舖位上讓他們每人交二百元錢,回來後直接押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被關押一百天,在這期間家屬給交了二百元洗澡費,也沒讓洗澡。唐竹茵回家時看守所還管家屬要六百元錢說是伙食費,二百元洗澡費也沒給退。 哈爾濱香坊分局政保科王勝利讓唐竹茵家屬交三千元錢,說一年後你妻子不去北京就把錢還你,什麼憑據也沒給。一年後唐竹茵家屬去找王勝利要錢,王勝利不但不給錢,還讓唐竹茵去香坊分局政保科,問唐竹茵還煉不煉,煉還要抓呢,就這樣三千元錢也不給了。 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唐竹茵去貼真相資料,被哈爾濱南崗分局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哈爾濱市大法弟子胡愛雲、唐竹茵、范春燕等二零零一年七月份被投入萬家勞教所第十二大隊,剛進勞教所。幾名大法弟子堅修大法心不動,3天之後,暴徒讓她們每天坐硬塑小板凳,從早五點到晚九點,二十四小時不准離屋,保持一個坐姿,腿腫,大小便限時幾分鐘。 七月份大夏天,十幾個大法弟子被關在一個小屋裡,不讓開窗,還讓一些“轉化”的人包夾他們。 二零零二年,萬家勞教所所長盧振山去馬三家勞教所,學如何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回來就開始迫害。每個號間的法輪功學員都由一個男大隊長和三個男警察,從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睡覺,都在男警察的看管下,不穿號衣和胸卡,就被男警察帶到小號迫害,做“轉化”。 第二天,薛隊長和一個警察把唐竹茵帶到小號裡,讓唐竹茵雙手反背蹲著,他們倆人用大號電棍電唐竹茵的頭和手,那時唐竹茵全身長滿了疥瘡,加上關小號電擊,唐竹茵非常痛苦,他們還叫囂“這是上面的命令,我們是工具,要說理去找江澤民,我們是吃這碗飯的沒辦法。” 在萬家迫害兩年,二零零三年三月底,唐竹茵期滿才回家。 二零零六年八月,唐竹茵去同修家,被哈爾濱南崗分局六一零給綁架,唐竹茵當時手裡拿了一個電腦筆記本,被搶走了,價值四千多元錢。身上有兩百多元錢也給搶走,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又被送進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到集訓隊的第二天,警察於芳麗把唐竹茵帶到一個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空屋子,把唐竹茵的手反捆在一起,讓她站到凳子上,男隊長吳洪勳把繩子吊到鐵欄桿上,一直往上拽繩子,警察關傑把唐竹茵的雙腿捆住,把凳子撤掉,唐竹茵就被吊起來了。吳洪勳在上舖床上用電棍電唐竹茵的頭,於芳麗在下面電唐竹茵的手、胳膊,關傑使勁搖捆綁唐竹茵雙腿的繩子。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才把唐竹茵放下,後來唐竹茵的左胳膊和手很長時間不好使。 唐竹茵被調到七大隊,在七大隊每天要干超負荷的活,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每天唐竹茵都是一、兩點鐘才能睡覺,後來又被轉到哈爾濱前進勞教所。就這樣,唐竹茵於二零零八年期滿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非法勞教回家後,哈爾濱香坊六順派出所的片警趙警察要唐竹茵每星期去派出所一趟,社區和街道委主任也經常去家騷擾。唐竹茵就去女兒家住了。後來,女兒家的片警又去女兒家騷擾,給女兒造成很大的傷害。沒辦法,唐竹茵只好自己租房子住。 二零一五年六月,唐竹茵兩次控告江澤民對她與家人的迫害。本地區派出所的片警還給唐竹茵女兒捎話說,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都要拘留,關押十天到十五天。唐竹茵就給他寫了一封信,並告訴他起訴江澤民是合法的、是公民的權利,法輪大法是佛法,百利而無一害。希望他們明白大法的真相,別參與迫害,給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兩次去北京回來後,哈爾濱動力區六一零的人還叫唐竹茵單位的廠長要罰唐竹茵四千元錢,被廠長給拒絕了。唐竹茵幾次被綁架,家人為了讓她早日回家,到處托人找關系花了很多錢。這麼多年在經濟上給唐竹茵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下午,多名用手機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在公濱路與南直路交口處被大慶警察蹲坑綁架。現已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唐竹茵、蔡秀英、朱鳴鏑、李艷清、焦其華、趙麗華、霍曉輝、丁燕、郎寶華,有兩名法輪功學員因年紀大,被放回,七人被劫持至大慶市所屬的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泰康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後來,李力壯(男)、霍曉輝(男)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肇州看守所;唐竹茵、李艷清、丁燕、焦其華、趙麗華五位女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第二看守所。這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家屬未接到批捕通知書),構陷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 七名法輪功學員被胡路區檢察院構陷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據悉,此次迫害行動是由黑龍江省公安廳反×教總隊處長楊波、顧松海等人惡意操作,指使大慶市公安警察跨地區實施綁架的。警察還以疫情為借口,不告知關押地、不准家屬探視、不給存錢、存換洗衣物、日用品。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原定大慶讓胡路法院非法庭審因打真相電話而被綁架的哈爾濱七名法輪功學員,在法庭內外經過大約一個多小時僵持後,法院臨時決定延期開庭。在開庭的前一天,律師例行公事,多次給白景權院長、魏副院長、刑庭庭長、副庭長及主審法官打電話溝通第二天開庭事宜,但奇怪的是所有電話一律無人接聽。 遭受一年多的非法關押,唐竹茵老人身心受到巨大傷害,身體不堪負荷,目前已經住進醫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從上午九點多鐘到下午五點多鐘,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視頻開庭審理李力壯、唐竹茵、霍曉輝、丁燕、趙麗華、焦其華、李艷清等七名法輪功學員。 上午,七十歲的唐竹茵因身體極度虛弱,身體坐不直,無法支撐,卻被強迫帶著引流坐輪椅出庭。律師建議,這種身體不宜出庭,不是人性化執法,不講人道。法官薛強說,出了問題他負責。 唐竹茵的女兒看到母親無力支撐痛苦萬分,向法官請求,不要讓母親參加庭審。法警粗暴將唐竹茵的女兒帶出法庭。 預定開庭的時間到了,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公訴人封光遲遲不到庭,將近一個小時後,卻在視頻裡出現。 公訴人封光不出示本案大多數證據,僅僅出示一份所謂“證據”,竟然謊稱全部證據出示完畢,也未見任何物證出示。公訴人在未出示本案絕大多數證據情況下,以各被告人如果承認指控他們撥打反宣電話的條數認罪認罰就降一檔量刑建議3到5年,否則就是七年以上,具體到七到八年、八到九年、九到十年、十到十一年等。李力壯的辯護人質證中提及公訴人欺騙法庭,公訴人勃然大怒,但未做解釋。 檢察院公訴人封光誣陷說,幾名法輪功修煉者,在二零二零年一月到四月期間有組織的,每個人撥打了幾萬個號碼。但連法官和下面的律師、家屬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疫情期間有很長時間都限制出門,幾天只能出一次門,出門還限制很短的時間,從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到四月八日被綁架,不到100天的時間,而且中間正是疫情高峰,限制出行的時間和次數,怎麼可能有時間打出幾萬個號碼?違背常識啊!檢察院公訴人還不斷威脅說:“認罪,承認自己撥打了幾萬個號碼,就少幾年,否則就多判幾年。”而且所謂幾萬個號碼,即沒有撥打的手機卡號碼,更沒有在通訊公司調出的通話記錄,也沒有收到電話的人證,一個人證物證都沒有,無憑無據,就要重判,荒唐至極。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檢察院,置冠冕堂皇的法律和各種規定於不顧,當庭踐踏法律,誣陷法輪功學員,演戲走形式的開庭。而這種所謂“開庭”,在中共統治的中國大陸,是見怪不怪,習以為常…… 九月十八日看守所告知唐竹茵女兒,唐竹茵病情嚴重又住院了。九月二十六日看守所多次給唐竹茵女兒打電話,追問與法院溝通結果,再次說唐竹茵現在情況非常危險,不能拖著。九月二十八日看守所一天給唐竹茵女兒打8次電話,說唐竹茵病情十分嚴重,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不能再拖!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面對母親生命危在旦夕,唐竹茵女兒心急如焚,連續十多天給薛強打電話,他都不接聽。最後找到讓胡路區法院白院長反映情況,薛強才用了一個新的電話(15776502201)給唐竹茵女兒回了一個電話。說讓找區政法委(管法輪功的)姓常的(0459-6338122)人。唐竹茵女兒立即打電話給常姓官員反映她母親危在旦夕的情況,常姓官員答復說:法院是獨立辦案,只要符合條件就辦,我們(政法委)沒有規定(向我們請示),不會干預。並說當天他就與薛強通了電話,說了這個意思。 九月二十八日唐竹茵女兒再次與薛強通電話,這次薛法官態度還可以,強調不是因為疫情的原因,他們在九月二十三日就開庭了。他堅持開庭後家屬可以申請監外執行或申請保外就醫。家屬強調唐竹茵隨時有生命危險,最後薛強讓家屬給法院郵寄“變更強制措施”申請,他十一長假後再向領導匯報,現在沒有其它辦法。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周四上午9點,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預謀,對哈爾濱市香坊區七名法輪功學員李力壯、霍曉輝、唐竹茵、李艷清、丁燕、焦其華、趙麗華非法開庭。因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出現疫情,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通知延期。 三次開庭,均因公安辦案機關羅織的“犯罪”事實不清,無根、無據,以及公訴人封光及法官薛強履職缺失法律准繩,行為存在嚴重違法,遭到律師、家屬的控告、抗議,使得審理不得不終止。七名法輪功學員家屬聯名向大慶市、讓胡路區兩級人大、紀檢、監察、政法委、大慶市中級法院等部門,提出要求讓區檢、法兩院更換公訴人封光和法官薛強,並要求其退出員額檢察官、員額法官,依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二零二一年十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在偵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情況下,枉法對哈爾濱李力壯等七名法輪功學員下達非法判決:李力壯被非法枉判十年八個月,勒索罰金八萬;唐竹茵被非法枉判九年四個月,勒索罰金五萬;趙麗華被非法枉判七年五個月,勒索罰金四萬;霍曉輝被非法枉判七年三個月,勒索罰金四萬;丁燕被非法枉判四年二個月,勒索罰金三萬;焦其華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罰金三萬;李艷清被非法枉判一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二萬。 李力壯、唐竹茵、霍曉輝等法輪功學員不服非法判決,已上訴。 參加非法庭審人員有:讓胡路區檢察院趙巖松、封光;讓胡路區法院審判長薛強;陪審員程立、張喜艷;書記員陳帥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大慶市中級法院匆匆下發裁定書,(2021)黑06刑終261號,對讓胡路區法院枉法對哈爾濱李力壯等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決維持原判。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唐竹茵、趙麗華、丁燕、焦其華四名女法輪功學員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二月十七日,李力壯、霍曉輝兩名男法輪功學員被劫入呼蘭監獄。 親人無辜身陷冤獄,李力壯、唐竹茵的家屬決定依法申訴,為親人討回公道。二零二二年一月底,他們以郵寄形式向大慶市中級法院遞交了刑事申訴書,希望大慶中院重新審理此案。 二零二二年三月底,家屬收到了大慶市中級法院寄來的「駁回申訴通知書」。 二零二二年四月初,家屬電話聯系了大慶中院審監庭的法官陳浩,和她溝通,認為駁回申訴的理由不成立,這麼明顯的冤案不應駁回。陳浩心虛地回避案情,急忙說自己在開會,就掛斷了電話。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唐竹茵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六樓。 唐竹茵被劫持到六樓五組,組長是吳桂茹。吳桂茹一直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吳桂茹不但迫害本組的法輪功學員,還迫害其他的法輪功學員,當看到有法輪功學員不轉化,或煉功、背經文、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了等等,不論與她有沒有關系,吳桂茹就立刻上前與惡犯一起迫害法輪功學員。 六樓的法輪功學員每天被逼迫看誣陷法輪功的視頻強行洗腦,看邪黨的新聞聯播、酷刑坐小凳子,被貼身包夾,不寫邪惡的“四書”,還被弄到小件室、水房、廁所等沒人的地方酷刑、毒打、體罰等等迫害。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骨干有:高文濤(從九監區轉來的,50歲,哈爾濱人,很邪惡)、王敏、原竟芳、孫晶、陳洋、辛曉蕾及各組的組長。 監獄非常支持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大的事就是轉化法輪功學員,無論是警察還是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轉化的多,迫害的越殘酷給予的獎勵越多,給獎金、給物質、給加分、給減刑、給接見、電話、通信等等,對犯人來說最想得到的就是減刑回家,監獄裡的生活非常難熬,都想早日離開,八監區就抓住了犯人的心理加以利用,對法輪功學員不擇手段的侮辱、虐待及慘烈的酷刑摧殘。組長、幫教都是挑選心狠手辣的犯人,監獄利用犯人的凶、狠、霸、毒、匪來摧殘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轉化法輪功學員,監獄就與警察的政績、獎金掛鉤;幫教、組長也同時得到獎勵,以此減刑早日回家。很多犯人爭搶當幫教、組長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在監獄的教唆與支持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加肆無忌憚。 在黑白顛倒的人間地獄裡,每天的肉體和精神殘酷折磨,使唐竹茵的身體很差,特別是膽疼的很厲害,犯病的時候,痛苦的生不如死。八監區硬性規定每天晚上都去大廳坐小凳看新聞聯播、唱紅歌,每星期還有一整天到大廳集體洗腦,看歌頌邪黨及法治的視頻,進行洗腦。獄警不管人能不能吃飯、能不能睡覺,身體弱的怎麼樣,只要扶著、把著還能坐住的都被攆著到大廳去強行洗腦。唐竹茵身體虛弱的實在起不來床,周圍人拽著、把著坐都很困難,就只能在監捨躺著。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坐小板凳;
綁架/劫持;
電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長時間吊拷;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騷擾;
迫害親屬;
非法關押;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非法批捕;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審判;
非法提審;
非法罰款;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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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大法弟子受迫害紀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六樓五組
組長吳桂茹
骨干:高文濤(從九監區轉來的,50歲,哈爾濱人,很邪惡)、王敏、原竟芳、孫晶、陳洋、辛曉蕾
大慶市中級法院:
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東風路8號,郵編:163313
電話:0459-682900X (尾號從001依次至010都是法院領導的辦公電話)
代理院長田守明
副院長:王言斌、李卓琳 13359596123、謝洪程 13936939383、沈洪慶
審判委員會委員:
張潤柏 13804689560
李樹民 13836900002
刑一庭庭長楊晶 0459-6829123、15304860067
刑二庭庭長周廣彬 13836950950
民三庭庭長叢海彬 13936887687
閆子路、王東輝、孫文斌
本案直接負責人:
審監庭庭長由艷
法官陳浩 0459-6829159、15304860196
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辦案人員:
1、省公安廳機關反×教總隊(中共是地地道道的邪教)
地址:哈爾濱南崗區中山路145號 郵編:150008
總隊長:薛世謙13904512211
副隊長楊波15945183001
顧松海:13804536212
2、大慶市公安局
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 郵編:163311
局 長 史衍芳
副局長 孫化呈(負責分管龍南公安分局)
副局長 蘭乘水(負責分管國保支隊)13394663399
國保支隊
電 話:0459-6066293
副支隊長 華長城18546931348
大隊長 馮海波13089051888 15045899010
大隊長 劉國棟13836879666
參與了本次綁架的國保警察有:楊振東、張振飛、孫鳳文、楊繼軍、何巍巍、胡嘯、王春宇、欒景海
3、大慶市網絡安全保衛支隊
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秀水街9號 郵編:163000 電話:0459-6374179
參與警察:王澤民、於昊、李迪、孫海洪(濤)
4、大慶市龍南公安分局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區金盾街1號 電話:0459-5999110
局長 張寶東 13359838341 18945601900 6286166(宅)
政委 葛慶安 18603678686 15304590007
刑偵副局長 姜立波 18945600608 13329503377 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長 孫 毅 18945601161 6393381(宅)
社區副局長 欒立江 18603678409 13394650799
紀檢書記 王紅軍 13394653399 18603678926 5591658
辦案隊長 李 楊 18345408555
辦案警察 黃凱辰 13359616605
其他直接參與警察:丁青東、賈鵬成、張冬松13339398555、王皓、張國軍、周鳳山、高巍、高雪峰13212922596、東晨輝、王作鵬、肖振威、趙賀、尚方劍、馬正彬、孫雲?、劉揚、齊鐵元(光)、孫健、馬義航
5、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
地址:大慶市讓胡區玉門街139號,郵編:163453
Email:jcy5974777@163.com
檢察長 阮之華 0459-5974999
副檢察長 趙巖松13359590310(主管)
偵察監督科(負責批捕)0459-5974401
科長 朱赤紅 13359590355
劉笑臣18104592167
公訴科
公訴人 封光0459-5974007 0459-5974201 18645990001 13351196789 13089060016、13159835666
丁寧 15904596306
其他參與人員:周俊穎、鄭弼勇、祁曉麗、王釗、孫鈺琦
6、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西苑南路西苑街301號 郵編:163453
院長 白景權 0459-5509009 5509001 13936708080
副院長 魏文斌 0459-5997575 13359596118(管刑事案)
副院長 張書琦(女)0459-5977552 13359596011
庭 長 施宏濱13359596012
辦案法官 薛強13836990471
法 官 張欣樂13359596629
書記員 陳 帥13936855473
陪審員 程 立 張喜艷
大慶市龍南分局
電話:0459-5999110
局長:張寶東 13359838341、18945601900、0459-6286166(宅)
政委:葛慶安 18603678686、15304590007
刑偵副局長:姜立波 18945600608、13329503377、0459-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長:孫毅 18945601161、0459-6393381(宅)
社區副局長:欒立江 18603678409、13394650799
紀檢書記:王紅軍 13394653399、18603678926、0459-5591658
辦案警察:黃凱晨 13359616605
辦案隊長:李楊 18345408555
肇州看守所:0459-8522861 8522831
張警察15765893451 卞德坤 15164588018
大慶市第一看守所 4596036006
所長 溫曉光 18945601869
獄警 於靜、張志宏、彭麗峰、遲娜
大慶市龍南分局:
地址:大慶市讓胡區金盾街1號 區號0459-5999110
局長張寶東 13359838341 18945601900 6286166(宅)
政委葛慶安 18603678686 15304590007
刑偵副局長姜立波 18945600608 13329503377 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長孫毅 18945601161 6393381(宅)
社區副局長欒立江 18603678409 13394650799
紀檢書記王紅軍 13394653399 18603678926 5591658
辦案警察 :黃凱晨 13359616605
辦案隊長 :李 楊 18345408555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
黑龍江省公安廳
:
楊波
朝陽區看守所
大慶市公安局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
關傑,
於芳麗,
盧振山,
吳洪勳
朝陽看守所
讓胡路區法院
大慶市中級法院(大慶市中院)
黑龍江省政法委
:
顧松海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六順派出所
哈平路派出所
南崗區公安分局
前進勞教所(前進戒毒所)
大慶市公安局龍南分局
大慶市第二看守所
香坊區中山派出所
泰康鎮看守所
哈爾濱市香坊分局
:
王勝利
讓胡路區檢察院
:
封光
動力區六一零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8日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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