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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鳳英

簡介:
趙鳳英
(Zhao,Fengying), 女 , 五十多歲 , 黑龍江省阿城市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中共打壓法輪功,一切都變了,阿繼電集團領導在中共江氏集團的控制下,利用廠公安處,采取各種強制手段,逼迫趙鳳英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強制她寫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單位不讓趙鳳英工作,不法官員每天都到車間,強行帶她去廠公安處,不讓她坐著,一坐下就拽她起來,還播放誣蔑法輪功的錄音強行對她進行洗腦,並侮辱她的人格。

二零零一年元月的前兩天,車間主任李明又來她家找她,讓她去一趟公安處,處長金忠學讓她寫保證,她不寫,金忠學就誘騙說:你不寫保證總得有個理由吧!寫個理由就可以回家。

一月十九日,趙鳳英正在家准備過年的東西,車間的韓守鋒、肖瑞廣來到她家,騙她說:車間有事,讓你去一趟。於是她和他們來到了繼電器廠公安處,到那就把她看起來了,強迫她寫保證書,她拒絕,他們就給她扣上了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綁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70天,而後又送往強化洗腦班14天。同時勒索她家人二千元錢。

在洗腦班的房間裡,她被禁止走動,受到精神上的折磨,每天都在恐懼中度過。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被繼電公安處主要責任人金中學勒索1600元錢。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突然來了一伙警察到趙鳳英家敲門。家人說:走吧!家不能呆了。於是她帶上衣服被迫流離失所兩個多月。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趙鳳英正在工作,被廠公安處陳偉等人強行帶到廠公安處,不許出去,中午不准吃飯,而後又強加罪名,無辜被非法關進阿城第二看守所,最後因絕食導致胃出血,於九月二十八日被接回家。由於繼電器廠公安處及河東街派出所民警執法犯法,亂抓無辜,給她從精神到身心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至今(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尚未康復。

二零零三年臘月二十五這天,趙鳳英上班剛走到廠大門口,就被公安處趙力軍等人架出廠外,不准她上班。她來到廠信訪辦說明情況,信訪辦的人打電話詢問。公安處金忠學說:她不寫保證書,就不准她進廠。

於是趙鳳英先後找到廠負責人賀德寶、張萬貴討說法。張萬貴說:必須得寫保證書。她說:信仰自由,修“真善忍”沒有錯。於是她又來到車間,公安處的陳力成和另一個人早已等候在那了。她轉身想走,他們倆沖上來,一個人拽她一只胳膊,就往公安處拽。她極力反抗,高喊“公安處又抓人啦”,招來很多人圍觀,她才免遭綁架。

此後趙鳳英開始了漫長的找回工作的歷程。廠大門不讓她進,她只好給阿繼集團董事長朱大萌打電話,要求恢復她的工作,他就無理要求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她又給賀德寶打電話,他無理拒絕。

無奈趙鳳英又去找蘭桂珍,要求回去工作,她仍然要求趙鳳英寫保證。趙鳳英給她講她煉功後的變化,蘭桂珍卻說:你做的那麼好,你加入共產黨吧!趙鳳英告訴她,她是有神論者,相信善惡有報,共產黨打壓法輪功,反對“真善忍”,崇尚假惡斗,助長社會不良風氣,過去我沒看透,可現在她真正明白了,中共宣傳的都是假的,顛倒黑白,無中生有,全是謊言。

從二零零三年初到二零零四年底,這期間單位一直不給趙鳳英開工資,說是公安處給扣下了。

二零零五年她被開到待崗辦,每月才開一百多元錢,根本無法生活。

二零零七年待崗辦人員打電話,說交勞保費。廠裡已經兩年沒給她開工資,孩子又上大學,她哪裡有錢交呢。他說如不交就開除,到那時什麼都沒有。實在是被逼無奈,只好被迫解除了工作關系。

這就是阿繼電集團的中共黨官朱大萌、賀德寶、蘭桂珍、張萬貴、金中學等,在中共的淫威下對趙鳳英的迫害。他們對她的不公正對待,剝奪她的信仰自由,綁架她到看守所、洗腦班,勒索她的生活費,扣發她的工資,剝奪她的工作權利,已經觸犯了《憲法。》、《刑法》,行為已構成犯罪。

參與迫害趙鳳英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的,還有阿城河東派出所警察韓洋等。自中共邪黨打壓法輪功以來,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扣押部份法輪功學員身份證至今(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未還,經常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伙同原阿城繼電器廠公安處金忠學等多次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在其調離河東派出所兩年後,二零一一年剛剛調回河東派出所,就帶著相機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拍照、錄像,說什麼這是工作。

二零一七年九月,哈爾濱市阿城區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有的到單位,有的來家裡。已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騷擾。在家的,警察直接問還煉不煉法輪功。沒有在家的,警察朝家屬要法輪功學員的電話號,采取各種形式騷擾法輪功學員。
現在已知道家敲門遭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河東派出所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張成、趙鳳英

迫害類型:
誘騙/利誘綁架/劫持非法關押洗腦/送洗腦班逼迫放棄信仰勒索錢財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綁架未遂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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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阿城市第二看守所
河東派出所 : 韓洋
阿城市繼電器廠 : 李明韓守鋒肖瑞廣賀德寶張萬貴蘭桂珍
阿城市繼電器廠公安處 : 陳偉趙力軍陳力成朱大萌金忠學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9日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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