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琳
簡介:
張琳(Zhang,Lin),
女 ,
70歲 ,
濟南大法弟子。濟南工商銀行退休職工。2000年10月27日被送到濟南歷下區法輪功教育轉化學習班。2000年11月31日被送精神病院。 曾被濟南市歷下區“六一零”李東方打得腦子疼痛很長時間不能自理。二零零七年張琳被迫害那次,李東方打了張琳三次。一次是五指抓頭頂,第二次是用手指按眉心,第三次是手掌打頭,還惡狠狠地邊打邊污言穢語地辱罵,直至張琳被打得口吐白沫,渾身抽搐,精神失常後才被送醫院。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天)下午一點左右,張琳家來了四個人,三男一女,穿著便衣,卻用警察的口氣對張琳說:「有人舉報,說你還活動。」並說:「我們來問一問。你年歲大了,就不用上派出所了。」 其中有一個男的對張琳老人說:「你不認識我,咱們重名。」老人一看,這個人是濟南市歷下區科院路派出所的警察,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有一次張琳老人發資料,被警察發現綁架,當時參與迫害的就有這個警察,原來他也叫張琳。 警察張琳說:「你現在身體胖了,頭發黑了。」說老人張琳身體變好了。老人說:「我煉功煉好的。」警察張琳說:「你還煉啊!國家不叫煉!」老人說:「煉!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江澤民也代表不了國家。」就給他們講真相。 另一個人在旁邊錄像,老人不讓他們錄。那個叫張琳的警察說:「你要與我們配合。」老人張琳說:「我還與你們配合啊!李東方(濟南市迫害法輪功的一個惡警,派出所所長)打我,你們不管,你們還說送我回家,結果把我送到勞教所。這就是你們所說的配合!你們這些大騙子!」 這時他們跑到老人房間,搶走了一本《轉法輪》、三本《洪吟》、兩個MP3、一個收錄機、新經文、《明慧周刊》、師父法像、真相幣、筆記本、台歷等。他們跟老人張琳說她犯法。老人說:「李東方打我犯法吧?你們才是執法犯法!」然後老人就走過去把桌子上他們記錄的東西抓到手裡。這時那個拿錄象機的過來搶。老人不讓他搶,也不讓他錄。 老人已經七十歲了,這三男一女的警察,都是身強力壯的青壯年。張琳老人搶不過他們,見他們又不講理,氣的全身哆嗦。老人張琳的大兒子抱著老人,他們四個人就拿著東西走了。 2015年12月28日,濟南歷下區科院路派出所五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張琳的家,強行把她騙到派出所,逼迫她簽字承認訴江是錯的。73歲的張琳被扣留5個小時,身體出現不正確狀態,惡警們怕擔責任,只好把她送回家。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送入精神病院;
毒打/毆打;
打罵;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22182.html#16112234929
濟南不法警察騷擾七旬老太
濟南市歷下區“六一零”惡人惡行
濟南大法弟子張琳被送進精神病院
責任單位及惡人:
歷下區科院路派出所
:
張琳
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局610辦公室
:
李東方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7日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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