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穎
簡介:
石穎(Shi,Ying),
女 ,
23歲 ,
黑龍江省大法弟子。原齊齊哈爾大學學生,家住穆稜市。一九九九年五月修煉法輪大法,學校多次找她寫保證、交書、寫揭批等。二零零零年十月末,發大法資料被送至保衛處,後被轉至文化路派出所,遭到警察打罵威嚇,逼問網址來源,被用手銬將雙手後綁掛至門上。搜出的一百多元錢未返還。 後轉至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因身體不適,同時她父親通過一親戚才免被勒索而“取保候審”。 二零零一年四月末拒絕參加“揭批會”後, 她被以“家訪”為名送至家中告知被勒令退學。之後離家出走。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牡丹江穆稜市國保大隊臧殿旭、李博,穆稜市八面通鎮第一派出所張學波,第二派出所李明超等人綁架了穆稜市八面通鎮的孫士偉、石穎、曹淑芳、高永麗與弟弟高朋光五人。五人家中大量個人物品被搶劫。 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被非法刑事拘留。曹淑芳因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體檢不合格,沒有送看守所,二十五日凌晨兩點被放回。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五人被牡丹江海林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後來被非法起訴到牡丹江海林市法院。大概八月十五日左右,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通知曹淑芳到海林法院去一趟,法官姜新昆拿出檢察院建議量刑書,告知他們五人將被非法判刑七年,還將被處以兩萬罰金。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獲悉,牡丹江市穆稜八面通鎮五名法輪功學員曹淑芳、石影、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被構陷到海林法院。目前,石影、高永麗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高朋光和孫士偉被非法關押在八面通鎮看守所。石穎剛被從牡丹江海林看守所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繼續非法拘禁。 石穎,穆稜市移動公司員工。石穎被非法關押期間,檢察官陳肖雪給她施加壓力,讓她轉化,說不轉化就判6-7年,工作沒了,她侄兒剛考上國防大學也要受影響等。 海林市法院通知律師於十月二十七日對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石穎、曹淑芳所謂“開庭”,這幾位法輪功學員都請了辯護律師。但是律師從遙遠路途匆忙趕到法院,告之開庭取消了。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黑龍江省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對穆稜市四名法輪功學員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石穎進行非法庭審。三名律師為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做了無罪辯護,信仰真、善、忍無罪。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下判決,高永麗被誣判六年零十個月,高朋光和孫士偉被誣判六年零六個月,分別處以兩萬罰金。石穎被誣判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黑龍江省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對穆稜市四名法輪功學員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石穎進行非法庭審。三名律師為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做了無罪辯護,信仰真、善、忍無罪。 三位法輪功學員正念非常足,堅決不認罪,認為信仰真、善、忍何罪之有。法官沒打斷律師說的話,法庭也做了記錄。海林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公訴人閆明走出法庭後私下罵三位律師。 法院規定每家只允許進去兩個人旁聽。開庭前,穆稜市警察將高朋光妻子和高永麗女兒騙到派出所,並騙她倆簽字,成了高朋光和高永麗所謂的“證人”,被海林法院強行取消了旁聽的權利。於是,高朋光妻子向法官姜新昆遞交“取消證人申請書”,姜新昆不接收。 七月二十日,海林市法院下判決,高永麗被誣判六年零十個月,高朋光和孫士偉被誣判六年零六個月,分別勒索罰款一萬元。石穎被誣判一年零三個月,勒索罰款三千元。因被關押期限到了,已被放回家。海林法院只通知了當事人,沒有告訴律師和家屬。 七月二十七日才通知律師,而七月三十日就是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 二十九日上午,高朋光家屬拿著高朋光的《上訴書》來到海林法院遞交,法官姜新昆不在,家屬給姜新昆打電話,說要交給書記員代收。姜新昆不讓書記員收,還問家屬怎麼簽出來的上訴書?並虛偽地說:我們自己去穆稜市看守所取。家屬說:“我親自來交你都不接,你還能取?”他們無語。最後家屬無奈,只好用郵政EMS快遞以郵寄的方式遞交。 三十日姜新昆仍然拒收快遞郵件,家屬對姜新昆的違法行為准備控告。 高永麗、孫世偉、高朋光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冤判,改判當事人無罪。牡丹江中級法院不開庭審理,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法輪功學員石穎被冤判一年三個月,原單位(中國移動有限責任公司牡丹江公司穆稜分公司,已在職十七年並轉為正式員工)單方欲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她的工作和生活陷入困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銬在某處上;
逼迫放棄信仰;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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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法院預謀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非法庭審孫士偉、高永麗、高朋光、石穎四位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穆稜市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年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14376.html#201028234629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4178.html#201023232256
黑龍江省牡丹江穆稜市八面通五位大法弟子面臨非法開庭
牡丹江市曹淑芳等五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海林法院
哈爾濱市大法弟子被迫害勒索的部份名單
相關單位及個人:
涉案人信息:
海林市法院:黑龍江省海林市人民大街,郵編:157199
法院辦公室電話:0453-7117286,7117213,7117218
法官:姜新昆 13045340737,13904834266,0453-7117271
法官助理:曲芳慧
書記員:張小雪
陪審員:梁晶,趙玉英
海林市檢察院:黑龍江省海林市海煙路456號,郵編:157199
海林檢察院辦公室電話:04537103910
電話:0453-7223350
副檢察長也是公訴人:閆明13904531973,0453-7103902
助理:林江
穆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長征路235號,郵編:157501
電話:0453-3122592
大隊長,臧殿旭,18946333388
李博, 13274579000
教導員,李艷春,13945320989,0453-3186375
胡德才,15545316888
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黑龍江省牡丹江穆稜市八面通鎮東風路,郵編:157501
電話:0453-3123329
所長室:0453-3133778
值班室:0453-3123329
宋明超:13351735151
鄭運興,婁華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八面通鎮新村街127號
電話:0453-3121105
所長:張學波 13836321111
唐雲飛
穆稜市政法委:
副書記610主任:趙祥軍,15245351989
副書記610辦:徐立友,0453-3123919,13514510056
田可柱:3136399,3121618,13904532618
管文臣:3128823,18346311009
陳麗霞:3188839,18104533455
胡福運:3137515,3125872,15904637361
張阿林:3185797,3135339,13766638878
維穩辦:
韓冰:3187781,13836381930
市委防范辦:
陳麗霞:3188839,18104533455
胡會全:3122800,3182166,13224633666
穆稜市政府市長:王志剛(0453)3122447
八面通鎮政府:
邪黨委書記,穆琳:15045306777
鎮長,藍非:13009897267
邪黨群書記,蘇仲偉:13836385568
副鎮長,吳海軍:13946359669
涉案人信息:
黑龍江省牡丹江穆稜市公安局
電話:0453-3122592
通訊地址: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長征路235號
郵編:157501
局長:郭千裡
國保大隊:
大隊長臧殿旭:18946333388
李博 13274579000
教導員,李艷春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海林市蓮花路1號,郵編157199
電話:0453-07321008傳真0453-07321008
院長,李輝,7231001、15146300001
副院長,於游洋,13115338888,7321002
執行庭庭長,崔海峰,13946363555
刑庭庭長,郭冬梅
海林法院執行局其他人員:
局長,翟彪,18944530305
副局長,趙剛,15846480808
庭長,陳富友,13945379888
副庭長,王艷萍,13766649777
王希慶,13836329987
翟曉東,13766641118
王德輝,13039711108
王斌,13009898528
姚春華,13664530011
呂振寧,13019055393
高振松,13069838097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
建華區文化路派出所
海林市看守所
牡丹江看守所
海林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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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新昆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25日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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