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桂芬
簡介:
梁桂芬(Liang,Guifen),
女 ,
68歲 ,
廣州茂名市法輪功學員,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日,法輪功學員梁桂芬去北京上訪,抓回被非法關押在電白第二看守所半年,罰款700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中共警察先是綁架李坤與李坤的兒子李鑫華,李坤被非法判刑十四年,不滿十八歲的李鑫華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又把梁桂芬綁架走,留下年邁的婆婆一個人在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中午,610人員與30幾個惡警開了四輛車在李坤家周圍監視蹲坑。12點過後有一部份法輪功學員離開。當時李坤的妻子梁桂芬正在田裡干農活,接到家裡的電話叫其回家。 12點45分左右,梁桂芬回到家開門時,兩頭巷子蹲坑的惡警和外面的惡警在坡心鎮管區頭目鄭國材和610辦主任賴標的命令下指證屋主梁桂芬的身份,迅速30幾個人把梁桂芬家團團圍住。梁桂芬見有惡人跟蹤並意圖進屋,連忙大聲叫樓上14位法輪功學員快下樓離開。可惡警已把巷口兩頭封死,不准外人出入,同時把大門堵住,並強行闖入屋內。 不法警察四處搜刮,床頭、床尾、廁所、廚房、雜間四處亂翻,連李坤的老母親楊美瓊(86歲)的衣櫃、箱子了亂翻一遍,見到幾十塊錢也要搶走。下午2點50分左右,不法警察強行將梁桂芬等14名法輪功學員推上面包車,把14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茂港區小良鎮戒毒所。 八名法輪功學員在第二天回家;凌秀、宋雪梅、梁秋媛、梁華珍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茂名洗腦班迫害;電白縣觀珠鎮法輪功學員程水玉,被轉到電白水東迫害;梁桂芬被非法拘留,被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家屬到茂名市茂港區“610辦公室”要求放人,辦公室一人員說:國保的人不在,第二天你們再過來。十一月八日,家屬再次到茂名市茂港區辦公樓,辦公室人員又說:你們要找的人不在,下去等。並將家屬趕下樓。在門衛室,家屬向門衛表明來意後,門衛幫家屬打電話給茂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陸祥輝,向其講明家屬在等他。但陸祥輝一直不露面。 最後,趕來與家屬會面的是茂港區坡心鎮派出所副所長楊奎,同時勸善:“法輪功在中國合法的,梁桂芬等人沒有犯到任何罪,你們不按法規去辦事,等於知法犯法……” 楊奎說他不是參與者。家屬揭穿他說:“那天你就在現場參與綁架,你怎麼說你不是參與者?” 楊奎不敢出聲了。 另一名家屬希望能見梁桂芬一面。楊奎說:“現在是考察時候,不能見。”家屬追問:“我的親人是殺人還是放火?為什麼不能見,我現在要求是無條件放人。你去查查你們去綁架那天,當時圍觀及近鄰的人都說你們是土匪,連別人家的私人物品都劫走。這些老年人在家學“真、善、忍”法理,又不是做壞事,被你們這幫人沖進去綁架走。梁桂芬的丈夫李坤,被非法判刑十四年,現在還未放回,怎麼還不放人?現在又綁架他的妻子……”還不等家屬說完,楊奎插口說:“(梁桂芬)知道(要關監獄)十幾年還煉。”家屬反問:“知道十幾年還煉?個人的信仰有錯嗎?又不是做壞事,煉了身體又好,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梁桂芬的另一名家屬說:“我很佩服梁桂芬,這麼多年在家照顧八十六歲的婆婆,又要顧家。”最後家屬強調要求放人。楊奎最後說:“現在是法院怎麼判就怎麼判,由法院判。”家屬繼續勸善。楊奎借口說沒空就走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梁桂芬的家屬收到一張十一月二十八日的非法逮捕證。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廣東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梁桂芬非法開庭。 梁桂芬本人和法輪功學員梁秋媛駁斥所謂的“公訴人”黃海濱的舉證為“不屬實”。法輪功學員梁秋媛更是當庭起立,表示願做梁桂芬的證人,指出黃海濱的證詞是偽造的。另外,親屬請的辯護律師竟沒有按照當事人的要求做無罪辯護。被親屬責問時,該律師無奈表示怕中共會要他的命。 十二月二十三日十點十五分左右,警車將梁桂芬從茂名第一看守所拉到達茂港區法院。公訴人是茂港區檢察院的黃海濱(女,四十多歲),審判長是茂港區法院庭長梁友斌。 在庭上,黃海濱用所謂“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荒唐指控梁桂芬,稱梁桂芬家裡有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在家宣傳法輪功活動,還舉出其余被綁架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供詞。 梁桂芬當庭指出黃海濱列舉的所謂證據不屬實。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之一的梁秋媛曾多次舉手要求發言,不准,無奈當庭起立,願做梁桂芬的證人,指控公訴人的證詞作假。梁秋媛指出,黃海濱所稱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證詞是偽造的。這時,法警過來阻止梁秋媛發言,並威脅梁秋媛,再說就離庭。梁秋媛對阻止她的法警說:都不合事實,是冤枉的。但由於被法警阻止,梁秋媛無法完整講清。 十二月二十四日,庭審後,所有十三位證人聯名寫出,當時被非法關押時所作的記錄、供詞全部是被威嚇、誘騙情況下簽名的,全屬逼供誘供,以及開庭當日,公訴人所讀的證詞全部不屬實。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聯名寫出真實情況,並要求茂港區法院按照法律正義審理,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梁桂芬。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再開庭走過場,對梁桂芬女士冤判三年半。審判長拒絕梁桂芬發言,匆匆散庭,整個過程約一刻鐘。親屬到茂港區公安分局伸冤,遭警察暴力。梁桂芬已經向茂名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梁桂芬仍被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 梁桂芬提出上訴,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茂名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有一位律師及梁桂芬兒子的姑媽為她作無罪辯護。當審判長黃昌文告知梁桂芬享有申請審判人員回避的權利時,梁桂芬依法行使回避權:申請所有共產黨員全部回避。黃昌文輕慢地說這個理由是不成立的,並准備繼續開庭。辯護律師提出:既然當事人提出這樣的申請,那就要按照程序走。黃昌文惱怒地說:既然如此,那今天休庭。 五月八日,茂名中級法院再次開庭。在開庭階段,審判長黃昌文聲稱經請示院長,梁桂芬提出申請共產黨員回避要求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具體不符合哪一條規定,黃說不出來),故駁回申請。茂名檢察院公訴人員也稱經請示檢察長,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駁回申請。黃昌文說如不服可申請復議。茂名中院和檢察院只依上級的指令,而不是依照法律條文,駁回當事人的回避請求,如何讓人心服? 最後審判長黃昌文問梁桂芬還有什麼要求沒有?旁聽席上親友中爆發出依法立即當庭無罪釋放的吼聲,審判長黃昌文、公訴人倉皇收拾東西奪路而逃;審判員李楠呆呆的站在那裡,被眼前的這一幕所震撼。法警失色,叫喊著趕快把梁桂芬手銬銬起來,好象怕親屬搶人一樣。 廣東茂名市茂港區法輪功學員梁桂芬女士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被當地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茂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梁桂芬提出上訴,梁桂芬目前被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 吳穆繼在任茂港區政法委書記期間,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紅十月管區法輪功學員梁桂芬女士,五十七歲,於二零一三年在家與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在一起通讀教人向善的法輪功書籍時,被當地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梁桂芬的丈夫李坤、兒子李鑫華也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遭到中共法院的誣判,李坤被非法判刑十四年,當時未滿十八歲的李鑫華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李坤仍被非法關押在廣東四會監獄。 二零一四年三月梁桂芬家屬向茂名市檢察院、中院、人大、婦聯等機關提前遞交了辯護詞和呼吁信,並於三月二十一日早上來到了茂名610辦公室,只有一名女工作人員(她不願說出自己姓名)接待了家屬,說主任他們都去廣州開會,只有她一人在這裡。當家屬問主任怎麼稱呼時,她不答,反問家屬身份。當家屬將辯護詞送給她看時,她瞄了兩眼便不再看了,並說:“這些東西我看還可以,要是主任看了,你們今天都出不了這個門了。”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四點鐘,電白水東東陽北街居委會人員方琳(音,女)和王某(男)帶領電白縣六一零主任郭某,同時跟來的兩名身穿制服、自稱是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住在水東東陽北街的李坤(梁桂芬丈夫)的姐姐家。這伙人從梁桂芬上訴案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開庭後第三次串門騷擾。最後這伙人臨走時,郭某帶著威脅的口氣說:你不要隨便帶人四處去,到時後果你自負。也許他也是受了上級610的指令對梁桂芬家屬說了這番話。 李坤在監獄被迫害期間,李坤家庭親人也不斷遭到“六一零”邪黨人員騷擾恐嚇,時不時抄家,李坤妻子、甚至我八十多歲的母親也被綁架到茂名市洗腦班(所謂的法制學校),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受不了極端恐怖的驚嚇,在二零零七年含冤離世。他曾經是參加過抗日戰爭的離休老干部。李坤善良無辜的妻子梁桂芬(所有認識她的人無不說她是一個賢妻良母、善良勤勞的好媳婦)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從田間干完活剛回到家,在家又被茂名市茂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坡心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現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受迫害。他們這個本來幸福溫馨的家庭,長期遭受中共六一零的迫害,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兩個兒子輟學,二兒子李鑫華與李坤一起被非法判刑五年,也曾經跟李坤一起在陽江監獄受迫害。 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電白區茂港區坡心鎮紅十月管區負責人鄭國材打電話給梁桂芬,說電白區國保大隊給他發來監控照片,照片中拍到有人出現在梁桂芬家門口,鄭國材說警察要梁桂芬說明照片上出現在她家門口的人是誰,去她家做什麼。電白區警察近日逼迫法輪功學員梁桂芬女士說明:在監控她家門口的照片裡出現的每一個人都是誰,說不上來就抄家!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非法判刑;
非法發布逮捕令;
非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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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茂港區法院:審判長梁友斌 辦0668-2688802
茂港區檢察院:公訴人黃海濱 辦0668-2682712
辯護律師:麥顥藍18926723566 辦0668-2897563
犯罪惡人名單:
坡心鎮委書記李昌輝
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政法書記:李金礦 辦公電話:2650100
坡心鎮派出所所長:周明 辦公電話:2650310
副所長:王毅
電白縣公安局一段長:阮忠(主管法輪功) 辦公電話:5515808
電白縣委書記:李喜氣 辦公電話:5522011 住:5533888 手:13902518038
政法書記:潘生 辦公電話:5530306 住:5522535 手:13902517381
電白縣610辦公室主任:蔡燕文 辦公電話:5115308
參與迫害人員與相關部門:
電話區號0668
茂港區政法委:
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海城二路區府政法委。郵編:5250270
書記吳穆繼:2688338、13828636128
“610辦”主任李康榮:2622882、2622880、13929770003人員:李永清、吳志雄
維穩綜治辦主任陳昌興13580098668
執法督查辦主任呂孔維13089761738
政工辦主任蔡東暉13702893288
坡心鎮“610辦”:主任高錦俅13929773188副主任賴彪13929775899
坡心鎮派出所:副所長楊奎
參與迫害者:秦亮(原茂港區坡心鎮政政府工作、現調到茂港區)
茂港區公安局分局:
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下海南路公安分局 郵編5250270
局長袁濤3966238、13929719799
副局長吳耿2688811、13929776188
副局長周明:2688889、13929776933
國保大隊長陸尚輝2687300、13902511787
指揮中心辦公室李周2912527、13929770021
刑警大隊長肖凱峰2688999、13500070086
治安大隊長毛國勝3966106、13929773578
李強2684088、13828681348
陳鋒2686666、18806690669
盧啟聯2688978、13809789878
李智2622068、13500070211
茂港區檢察院:
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下海南路檢察院 郵編5250270
電話:2689833
檢察長黃沛、副檢察長梁崇偉:13580092666
茂港區法院:
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海城二路法院新大樓 郵編5250270
院長李日清3969712、13902516712
副院長徐春暉2681802、13929772688
楊志榮2689109、13929776837
彭文昌2688109、13922031132
書記員車劍2686809、13902517039
刑庭庭長洪某某13828676190
茂港區原司法局
沈漢2689289、5520291、13929775668
李澤淮2688123、5512118、13509913618
馮佐13929772671、傳真2688148
參與迫害的警察警號:
FJ0516
FJ0588
FJ0589
441730
441732
441734
441765
221923
225442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電白第二看守所
茂港區坡心鎮派出所(電白區坡心鎮派出所)
:
楊奎,
江競雄,
楊寶全
電白縣公安局
:
陸尚輝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
:
鄭國材
坡心鎮610辦
:
賴標
茂港區610
茂名市中級法院
:
李楠
茂港區小良鎮戒毒所
茂港區法院
:
梁友斌,
黃昌文
茂港區檢察院
:
黃海濱
電白區政法委
:
吳穆繼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2日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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