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賢
簡介:
王永賢(Wang,Yongxian),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三河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王永賢去北京上訪。被抓捕後由燕郊公安分局楊希忠和李偉接回,送開發區扣非法關押九天。被楊希忠用電棍電、揪頭發、伸胳膊,彎腿,罰跪。期間,市公安局國保抄家三次,勒索五千元,開發區郝仲武局長勒索一萬元,這一萬元從丈夫的工資中逐月扣除。每月只給一百元的生活費。信訪辦也勒索丈夫七千元,丈夫被警察一次次的騷擾、威脅嚇出病了。 王永賢為了不連累家人,回東北老家。二零零零年七月,單位公安分處找她的兒子說出去處。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單位公安處梁志強追到王永賢東北老家要她寫保證書。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公安分處李偉來敲門騷擾。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單位公安分處政委韓瑞生追到老家騷擾。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早晨,三個燕郊公安分局的人來敲門,沒開。中午十一點多,又來來騷擾。下午又來敲門,敲不開門就去騷擾兒子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李偉和楊瑞生到家騷擾。 二零零三年,王永賢單位公安分處的藏冶(臧野)和李偉到家裡,李偉拿走一本大法書和經文。我和他搶。他說:“不抓妳就不錯了”。 二零零三年七月,藏冶(臧野)和李偉又到家騷擾。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河市國保警察到家裡恐嚇丈夫並要勒索五千元,說如果不給錢的話就綁架王永賢。(王永賢不在家) 2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騷擾;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抄家;
非法勞教;
迫害親屬;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部份法輪功學員十幾年來遭到的迫害
河北省三河市張子華、藏野等二十余名暴徒的犯罪記錄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三河市燕郊公安分局
:
楊希忠
燕郊開發區發展局
:
藏冶,
李偉
燕郊經濟技術開發區
:
郝仲武
更新日期: 2013年4月13日 0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