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國琴
簡介:
宋國琴(Song,Guoqin),
女 ,
六十多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大慶采油一廠地質大隊職工,家住大慶讓區西寨11—28—3—401.1999 年7月22日去省政府上訪被抓,拘留兩天一夜。強迫威逼寫“保證書”,一天沒吃飯。兩天一夜沒睡覺。從大慶公安局、讓區分局、西賓派出所層層建立案底,按 手印。然後強行抄家收書、煉功帶。大約99年10月份強行收身份證,至今未還。而且威逼恐嚇“簽字”。 2000年12月11日進京上訪,接回來後,西賓派 出所威逼寫“保證書”。2001年3月份大慶采油一廠退休老年辦強行辦“洗腦班”。2001年7月20日在市場門前被非法抓捕,被西賓派出所惡警長抓著頭 發往牆上撞,打頭、打耳光,惡毒謾罵。送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後送拘留所又關押15天,由家人要回。 2000年12月11日被北京市前門公安分局勒索1300元。被大慶駐京辦事處的時世進勒索1000元。2000年12月13日被大慶市采油 一廠老年辦的周建、岳桂英勒索1298元。 自從迫害法輪功以來,宋國琴家周圍警車不斷,樓前後都是攝像頭;警察、社區蹲坑、跟蹤,經常上門或電話騷擾。被非法劫持綁架六次。非法關押兩次,非法勞教一次(因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抄家;
騷擾;
威脅/恐嚇;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的部分事實(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市看守所
大慶讓區分局
讓區西賓派出所
大慶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14日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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