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樂珍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酷刑演示:折磨性灌食、野蠻灌食(繪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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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樂珍(Wang,Lezhen),
女 ,
44歲 ,
武昌鐵路小區大法學員。王樂珍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綁架,被非法勞教、判刑,家庭也被拆散。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王樂珍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王樂珍在《刑事控告書》中自述部分遭迫害的事實: 【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武昌鐵路小區大法學員王樂珍(女)和財大附近大法學員小黃(女)在某大學附近貼發真相資料時被邪惡非法抓捕,判一年勞教,被非法關押在何灣勞教所。 ********************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王樂珍在武漢理工大學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學校保安脅持非法拘留。當晚,二、三十人在場對王樂珍進行毆打、逼供,並攝像,致王樂珍身心巨創。王樂珍被武漢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喻家山派出所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王樂珍無罪不背監規,不穿牢服,看守所以王樂珍不背監規為理由,把她銬在床舖的鐵門上二十四小時站著,不能蹲,不能睡,不能上廁所,不能洗漱。 二零零二年,王樂珍被劫往武漢何灣勞教非法勞教一年。王樂珍被關禁閉室,每天二十四小時兩個吸毒犯包夾,每天長達十六個小時以上五、六個人圍攻,強行洗腦“轉化”。每天被體罰坐小板凳,臀部坐爛,身心飽受摧殘。王樂珍絕食反迫害被野蠻灌食。 【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王樂珍再次被綁架,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王樂珍被劫持到武漢第一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白天和其他人隔離開,單獨關小房進行洗腦迫害。時刻承受著包夾的欺凌和辱罵。獄警唆使意兩個刑事犯包夾在深夜對王樂珍進行毆打,並面壁罰站。因王樂珍不“轉化”,被剝奪探視權,不能購買基本的生活用品,斷絕外界通訊,不許說話,不許上廁所等等,不許向紀委或上級寫信反映情況。因為獄警的縱容包庇,包夾肆意辱罵折磨王樂珍不受任何處罰,還受到表揚獎勵或減刑。包夾不用勞動,靠整法輪功學員撈私利、享特權。 包夾人員被中共集團利用,無知的干著損德違法的事。獄警授權包夾整法輪功學員。直到法輪功學員精神崩潰寫 “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五書之後,才開讓法輪功學員比照一般的刑事犯”受刑”;犯罪集團整起法輪功學員毫不手軟,用盡邪惡手段。包夾勒索法輪功學員錢物,還威脅對外守密。每天向獄警匯報法輪功學員“轉化”的情況。再依”指示”的邪惡手段迫害。直到法輪功學員非法刑期結束。 販毒罪犯胡秋平“包夾”武漢法輪功學員王樂珍,經常故意找茬子整王樂珍,無中生有對她指責,事後報告獄警,讓獄警整王樂珍。 王樂珍不配合剪頭發,惡警張慶紅就不允許王樂珍買生活日用品(洗發水、牙膏、洗衣粉、衛生紙、衛生巾),惡警張慶紅和包夾犯人不僅不允許買,惡警張慶紅還唆使包夾犯人蔣慧群打王樂珍的耳光。為了“轉化”王樂珍,將王樂珍全身揪得青一塊紫一塊的。 王樂珍三年冤獄的迫害主犯有:監獄政法人員蔣春,三監區楊姓教導員,曹姓教導員,獄警羅芳、楊帆、彭汝琪、其他獄警。刑事犯包夾人員有:胡春萍(販毒犯)、張慧芳(綁架犯)、劉麗茹(販毒犯)、蔣慧群(搶劫犯)等。 【家庭被拆散】 王樂珍剛入監時,獄方不告知家人,親屬不知道其下落。王樂珍三天絕食絕水,獄方才通知王樂珍的前夫。王樂珍不妥協,長時間不能與丈夫見面,江澤民犯罪集團份子恐嚇王樂珍丈夫,王樂珍與丈夫被迫在武漢第一女子監獄簽字離婚。 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監獄脅迫配偶以離婚的方式施壓。離間夫妻之情,加上江澤民在中國大陸內制造的恐怖環境下,配偶承受不住壓力,致使法輪功學員家庭破裂。王樂珍的家庭被破壞是江澤民血腥迫害毀壞千千萬萬法輪功家庭的罪證。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8點左右,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將軍路一法輪功學員徐某某(女,50多歲)在住家附近行走時,被蹲坑的10幾個便衣強行搶走身上鑰匙,並押著徐某某和一位路上相遇的余某某(女,60多歲)到許某家中,翻箱倒櫃,所有私人物品隨意亂丟亂放,一片狼藉,最後徐某某的私人的電腦、打印機、錢幣、真相資料等等都被搶走。前來探望徐某的5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樂珍也被綁架,後來一位60多歲女法輪功學員也被綁架。這些蹲坑的便衣有將軍路派出所人員,也有東西湖區國保大隊的,便衣有男有女。老年法輪功學員余某某被3個女警察強行按在鐵椅子上,余某某堅決不配合,派出所警察的詢問、搜查、登記、按手印等惡行也不配合,下午5點左右余某某被家人接回家中,家中的大法書籍也被搶走。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8點左右,東西湖區國保大隊、將軍路派出所便衣又綁架50多歲的徐姓法輪功女學員、王樂珍等4人,並非法抄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嚴管;
單獨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打罵;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體罰;
罰站;
威脅/恐嚇;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非法拘留;
非法審訊;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銬在某處上;
長時間吊拷;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不准動;
軍訓;
坐小板凳;
關禁閉;
摧殘性灌食;
迫害親屬;
煽動對大法弟子的仇恨;
非法強制離婚;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中國大陸又有九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遭惡報
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85773.html#19430231952
湖北省武漢市4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85435.html#194221659
武漢市女子監獄三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
武漢女子監獄指使“包夾”犯人行惡
武昌區一數據點被破壞
相關單位及個人:
東西湖區公安分局
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吳中街199號
郵政編碼:430040
電話:027-85398662
局長 徐揚 局長專線027-85398650
副局長 高進雄
武漢市東西湖區委政法委員會
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吳家山街五環路司法局大樓內(東西湖區五環大道49號)
郵政編碼:430040
固定電話:027-83210027 027-83891381
武漢市東西湖區委政法委員會在職人員
1 楊翠芳 女 政法委副書記
2 曹斌 男 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司法局長
3 鄧忠民 男 政法委副書記、法治辦主任
4 徐彩華 女 法治辦副主任
5 王雲國 男 區普法辦主任
6 余軍民 男 區綜治辦副主任
7 汪粟 男 副主任
8 馮先義 男 區司法局副局長
9 胡錦傑 男 區綜治辦、維穩辦副主任
10 余漢華 男 副調研員
11 劉學文 男 副調研員
東西湖區法院
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東吳大道1317號
郵編:430040
辦公室:027-83891914 027-8389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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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027-83223991
審監庭:027-83892970
院長 何理
東西湖區檢察院
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吳中街558號
郵編:43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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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長 余俊 易珍榮 張毅 彭順清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林友珍 林漢軍
案件管理部主任檢察官 肖小霞
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負責人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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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何灣勞教所
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七處一所)
第一女子監獄
:
劉麗茹,
彭汝琪,
胡春萍,
蔣慧群
武漢市將軍路派出所
東西湖區法院
東西湖區國保大隊
武漢女子監獄(寶豐路女子監獄)
:
楊帆,
蔣春,
張慧芳,
胡秋平
武漢女子監獄
:
羅芳
東西湖區檢察院
武漢理工大學
喻家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3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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