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麗華
簡介:
丁麗華(Ding,Lihua),
女 ,
近七十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紅崗中村法輪功學員,大慶市工商銀行紅崗支行副行長。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丁麗華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入北京前門公安分局鐵籠子;二十八日被轉到北京密雲非法搜身沒收一百六十元;三十一日被轉到遼寧義縣拘留所。走時被義縣政保大隊張隊長索要七百元;紅崗拘留所要200元。回來後被非法關押七十九天,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釋放後,被工商銀爾百紅崗副行長、調研員職務及相應的待遇,並扣了3月份的工資和一季度獎金、小伙食費。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晚九點左右,丁麗華正在家哄外孫子睡覺,紅崗派出所兩名警察陳權和一名姓黃的還有兩名不知姓名的“聯防員”闖入家中非法抄家,並把她強行帶到派出所。20日逃脫,至今漂流在外,身心受到極大摧殘。 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丁麗華到朋友家串門,剛一敲門,從屋裡竄出兩個警察,不容分說就把她抓到屋裡,屋裡被翻的亂七八糟,人不知去向,他們把她綁架到大慶站前派出所。 五月十一日,她又被非法送到大慶看守所拘禁,五月二十日,紅崗派出所陳漩帶著兩名警察把她從大慶看守所帶回紅崗派出所非法審訊,連夜又把她送回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大慶看守所是個人間地獄,尤其對待法輪功學員,睡覺每人只有二十五公分寬的地方,倆人只能立著、頭腳顛倒著,一個人抱著另一個人的臭腳睡。白天碼坐,不准說話不准動,上廁所得報告,准許了才能去,個個坐的腿腫腳痛,每天逼著寫三書。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紅崗派出所又上門騷擾,找到兒子要電話,兒子沒給,又找到單位並逼她兒子帶他們去青島,把她的材料交給青島讓當地看管,兒子只好說,你們別去了,讓我媽回來。 丁麗華堅持修煉法輪功,屢遭江澤民集團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丁麗華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下午四點多,讓胡路區東湖分局警察綁架了乘新二小區的丁麗華(女,近七十歲),抄走打印機、電腦、切刀。因丁麗華血壓高,被取保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慶東湖分局高姓大隊長帶人到大慶市讓胡路區乘新三小區法輪功學員丁麗華家,將身體虛弱的丁麗華由倆人架著劫持到大慶市看守所,因丁麗華血壓太高,看守所拒收,警察無奈將丁麗華送回家。 大慶地區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綁架案中,白玉福、任玉紅、鄭洪軍、丁麗華、黎丙英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因各種原因已經被所謂的“保外”釋放回家了。但是,近日得知,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又通知要給上述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大慶市讓區法院通知法輪功學員丁麗華的家人將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開庭。 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預謀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對法輪功學員丁麗華非法開庭。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金廟慶(68歲)、陳立平、丁立華(女,近七十歲)非法開庭。庭審在下午1點30分開庭,下午3點結束,整個庭審用了1個半小時。 高國慶被非法判刑一年,已冤獄期滿回家;丁麗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監外執行。至今為止(二零二零年二月),已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先後劫持到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關鐵籠子;
勒索錢財;
非法關押;
調換工作、職務;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抄家;
非法起訴;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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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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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讓胡路區法院:
審判長張新月
公訴人封光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大慶市看守所
紅崗區拘留所
讓胡路區法院
紅崗派出所
東湖分局
義縣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23日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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