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大法弟子李俊美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拘留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大慶看守所和讓區拘留所共計48天。12月22日被一廠610辦公室勒索2萬元。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景山看守所 大慶市看守所 讓區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9日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