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傑
簡介:
張麗傑(Zhang,Lijie),
女 ,
38歲 ,
大慶市大法弟子,中油股份東北銷售大慶分公司,家住大慶龍鳳區鳳陽路50號。1999年7月20日以後,大法弟子張麗傑經常被公安機關傳喚,強迫說出法輪功有什麼組織,並逼迫寫什麼不煉功保證。1999年12月由於在“法輪大法好”的條幅上簽字,被公安機關扣押半天,單位扣發3個月的獎金,並被龍鳳區610辦公室強迫收取保證金5000元(責任人:龍鳳區610辦公室的黃玉田),至今(2002年1月27日)未還,不給任何罰款收據等。 2000年6月,張麗傑進京和平上訪在錦州被本單位截回,公安機關強行送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月,並收取10000元的保證金(責任人:龍鳳區公安分局的馬雲峰),單位給予開除廠籍留廠察看2年的處分,扣發工資、獎金,只發生活費260元。工作由原來的重要崗位換下來,安排別人都不願做的工作。 2001年5月,張麗傑因單位舉報貼“法輪大法好”的小條幅,被派出所民警從單位非法帶走並抄家,送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月。家人承受了巨大的壓力。為了將親人早日從非法關押中解救出來,請吃飯、托關系、走人情,花了一萬多元。單位又延長了留廠察看的時間,繼續發生活費。每月工資、獎金1600多元,只發給260元的生活費。2年來扣發的工資、獎金29532.32元(責任人:大慶分公司的張永田)。被迫於2001年10月買斷工齡。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罰款;
交保證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鳳公安分局
:
馬雲峰
大慶市看守所
龍鳳區610辦公室
:
黃玉田
中油股份東北銷售大慶分公司
:
張永田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9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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