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簡介:
李明(Li,Ming),
男 ,
47歲 ,
大慶市消防支隊人員。2000年2月16日晚,大法弟子李明因去同修家串門,18日被派出所找去無辜地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行政拘留半個月。回單位又被看管14天。2000年12月25日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被北京警察抓捕。被刑訊逼供知道姓名、地址,通知當地接回大慶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大慶勞教所。半年後得糖尿病釋放。被大慶駐京辦勒索3986元。李明被消防支隊的陳志軍勒索1000元。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非法勞教;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勞教所(東風勞教所)
大慶市消防支隊
:
陳志軍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9日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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