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艷梅
簡介:
劉艷梅(Liu,Yanmei),
女 ,
49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東城領秀小區法輪功學員,原在中國石化公司、大慶分公司晴綸廠成品車間上班,後來在壓力下被迫買斷工齡,每月只領取微薄的工資。劉艷梅女士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按真善忍的標准做好人,不但身體健康,性格變得也豁達開朗。劉艷梅的丈夫曾肺部感染住過醫院治療,現又患有甲亢病,時常心慌、失眠,只能用藥物維持,她的婆婆年近九十,家裡的生計全都落在劉艷梅身上。 2000年11月29日,大法弟子劉艷梅進京上訪的途中被天津鐵路派出所截下,經黑龍江駐津辦事處、大慶公安局駐京辦事處、石化總廠駐京辦事處等,最後由單位接回大慶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又轉到薩區看守所,又轉回市看守所共關押七十天才放回。身份證被扣押。 2000年11月29日被大慶公安局駐京辦事處勒索1500元,無收據。被?綸廠成品車間的王建華、候旭國勒索696元,被大慶龍鳳區治安管理處的龐書亭勒索500元,補買斷工齡人一個月的工資被扣發。 2008年5月8日,從河北探親的返程中在火車上看大法書(電子書)時,被車上便衣發現,綁架到海拉爾市鐵路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左右,劉艷梅在集市上買菜時,由於惡人構陷,龍鳳公安分局三、四個警察在菜市場當眾綁架了劉艷梅,民眾有的議論:「都像煉法輪功的就好了。」當時值班的副局長王洪魁指使搜查大隊惡警帶「開鎖大王」去非法抄家,並通知劉艷梅的丈夫回家開門。十點左右,劉艷梅的丈夫回來開了門,警察進門就拍照,抄走一本大法書。並把劉艷梅關押在龍鳳區廠西拘留所。 二零一四年十月四日晚八點多,劉艷梅又被轉到大慶市第一看守所關押。大慶市公安局龍鳳分局於十一月七日以莫須有的罪名,批捕劉艷梅。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兩點多,龍鳳法院非法開庭。庭上的劉艷梅被迫害得身體明顯消瘦,有氣無力,幾乎要暈倒似的。開庭結束後又把劉艷梅又送進大慶市看守所關押,家人無不為她的身體健康狀況擔憂。 劉艷梅的丈夫是優秀的物理教師,他們的女兒正准備考研,父親瞞著女兒她媽媽被非法關押消息,怕她無法安下心來備考。面臨家庭的不幸,她的丈夫上瞞老,下瞞小,既惦記無人照顧的老母親,又要為被迫害的妻子跑來跑去,又捨不得丟下畢業班的課。面對這種巨大壓力和支離破碎的家,一個人有多大精力啊,他只好暫時把老人送到老家,真不知道他還能支撐多久。 受劉艷梅家屬委托,謝燕益律師與李仲偉律師擔任劉艷梅二審辯護人,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兩位律師第一次到大慶,上午會見當事人後,來到大慶中院一樓大廳,通過值班門衛電話聯系上承辦「法官」趙鵬,「法官」告訴律師本案已經合議庭合議,裁決都出來了,律師已經不能介入。謝律師講,當事人一月五日才提出上訴,今天是十二日,你們不會一周就要結案吧?(中間有兩天周末)只要沒宣判,律師就可以介入。 經律師一再交涉,法官趙鵬到樓下接受了委托手續,並勉強讓律師閱了卷。在律師閱卷時趙鵬一再催促提交辯護意見,並稱本案特殊,領導要求盡快結案。律師則要求開庭審理,並提交了當事人要求開庭的申請書。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七日,兩位律師突接到法官趙鵬的電話,說裁決已經出來,准備給他們送達裁決書。謝李兩律師當即強烈抗議,表示不能接受,因為合議庭還沒聽取律師的辯護意見。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律師再次來到大慶中院。接待律師的是刑二庭庭長楊晶,態度非常蠻橫不耐煩,稱自己並未閱卷。為不激化矛盾,律師當時並未指出她作為本案審判長,未閱卷怎麼進行合議。她講本案已經決定不再開庭,法律也沒規定不能在七日內結案。兩律師強調二審在不開庭審理的情況下,必須聽取律師意見。楊晶最後妥協,但要求律師第二天提交書面意見。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兩位律師第三次來到大慶中院。經值班聯系後,法官趙鵬居然不提辯護意見的事,拿出送達回證要律師簽收裁定書。兩律師當即抗議,說昨天跟庭長楊晶約好今天來提交辯護意見,沒有聽取律師意見的裁定不會簽收。趙鵬則聲稱讓律師提交辯護意見是為了後面的再審,二審已經結束。爭執後,趙沒再堅持,回去請示楊晶庭長後,派書記員收下了律師的辯護意見。 因無力阻止大慶中院走過場式的二審,兩律師希望檢察機關能過問此案,下午他們來到大慶檢察院,控告一審公檢法負責人及辦案人員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接待的郭金貴處長明確表示不符合受理條件,其理由就是二審法院沒認定一審判決錯誤。雙方為此爭執起來,謝律師強調:檢察院對職務犯罪案件應憑自己的調查結果來決定是否受理,在沒有進行調查的情況下,不能依據法院的結果草率決定不受理,因為本案涉嫌犯罪的有法院人員,檢察機關依據法院判決結果來決定是否受理與檢察院的司法監督職能相違背。郭檢察官不受理我們控告的做法,已經涉嫌濫用職權,我們將依法對其控告。郭檢察官則惱羞成怒,說一些侮辱律師的氣話。氣氛極其緊張,後因懷疑家屬錄像,還報警讓警察來處理。 劉艷梅目前(二零一六年七月)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到嚴重迫害。據悉,十一監區的獄警、刑事犯人不僅對她進行毆打、掐脖子、包夾監控、嚴管等迫害,現在稱她精神有問題。劉艷梅被綁架前身體和精神都非常健康,是家裡的頂梁柱。十一監區大隊長王某、葛某等已經拒絕家屬再探視劉艷梅,家屬打電話也不接。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劉艷梅結束冤獄時,人已經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在這之前,監獄曾給劉艷梅家屬打電話,要家屬來接劉艷梅回家,但必須要單位和610人員來簽字才能放人。當天,單位領導和610負責人來了之後,才把劉艷梅接出來。劉艷梅已經換好了回家的衣服,但是十一監區大隊長和獄警逼劉艷梅穿囚服走出監區,逼著她簽字,她堅決抵制不簽。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綁架/劫持;
抄家;
毒打/毆打;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我經歷及目睹黑龍江女子監獄的罪惡
亂葬崗上中共黑窩的邪惡(三)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74737.html#18923221916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73798.html#18913225353
劉艷梅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毆打虐待
大慶中院五天結案-善良婦女買菜被冤判四年
買菜時被綁架-劉艷梅仍被非法關押
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匯編(2013年6月17日發表)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鳳公安分局
:
王洪魁
圖牧吉勞教所
:
姚淑霞,
翟秋華
黑龍江女子監獄
大慶市薩區看守所
內蒙古扎賚特旗圖牧吉勞教所
:
李愛蛶,
周國玲
大慶看守所
中國石化公司大慶分公司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3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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