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洪玲
簡介:
穆洪玲(Mu,Hongling),
女 ,
32歲 ,
山東諸城枳溝鎮薛家官莊大法弟子,迫害時間待查,她去北京上訪,惡警對她拳打腳踢,後關在鐵籠子裡,嚴刑逼供後,把濰坊大法弟子每四個人銬在一起。不但不給飯吃,還把她身上僅有的160多元錢掏走。關了一天一夜後,在往回遣送的途中,諸城市公安大隊長朱鵬德、諸城市副市長、枳溝鎮孫所長等,把她們銬在一起看著,它們拿著百姓的錢財大吃大喝。之後把她們送進刑事拘留所關一個月。期間,諸城市惡警曹金輝打她耳光,逼迫她放棄修煉不成,又一頓暴打。他曾多次到她家,共向其丈夫訛詐勒索了5000多元錢,使她們一家三口無法生活。 她再次進京上訪,在半路被抓回枳溝派出所裡被銬住雙手,曹金輝打得她死去活來,邊打邊罵娘。又抄起一根棍子,讓她跪著,把戴著手銬的手舉到頭頂,一直打個不停,打的她昏了過去,送到醫院治療,說傷勢嚴重。她的下身被打的全是紫黑色,皮膚腫的老高。醒來後一會又痛昏過去。 接著她又被關押到了村大隊辦公室,三、四個人連同大隊干部24小時輪流看管。在她被嚴重打傷的情況下,還不讓睡床,期間她與3歲的兒子伴隨著寒冷、吃著冷饅頭、喝著涼水,渡過了苦難的5個月。原本胖胖的兒子被折磨的皮包骨頭,兒子還時常被打的哭個不停。它們不斷的訛詐、恐嚇,說要勞教她,並挑撥她公公、婆婆、丈夫跟她離婚。又多次抄家,家裡所有的財產都被洗劫一空,連價值2元錢的本子都被拿走。 2001年4月的一天晚上10點多鐘,她和公婆打麥子剛到家,市公安局、鎮派出所的惡警狂吼著對她丈夫說:“抓的就是修‘真善忍’的,只要煉法輪功就犯法。”它們還要把不煉功的丈夫抓走。惡人走後,她丈夫說:“這個家你不能呆了,這些惡魔是不會放過你的,你趕快逃命去吧。”她只好離家出走,四處討飯。不過四天,又被諸城惡警抓到市公安局。 曹金輝見到她後,狂吼著沖上來就要打她,被別人制止了。後把她關進國賓館二樓內室,銬在鐵椅子上,既不讓吃飯,也不讓說真話,一開口就是一頓毒打,用盡各種手段迫使她妥協,並用酷刑威逼。牆上掛有電棍、警棍,這哪是賓館,竟是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 她抗議非法的迫害,被送往醫院伙同惡醫先是一番恐嚇,接著女惡警將她頭發剪下來擰成細繩,直捅鼻孔。在灌食時,小指頭粗的管子從鼻孔一直插到胃裡,灌的不知是甚麼,又痛又惡心。並用大針扎她的大腿,從上一直扎到腳底刺個不停,扎得如同馬蜂窩般。然後惡人把她送進轉化班。 在轉化班裡,利用猶大假意關心她,接著就換上打手。打手們說:上級指示,像你們這樣的打死白打死。”、“再煉功就勞教你。” 24小時輪流看守,使她無法走脫。某日她從被關的三樓窗子跳下去,下來她感到透不過氣來,五髒六腑都搬家了,當時要不是本村婦女主任在場,它們很可能會趁機殺人滅口,制造假象。它們還故意拖延了三個小時,看她沒死才送去醫院。之後經醫院檢查腰椎等處粉碎性骨折,情況種嚴重下,這群邪惡之徒便逃之夭夭。 在醫院20多天,不給治療,家中的三五千元錢也早被訛詐去了,由於時間拖的太久,已失去了進行手術治療的機會,大小便功能也全部喪失,小便只好靠插管,大便干硬的像石頭,一次大便一個多月,而每次必須用手摳,痛苦是無以言表的,一秒鐘比一年還長,尿管只能用一周,卻每次插很長時間,小便有時五天五夜都不排一次。肚子大的像懷了孩子,痛得滿床爬,直到爬不動為止,若非煉功人,真是會死去的,在醫院是無法解決了,於是她要求回家。在家中呆了十多日,曹金輝便派轉化班中的惡徒去她家利用微型錄音機套她的錄音後用做推卸責任欺騙之用。 就這樣在痛苦中度過了四個多月;那些邪惡之徒見她又活過來了,不但不知悔改,在2002年9月的一天,又將她綁架了,在沒辦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她和三名大法修煉者送到了臭名昭著的王村勞教所。在勞教所如不轉化,就強制洗腦,不讓睡覺的。只要一閉眼,不是掐就是打,如果繼續不轉化,就讓蹲小號,在小號裡想蹲蹲不下,想站站不直,拉、尿都在裡面,用銬子銬在裡面,死活也不管。冬天扒光衣服挨凍,夏天扒光衣服喂蚊子……由於長時間不睡覺,人都會神經錯亂。有幾個大法學員被它們這樣折磨成精神病了。 她在勞教所坐的是三條腿的小板凳,時間長了臀部都坐爛了一個深深的洞,沒有了知覺,腿腳腫得老粗。由於長時間的折磨,32歲的她看上去像個60歲的老太太;最後,邪惡看她被折磨的快不行了,又只好放回家。她現在是流離失所、無家可歸。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左右,山東臨沂市蘭山區法輪功女學員薄桂芹和老年女學員陳慕修,乘坐法輪功女學員穆洪玲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在臨沂羅莊區發真相時,被人惡告,遭到羅莊區朱陳派出所綁架。 穆洪玲被轉到臨沂市看守所關押迫害,因為遭受迫害嚴重,穆洪玲現在行走困難,臀部潰爛,並且爛出了洞,但惡人仍拒絕放人進行救治。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關鐵籠子;
手銬/腳鐐;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逼迫放棄信仰;
勒索錢財;
人身侮辱;
監視/跟蹤;
迫害親屬;
威脅/恐嚇;
抄家;
摧殘性灌食;
針扎;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剝奪睡眠;
關小號;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喂小咬;
坐小板凳;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臨沂市三名女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
山東諸城公安局惡警暴行:用大針從大腿扎到腳底
責任單位及惡人:
諸城市公安局
:
朱鵬德,
曹金輝
北京警察
諸城市政府
山東王村勞教所
枳溝鎮派出所
:
孫某某
枳溝鎮某村大隊辦公室
羅莊區朱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1年11月18日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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