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紅
簡介:
王玉紅(Wang,Yuhong),
女 ,
53歲 ,
黑龍江大慶市林甸縣林甸鎮法輪功學員,家住林甸縣林甸鎮西街三委,在一家個體種子商店做會計工作。王玉紅因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中,屢遭綁架和非法關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在“法輪大法好”的條幅上簽名,被非法關押12天。獲釋後公安局讓單位收取其保證金5000元。如進京上訪此錢就做進京追捕的費用。此後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經常親自或責成主管領導找其談話,並告訴其隨叫隨到,而且外出時必須向單位請假,上繳了大法的資料。 二零零零年末派出所又找其談話,讓其寫保證,因她拒絕寫“保證”,在二零零一年元旦的前一天被非法收容三個月。同時單位非法解除她的勞動合同、停發工資。三個月到期後又加期三個月零五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釋放時公安局勒索保釋金3000元、伙食費1850元。釋放後單位一直未給恢復工作,夫妻均下崗生活困難。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榮傑、瞿艷艷母女、張守閒、張守善、曲輝外出回來,在路上偶遇法輪功學員馬喜全、王玉紅夫婦。這時,突然竄出十多個警察,將這七名法輪功學員綁架。 當天下午,王玉紅、張守善被釋放回家。趙榮傑被綁架後,出現嚴重病症,被120急救車送回家。瞿艷艷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第一看守所,張守閒、曲輝、馬喜全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拘留所、龍鳳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上午大約八點至十點之間,林甸縣公安局國保和社區警察,以訴江為由綁架林甸縣法輪功學員約9人。確切知道的有王玉紅(在個體種子商店做會計工作)、王雪峰(一中老師)。聽說還有兩個老太太,不知道是誰。其他人情況都不知道。 二零一七年五月六日之前這兩天,大慶林甸縣法輪功學員王玉紅、史鳳雲、王雪峰、張敏、於立菊、三合鄉中心校副校長張萬生、張萬軍、張寶露共八人被林甸公安局警察綁架。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黑龍江省公安廳督辦,大慶市公安局、林甸公安分局統一行動,出動50多個警察,綁架了大法弟子王玉紅、薛立巍、董娜、張萬民、姜宏傑、路朝波、陳紅波及陳紅波的孩子等八人。他們對綁架的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刑訊逼供。 陳紅波的孩子現已被放回,路朝波因心髒、腿出現病狀反應,辦了取保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被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綁架的林甸法輪功學員張萬生、薛麗威、陳衛波、王玉紅、路朝波、董娜六人(先前發的信息和人數都有誤,此次無誤),已於十二月十五日下午(2點左右至近5點時結束)在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非法開庭,企圖非法判刑3至4年、7至8年不等。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對王玉紅、路朝波、張萬生、陳衛波、董娜、薛立威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下午一點四十分左右開庭,到四點三十分結束。 整個庭審過程是在視頻中進行,六位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有四位律師,分別代表四位法輪功學員張萬生、薛立威、王玉紅、路朝波,參加了庭審,其中有兩位維權律師——王玉紅的律師是天津的趙律師,路朝波的律師是鄭州的彭律師,陳衛波、董娜沒有律師。 此非法庭審的審判長是王廣明,公訴人是封光,書記員是周涵。直接參加庭審的人寥寥無幾,進去的人都得掃健康碼、行程碼。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院枉法做出[(2020)0604刑初213號]刑事判決: 路朝波、王玉紅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七萬元,張萬生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款五萬元,薛立威、陳衛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四萬元,董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三萬元。 當日法庭結束,沒有宣判結果,然而,現得知,王玉紅被非法判刑七年,並勒索罰金七萬元,家人已上訴。三月二十六日,上訴案已經到達中院,法官為張澎。 路朝波、王玉紅、張萬生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大慶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二審法院無視上訴人陳述的事實理由及辯護人意見,枉法裁決((2020)黑06刑終87號),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王玉紅家人依理依法找中級法院討公道,一星期前,中級法院通知重新審理,是否公開開庭未知。(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大慶中級法院兩次維持原判,王玉紅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被非法關押至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要求交押金;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逼迫放棄信仰;
交保證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抄家;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2021下半年大慶市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概述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26883.html#2161123828
大慶林甸縣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三至七年
大慶王玉紅被判七年-律師稱指控不成立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22744.html#21329231752
2020年下半年大慶市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概述
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16517.html#201214233127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6490.html#201213233421
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王玉紅等八人被綁架的情況補充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09002.html#20713234458
大慶林甸縣法輪功學員王玉紅等八人被綁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46680.html#175501538
黑龍江省林甸縣
相關單位及個人:
辦案法官張澎手機號:13936999956
林甸縣公安局:
局長金寶玉 13351841999
副局長楊兆宇15636983333主管迫害法輪功
副局長楊兆宇15636983333
副局長魏建國13936866000
國保大隊長張精華13836730027張精華妻子李興敏13136826569
國保警察環景山13836933555
此案辦案警察:張雷、徐宗啟(音)
中院負責此案的法官為張澎,辦公室電話6829127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
大慶市公安局
讓胡路區法院
大慶市中級法院(大慶市中院)
:
張澎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林甸縣公安局
讓胡路區檢察院
:
封光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14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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