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6日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抓,關押於山海關刑警大隊三天,接回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無理關押20天釋放。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2430元人民幣。單位(佳木斯紡織印染廠)扣罰1360元,罰工資每月100元共6個月。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實(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永紅公安分局 : 石秀文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6日 02:36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6日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