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香
簡介:
王金香(Wang,Jinxiang),
女 ,
48歲 ,
吉林省長春九台市大法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王金香與同樣修煉法輪功的朱秀珍去外村給村民講法輪功真相。土門嶺派出所得到某人告密,派兩警察開著一輛白色面包車,將王金香、朱秀珍挾持到土門嶺派出所。惡警對她們非法逼供、強行拍照、搶走王的兜子、家中鑰匙、一輛嶄新的自行車、一部手機,同時搶走朱的工資卡、電話本、兜子。 當日下午,土門嶺派出所警察叫來國保大隊董姓等四警察,與土門嶺派出所的兩警察一起,劫持王金香回家進行非法抄家,警察沒有抄走甚麼東西,就把王金香挾持到國保大隊,王金香在途中告訴警察法輪大法好,被一警察打了一個耳光。 後王金香被非法關押到九台市馬家崗子拘留所。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王金香出現高血壓、心髒病症狀,獄警怕承擔責任,只好把王金香放回家。 七月十五日,國保大隊警察再次闖到王家,從大門跳入院內,企圖再次綁架王金香,王金香堅決不去,警察沒辦法,只好灰溜溜地走了,走前還耍流氓,將王家的大門打壞才走。而王金香的自行車、手機、鑰匙,警察至今仍未歸還。 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月遭迫害近況:被綁架送拘留所非法關押的有16人,被電話騷擾的有17名之多。 被各地派出所騷擾的有:營城鎮的韓孝蓮、孫肖雨、胡亞文、上河灣的王金香、董運珍、塔懷清、石蓮英、聞立榮等,九台許亞珍、張桂雲、李傑、王亞君、孫風華、王鳳連、王國芬、王向麗、董亞馥、魏志軍等。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土門嶺鎮派出所所長曹文及警察孫鐵軍、劉輝和另外兩個不知姓名的警察到土門嶺荒山村六社法輪功學員王金香家抄家。當時王金香在外地打工不在家,她丈夫在家。這幾名警察闖入民宅,非法抄家,把她家所有的東西都翻了出來,連廂房都不放過。隨後又把王金香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帶到派出所詢問王金香的下落。十月二十九日晚,三名警察又去王金香家騷擾。 在兩年前因為丈夫的弟弟曹棟勳、鄰居於建偉惡意舉報,串通土們嶺派出所綁架王金香,王金香正念闖出公安醫院,因王金香給他們講真相和給他們資料,王金香回家後,他們都不好意思,就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曹棟勳因酒駕車禍身亡。在六日出殯的那天,國保大隊和派出所又上王金香家,沒看到人,十一月十八日又去一次。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長春市大法學員王金香,被長春市普陽派出所非法抓捕、抄家後,送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構陷卷宗現在又被送到檢察院。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正常屋內能住下十八個人,現在很多屋子裡住三十五、六人,晚上睡覺都要“立刀魚”(就是不能平躺,只能側身躺,是一種懲罰手段),吃飯時,排隊領板凳,領到後放下,再排隊領饅頭、再排隊領湯、要在屋子裡轉三個圈,才能吃上飯,時常飯菜都是涼的,領飯時,還得必須說:“謝謝管教、謝謝大姐(打飯人員)。” 每天警察強迫背監規、強迫做操、強迫坐板(還得坐直了),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身體和精神都遭受了巨大的傷害。
迫害類型:
惡人舉報;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毒打/毆打;
騷擾;
非法關押;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至少十四名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77524.html#18112222237
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王金香被非法抄家 惡警蹲坑
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近況
吉林九台市王金香半個月兩次遭警察騷擾
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王金香遭騷擾、抄家
相關單位及個人:
土門嶺派出所辦公室電話:0431-82466369 土門嶺派出所所長王振龍手機:13844969111 土門嶺鎮政府:82466415 郵政編碼:130500 土們嶺派出所警察劉輝電話:13500800110 孫鐵軍電話:15504315257 長春第四看守所: 電話:0431-84162707、0431-8416270530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所長 劉英久:15904403329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皓月大路5277號(第二看守所院內)郵編130062 電話:043184162707、043184162705 副所長:劉英久 15904403329 副所長:王毅洪 政委:李寶林 0431-84162702、15904403344 科長:李傑、徐晶
責任單位及惡人:
榆樹市公安局
:
孫鐵軍
長春市普陽街派出所
九台市土門嶺鎮派出所
:
劉輝,
曹文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2日 0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