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友
簡介:
王志友(Wang,Zhiyou),
男 ,
43歲 ,
佳木斯長青鄉前進村大法弟子,一九六九年出生。王志友因為受益於法輪大法,九九年七二零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去北京為大法鳴冤卻被暴打。回家後又遭強制洗腦迫害,妻子在哺乳期被綁架,連幾個月大的嬰兒都深受其害,家庭經濟損失達六千多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在全國范圍內對法輪功進行舖天蓋地地野蠻鎮壓。王志友也同樣受到了來自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的迫害。王志友在一九九九年底離開家鄉到北京上訪,在北京遭到和義鄉派出所警察的綁架。他們把王志友送到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由佳木斯市“610”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頭目陳萬友接管,後又把王志友交給佳市松江鄉派出所的警察李明和另一個不知名的警察,由他們倆把五位大法弟子帶回佳木斯市。在回家途中,警察李明百般刁難,先把大法弟子們緊扣手銬扣到肉裡去,不讓吃飯,也不讓上廁所,李明滿口髒話,強行把王志友的衣服搶去占為己有。 長青鄉黨委書記革俊東帶領一群警察到佳市火車站對大法弟子們拳打腳踢,從車上一直打到站台上,王志友被推上警車要拉到長青鄉派出所,在車上警察威脅王志友,猖狂的說:“上頭有文件說了,就你們這些人打死都不犯法。”車開進了長青鄉政府後院,一群惡警對王志友又是一頓拳打腳踢致遍體鱗傷,滿臉鮮血,有一個惡警用皮鞋頭向王志友的腹部使勁踹了一腳致王志友休克不能呼吸、躺在地上不能動。他們把王志友抬進了辦公室的地上,革俊東教唆把王志友的鞋脫了讓他凍著,再把他銬在暖氣管子上,打電話勒索家屬拿六千元來報銷路費。 然後革俊東非法審訊王志友,後來康永孝所長過來填單子要拘留王志友,王志友不簽字。他說:你不簽字也照樣拘留你,跟你們法輪功根本就不走法律程序,當晚就把王志友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後,家人托朋友向公安局交了五千多元所謂罰款才放人。拘留所也向王志友強索六百多元的伙食費。 二零零零年春天,長青鄉派出所惡警曹文賓、李逐歲經常到王志友家騷擾,而且經常在半夜裡開著警車挨家挨戶砸門抓人,大法弟子們只得到別人家裡住。 二零零零年秋季,鄉武裝部長馬廣安和一個不知名的鄉干部趁王志友家沒人時,撬鎖進入王志友家非法抄家,翻走了一些大法書籍和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王志友找他們要,並說他們非法侵入民宅,他們還大言不慚的對王志友說“我們怎麼整你都不過份,你還告不贏”。 二零零零年冬天又由鄉長王海和派出所的一些警察給前進村法輪功學員辦了一個洗腦班為期半個月。這期間不讓上班,而且一天不報到就拘留法輪功學員們。每天八點去,下午回家,還讓法輪功學員們昧著良心寫保證書和悔過書。盡是造謠誣衊毀謗。警察們說這是上邊的意思,只要法輪功學員們說這個功法不好就放他們回家,不說就拘留。而且把法輪功學員們的身份證和戶口都收去了,出門打工都不讓。就連出門都得向村裡打報告,每天早晚在村長那簽名證明法輪功學員在家,嚴重干擾法輪功學員生活,使法輪功學員們的社會地位被降到了最低點。 二零零零年大年初六上午十點多,長青鄉派出所所長李逐歲來王志友家謊騙讓王志友妻子跟他到鄉裡了解一些情況,還一再的向王志友保證一兩個小時就把妻子送回來。李逐歲將王志友的妻子、法輪功學員趙玉香從家中騙走,強行綁架到市公安局進行非法審訊直至夜裡十二點才放她回家。當時趙玉香的孩子才八個月,正在哺乳。 因王志友與一名電話被非法監控的學員通話,長青派出所的李逐歲、郊區分局政保科李萬義下令拘捕王志友,長青派出所綁架了王志友後,預謀對法輪功學員王志友非法勞教三年,後來勒索了法輪功學員家屬二千元錢才放王志友回家。 二零零零年底,以長青鄉派出所所長康有孝為首的一幫惡警在長青鄉黨委書記革俊東的授意下,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王志友,王志友全身多處被打傷,惡警並將王志友非法劫入佳木斯拘留所。後勒索了王志友親屬五千元錢,才將其放回。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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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長青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陳萬友
佳木斯市610
郊區公安分局
:
李萬義
長虹派出所
長青鄉派出所
:
李逐歲,
康有孝,
康永孝,
曹文斌
佳木斯市郊區分局
郊區長青鄉政府
:
革俊東,
王海,
馬廣安
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
松江鄉派出所
:
李明
和義鄉派出所
前進村
:
王洪慶
長青鄉黨委
長青鄉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29日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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