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長青派出所四、五個警察來到紀素琴家。非法抄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紀素琴被綁架到長青派出所。在派出所裡,警察強迫紀素琴按手印,並強行把她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拒收的情況下,長青派出所向家屬勒索了一千五百元錢,並強迫家屬寫保證書才讓紀素琴回家。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綁架/劫持; 勒索錢財;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佳木斯市長青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青鄉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1日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