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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如瓊


酷刑演示:銬在木椅子上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br>

簡介:
張如瓊
(Zhang,Ruqiong), 女 , 46歲 , 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綁架和遭到非法抄家的法輪功學員有:張水蘭、沈柱友、閔蘭珍、韓樹林、孫顯馨、李永碧、張如瓊。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點多,張如瓊在金馬寺她家開的理發店被官渡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馮軍、姜眼光等等數人綁架並伙同菊花村派出所惡警十多人同時去張家抄家,搶劫了好多大法書、刻錄機、光盤等。張如瓊現被非法關在官渡看守所。

一進看守所,警察就把張如瓊的衣服全部扒光拿走,全身從頭發到腳摸了兩遍,對她進行羞辱、辱罵,用臭襪子堵她的嘴。

有一天讓張如瓊坐在凳子上,強行用硬皮帶把她捆綁,不知用了多少根,把她捆的呼吸都很困難,全身四肢都麻木,並失去了知覺,一直到了晚上才把皮帶解開拿走`,把她的頭發也剪了。

隨後把張如瓊抬到禁閉室,雙腳戴上了十公斤重的腳鐐,並且把腳鐐穿在地上的大鐵環裡將張如瓊的雙腳固定銬起來,根本不能動,禁閉室裡一下子就臭氣熏天,白天、晚上都被蟲子、蚊子叮咬,有的大蟲飛來撞在臉上都很痛,這種殺人不見血的折磨真是令人痛不欲生。

她來例假,把她帶的衛生紙搶走,經血順著腿流到腳上、地上,他們還不給水喝,不准洗漱。由於長時間戴著固定的腳鐐,腳磨腫了,皮膚磨爛了,不能穿鞋,腳趾流水、流膿,很臭,蟲子爬到腳上,咬的又疼、又癢。

她在禁閉室好幾天都不得喝水,後來給半瓶水,有很難聞的藥味,她不喝,就叫兩個犯人硬灌。最後她在身體難忍的痛苦中被迫簽了“不在監室裡煉功”的字(事後很後悔),他們就把她從禁閉室放出,但又把她關進一般監室。

由於她被不斷的折磨,整天迷迷糊糊的,說話都吃力。就強迫她吃藥,獄醫來量血壓200,到醫院檢查後,辦“取保候審”。於是在二零一零年中秋節頭一天(九月十五日),被非法關押、折磨二十天後才把張如瓊放回家。已經被迫害的生活都不能自理,期間他們經常打電話騷擾她丈夫,丈夫精神壓力太大,已經提出要與她離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張如瓊被昆明市檢察院以荒唐的罪名非法起訴;七月五日被昆明市法院非法傳票,七月六日被非法開庭,因為證據不足,判改日再審;八月二十二日昆明中級法院再次傳票,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再次開庭對張如瓊進行誣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抄家非法關押監視/跟蹤人身侮辱嘴塞骯髒物品(如擦腳毛巾,臭襪子,衛生紙等)鎖地環喂小咬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強行施藥關禁閉非法審訊非法起訴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手銬/腳鐐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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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昆明市電話區號:0871

參與迫害的單位、主要人員: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惡警:馮軍 姜眼光
官渡區菊花派出所 官渡區看守所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 韓純盈
中級人民法院 馬侃 段雲萍

責任單位及惡人:
官渡區公安分局 : 姜眼光馮軍
昆明市檢察院
菊花村派出所
昆明市中級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4月14日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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