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華
魏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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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2147、
魏明華(Wei,Minghua),
女 ,
56歲 ,
遼寧省清原縣大法弟子。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下午,魏明華含冤早逝,年僅56歲。 魏明華的丈夫李文松,十年來被非法關押累計達七年之多;在迫害發生之初就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三年九月又被非法判刑六年,被輾轉關押於沈陽大北監獄、遼陽鏵子監獄、大連市監獄遭折磨和奴役;出獄後被非法開除工作。 魏明華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後,身心得到了淨化,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對學生更加關懷,她所教的學生學習成績明顯上升,是學生和家長普遍公認的好教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發動了對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的迫害,控制媒體舖天蓋地的造謠法輪功,逼迫中國大陸民眾表態不煉法輪功。作為一名身心受益的法輪功學員,魏明華對中共當局的做法十分的不理解,她知道法輪功是教人修心向善、教人如何做好人的功法,這麼好的功為什麼就不讓煉了呢?為什麼要這樣造謠污蔑呢?於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魏明華去了北京上訪,履行公民的合法權益,到北京有關部門去說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 從北京回來後,魏明華被清原一中校長畢淑華、中共邪黨書記付偉訓斥一頓,他們還立即通知了教育局的紀檢書記石寶硯,石寶硯在臨走的時候,告訴清原一中校長畢淑華給她們辦洗腦班。當時魏明華的丈夫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裡,家裡面的老人和孩子無人照顧。魏明華被劫持在洗腦班,由於不放棄修煉,在辦班的十五天裡不准回家,吃住都有校長、主任、工會主席看守著,無一點人身自由可言,並被勒索罰款一月的工資和獎金。學校收保證金兩千元(當時給她們的是以魏明華孩子的名字的存折),教委也收了兩千保證金(強迫她們保證以後不進京上訪)。魏明華多次去教委要求返回非法收取的保證金,教委的紀檢書記洪兆臣一直主管迫害法輪功,魏明華多次找他,他不但不給,還說要沒收這筆錢;有時還說“做個條往上繳”,直到現在這筆錢也沒有還給魏明華的家屬。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二十二時十分,清原縣公安局的警察徐金榮、孟令光人等突然闖入魏明華家中,非法抄家。當時這三名喝了酒的警察敲、砸魏明華家的門(鄰居都能聽到砸門聲),孩子給開了門。三名警察凶惡的闖進家後,穿著皮鞋就往臥室裡闖,然後就開始到處亂翻。李文松問他們干什麼?他們說要搜查法輪功的資料,其中一個警察還要把地板撬開。翻完後立即抓起李文松家電話就打,向縣公安局副局長肖龍匯報,之後把李文松和妻子一起綁架。 據悉,當晚十一點多,不法警察以抄家的經過需要簽字為由,將魏明華綁架到縣公安局,當時簽完字大約零點了。警察又把她劫持到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非法關押。被綁架的第二天,縣公安局又通知魏明華孩子所在的學校,強迫孩子到縣公安局去核查。 魏明華被非法關押了三十六天。她丈夫李文松被非法關在清原大沙溝看守所三十多天,被中共邪黨以家有法輪功書籍等借口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十五分,正在給學生上課的魏明華被校長畢淑華打斷而叫到校長辦公室,當時撫順市公安一處兩名警察,清原縣興隆派出所警察朱忠華共三人在場。其中一個說興隆派出所要傳喚問魏明華點事情,警察對魏明華說:“上課也不行,也得去。” 當時魏明華要把放在教室裡面的教學用書拿回來。魏明華剛走兩步的時候,兩個警察上來一下把魏明華劫住就往出拖。當時鞋子也拖掉了,她的頭發也被弄的散了。從三樓(校長室)一直拖到學校的大操場,衣服扣子也被扯開了,褲子、襪子、腳脖子都被磨破了。學校師生們親眼目睹了這一切邪惡的場面。 當時清原一中校長畢淑華(現已退休)、書記付偉、副校長李國軍三個人幫助撫順公安一處的警察抬起魏明華扔到了小車裡。開車司機對魏明華說:“你他X的真拗,要是不看你是老師,就得給你銬上銬子,等到地方時我整死你。” 就這樣大約晚上八點,魏明華被綁架到撫順市公安一處迫害。同一天,撫順公安一處的惡警通過撫順電力公司清原安裝處(李文松的工作單位)把她的丈夫李文松騙到單位非法綁架,後來非法判刑六年。 經過幾天的時間,撫順公安一處並沒有找到魏明華的什麼“證據”,就對魏明華非法勞教,於五月二十六日和二十八日兩次送往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皆因身體體檢不合格而拒收。魏明華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保外就醫回到家裡。當時撫順公安一處非法收取各項費用:有保證金六千元、管理費一千一百二十五元、十天的伙食費一百三十元、體檢費四百元。 魏明華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日保外就醫回到家裡,對她的迫害並沒有結束。清原滿族自治縣監察局給予行政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從此清原一中停發了魏明華應得的工資及一切費用。 當時因丈夫被非法關押,魏明華承受著經濟、精神等各方面的壓力。魏明華多次為工作問題找當時的教委主任孫忠孝、紀檢書記洪兆臣,他們說不是他們處理的,要去找上邊,還要610的同意等等來推托不予解決。 直接參與迫害她的有清原縣教委孫忠孝、洪兆臣。魏明華的早逝給家人帶來了巨大痛苦,她的老母親身心受到的傷害更大。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抄家;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非法關押;
威脅/恐嚇;
私闖民宅;
非法罰款;
要求交押金;
交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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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清原鎮派出所(天橋派出所)
:
朱忠華
清原縣政法委
:
洪兆臣
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清原縣公安局
:
肖龍,
徐金榮,
孟令光
清原縣610辦公室
清原縣教育局
:
孫忠孝
清原縣第一初級中學
:
畢淑華,
李國軍,
付偉
清原滿族自治縣監察局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16日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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