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敬武
簡介:
陳敬武(Chen,Jingwu),
男 ,
66歲 ,
昆明法輪功學員。原昆明海埂體育訓練基地膳食科科長。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陳敬武是昆明海埂體育訓練基地的職工,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長達十五年的迫害中,陳敬武曾被兩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一次強迫洗腦,在中共勞教所、黑監獄的時間長達八年。最後一次在監獄,單位非法開除了他的公職。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被基地保衛科科長夏安吉和唐生智送到省體育局松茂水上訓練基地,參加盤龍公安分局610辦的為期十天的洗腦班。在這十天中被逼著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才准回家。 洗腦班的主辦單位是盤龍區政法委、盤龍公安分局。直接參與迫害的惡警有盤龍國保大隊隊長邱雲昆、惡警李金昌等。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盤龍公安分局610邱大隊長為首,把他綁架到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十多天,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期間又被勞教所非法加期五十天,2003年6月回家。盤龍國保大隊隊長邱雲昆、惡警李金昌等參與了此次非法抓捕。單位對他開除了黨籍、撤銷了副科長職務、停發了工資。 二零零四年二月初,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拓東派出所警察綁架,單位領導和盤龍公安分局610邱大隊長一起到他家非法抄家,把家翻的亂七八糟,他的妻兒又一次受到驚嚇。之後二十多天他的行動受到限制和監控。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上午十點多鐘他正在上班,單位領導和兩名警察把他騙上了一輛單位的面包車,車開出去三、四公裡後,一名叫李金昌的警察拿出一張勞教通知書宣布他被勞教三年,又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並加期十個月,直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才回家。單位停發他近四年的工資,給家中妻兒的生活造成極大的痛苦和負擔。陳敬武的妻子最終承受不住提出離婚,從此陳敬武妻離子散。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陳敬武向民眾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誣告被昆明大觀派出所惡警綁架,晚上又到其住處非法抄家,被關押在五華區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五華區檢察院批准,五華公安分局對陳敬武非法逮捕。二十多天後,五華區檢察院的兩個檢察官來看守所提審陳敬武,陳敬武向他們講了真相。隔了半個多月後,昆明市檢察院的檢察官來提審陳敬武,企圖誣陷陳敬武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並想從陳敬武的口中套出他們所想要的證據,但是沒得逞。昆明市檢察院檢察官來過兩次。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昆明市檢察院[2011]昆檢刑訴字第624號起訴書非法對陳敬武起訴,助理檢察員許齡心。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中旬陳敬武被帶到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開庭前既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通知單位,表面有一個由七人組成的合議庭,還給陳敬武指定一個辯護律師。在看守所裡陳敬武就寫好了一份辯護狀,在法庭上,面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個非法罪名,陳敬武要求給解開反銬在背後的手銬,宣讀陳敬武的辯護狀。陳敬武來之前將陳敬武的辯護狀塞進袖口裡,可是審判長不同意,沒有給陳敬武解開手銬,說交上去他們自己看。於是審判長起身示意大家收東西散場,要求陳敬武在庭審筆錄上簽字,陳敬武拒絕簽字,陳敬武說:“這是一次不完整的提審,還沒結束,為甚麼要簽字?”之後陳敬武又被帶回看守所了。 陳敬武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多個月後,二零一二年九月份,陳敬武才接到(2011)昆刑一初字第130號刑事判決書,然而判決書上的落款卻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審判長是楊曉萍,代理審判員李興虎、李倩,書記員金書坤。在對陳敬武秘密開庭的法庭上就無人回答陳敬武的提問,卻在明知陳敬武無罪的情況下,枉判陳敬武三年。 面對非法判決,陳敬武向雲南省高級法院提起上訴,兩個多月後,(2012)雲高刑終字第1532號刑事裁定書依然維持邪惡的原判。審判長是鄒爾曼,代理審判員羅成,丁萬虎,書記員包媛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陳敬武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八監區,大隊長叫施德宏(同音)。監獄安排了八個犯人做陳敬武的包夾,給陳敬武專門安排了一個監室,陳敬武睡中間,其它人在周圍。白天、晚上四個人輪番守著陳敬武,晚上陳敬武睡覺,其余四個人睡覺,另外四個人就守著陳敬武,白天又換四個人睡覺,另外四個人守著陳敬武。 一個月後,將陳敬武叫出監區,到一個布置很好的小花園裡,讓兩個邪悟的人來對陳敬武洗腦,逼陳敬武放棄信仰。每周一至五讓陳敬武到小花園裡洗腦,整整一個月的時間。陳敬武仍然堅持不放棄修煉,監獄教育科的兩個警察就親自出馬,對陳敬武非法洗腦,給陳敬武看一些污蔑誹謗法輪功的音象數據,向陳敬武灌輸邪惡理論,也是每周一至五,周末兩天休息,整整對陳敬武洗腦了兩個多月,陳敬武依然沒有動搖。 監獄無奈,將陳敬武送回監室,之後漸漸的將守陳敬武的八個包夾人員撤離了幾個,最後只有兩個包夾守著陳敬武了。大隊長施德宏讓包夾給陳敬武帶了一本污蔑大法的書,還讓包夾監視陳敬武看這本書。陳敬武也沒看,並勸其它人都不要看,最後把書丟了。 與陳敬武一起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晉寧縣昆陽鎮古城村的李文波,在陳敬武出監獄的時候,他還因被迫害嚴重出現胃出血而住在醫院,此前,他曾幾進幾出監獄醫院。也將於近期冤獄期滿。 二零一三年一月份,單位給陳敬武每月發五百多元的生活補助費,發到當年的十月份,昆體訓人字[2013] 17號雲南省昆明海埂體育訓練基地文件《關於清理事業單位未在崗人員的處理決定》非法對陳敬武開除工職後,就連這五百多元的生活補助都沒有發了,一直到現在。 陳敬武的工作則在監獄時就被非法開除,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單位來了兩個干部,人事科長馮永康(同音),保衛科長董斌,到監獄將非法開除陳敬武的通知《關於清理事業單位未在崗人員處理的通知》給陳敬武,對陳敬武開除工職,叫陳敬武簽字。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陳敬武從監獄回家,回家前,監獄沒有通知家裡,直接通知度假區分局,由分局告訴陳敬武兒子,回家當天,分局警察、小區街道辦和陳敬武兒子去接的陳敬武。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昆明市茭菱派出所警察李德剛和一個女警到法輪功學員陳敬武家中,拿了一張訓誡書,蓋有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的章,叫他簽字,陳敬武不簽,還拿了一張光盤,李德剛說裡面是某某所謂轉化的內容,叫陳敬武看看,陳敬武當場在家中的影碟機中播放,但均顯示錯誤光盤,放不出來,叫李德剛拿走。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陳敬武工作的單位昆明市海埂體育訓練基地所屬的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區,社區綜治辦的一個女的和兩個男的,以及另一個男的也以中秋慰問的名義到陳敬武家中,問他有沒有什麼出行計劃,叫他不要出去。綜治辦的這個女的還和綜治辦的這個男的私自進入陳敬武的臥室,到處看。 昆明市海埂體育訓練基地職工陳敬武,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份下旬失聯。(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抄家;
非法勞教;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非法判刑;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昆明法輪功學員陳敬武遭十一年多冤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94698.html#191016231451
2019年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2)-392297.html#1993233542
昆明市中級法院歷年對至少120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八年冤獄:兩次勞教、一次判刑
2011年雲南省部份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例
雲南省上半年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例
昆明市體育訓練基地職工陳敬武再次被綁架
昆明體育訓練基地廚師做好人遭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大平壩勞教所)
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公安分局
盤龍區610辦公室
:
林光亮
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
邱雲昆
盤龍公安分局
雲南省第一監獄
昆明市中級法院
:
楊曉萍
盤龍分局
:
李金昌
盤龍區第二看守所
體育訓練基地
:
夏安吉
茭菱派出所
:
李德剛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30日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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