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善林
簡介:
曲善林(Qu,Shanlin),
男 ,
60歲 ,
遼寧省大法弟子。二零零四年四月被鳳城公安局在家中綁架到看守所,後送丹東教養院。曲善林在被關押期間,愛人由於曲善林被迫害,身心承受不住,患病,醫治無效病故了。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鳳城市五位法輪功學員焦林、梁運成、曲善林、吳娟、孫忠琴在白旗鎮民主、自由村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康慶東惡意舉報,被白旗派出所姜君、曹德軍等三人綁架到派出所。目前,次日焦林、梁運成、曲善林被非法劫持到鳳城二龍山看守所,吳娟、孫忠琴被劫持到丹東白房子看守所。 。白旗派出所和鳳城政法委“六一零”、鳳城公安局國保大隊預謀將五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送交鳳城檢察院,預謀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九點三十分,遼寧省鳳城市法院對四名法輪功學員梁運成、曲山林、吳娟、孫忠琴非法開庭。來自北京的四位維權律師到庭為法輪功學員做了長達四個小時的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依據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原則,修煉法輪功、宣傳法輪功完全合法。法輪功學員沒有觸犯任何刑律,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和刑罰是違憲的。 庭審從九點三十分進行到十三點三十分,面對四位律師有理有據的正義辯護,法官和公訴人理屈詞窮,無言以對,最後審判長徐宏仁宣布休庭,由合議庭評議後另行判決。 遼寧省鳳城市法輪功學員梁運成、曲山林、吳娟、孫忠琴被鳳城公檢法合謀構陷,非法判刑三年。四名法輪功學員上訴至丹東中級法院。丹東中級法院不開庭審理,又與其合謀維持冤判。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沈陽監獄城。 大北監獄警察指使犯人扒二人的衣服,搶他們隨身攜帶的衣物及上訴狀等書面證據。二人不服從,遭到了警察高壓電棍的電擊及毆打,並被關進了小號。 在小號裡,惡警用特殊的刑具把梁運成銬在牆上,這種刑具是:在小號的牆上固定兩個手銬,高度在人坐著的時候稍比肩高,寬度也稍比肩寬,把兩手分別銬在兩個手銬上,後背靠在牆上,雙腳戴上腳鐐,就這樣坐在冰冷的地上。法輪功學員曲山林在另一個屋裡,同樣被施用此刑具。而且這種酷刑的特點是:不長時間胳膊、手就麻了,身體也難受,無法睡覺。沈陽四月份的天氣很冷,惡警指使犯人將二人的衣服紐扣拽下來,將曲山林的褲襠故意撕開,凍他們。 梁運成與曲山林二人開始絕食、絕水抗議。兩天兩宿後,監區長張華叫犯人把二人的手銬、腳鐐打開,晚上睡覺也不給被褥。梁運成在小號裡呆了十四天,曲山林呆了七、八天後離開大北監獄。(曲山林後來被迫害致死)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惡人舉報;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關小號;
吹涼風;
銬在某處上;
手銬/腳鐐;
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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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大北監獄
:
張華
沈陽監獄城
白旗派出所
:
曹德軍,
姜軍
白旗鎮民主、自由村
:
康慶東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12日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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