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瑋
簡介:
王瑋(Wang,Wei),
男 ,
36歲 ,
吉林省委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科員。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王瑋去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橫幅,以表達自己的心願,被天安門廣場警察抓捕被非法關進北京一拘留所,後被吉林省警察非法押回長春市判勞動教養,關押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後來才知道,長春市公安局法制處劉向東勒索家人一台筆記本電腦(價值1萬多元)和一台空調機(5千多元),分別送給劉的主管副局長和處長。 二零零一年一月末,王瑋從勞教所出來。單位領導想當機關“轉化”大法弟子的典型,讓他在全室大會上揭批大法,遭王瑋拒絕,因沒有配合單位主任王守臣在機關會議上污蔑大法的要求,被軟禁。後被劫持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省委610張明久、省直機關610關靖強、鄭文衡等人多次到他們單位給領導施壓,逼他們三人寫保證,並提出不寫就強行送洗腦班轉化。在這一惡行還沒實施前,他當地派出所兩名警察先到他家,將他及妻子5歲的兒子脅迫到派出所,為免於迫害找他機會走脫。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五)王瑋回單位上班,二十九日(星期一)長春市公安局警察到單位將其非法抓捕,並判勞動教養兩年。被警察威脅、體罰、侮辱人格、乃至酷刑折磨他是三人中受刑最重的。3月29日,他被高朋、王日明等扒掉外衣,解下皮帶,銬在鐵椅子上固定住,然後警察用皮帶抽、打腦袋、扇耳光,向後掰骼膊等,一連折磨了六、七個小時。 二零零三年底,單位公務員普遍長工資,不但沒給他們長工資,還扣發了三人一年的大部份工資。現在還要開除陳靜、王瑋的公職。王瑋幾次勞教,先後被警察勒索了兩萬多元。 五年來,王瑋和赫秀蘭、陳靜三人都不同程度的遭受了省委610、省直機關610、長春市公安、國安、地方派出所、街道以及單位黨組織的迫害,給他們的身心、工作、經濟以及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吉林省委財經領導小組干部赫秀蘭、王偉、陳晶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四月一日先後被長春市公安局一處警察綁架,遭到酷刑折磨,其中陳晶被折磨至出現生命危險。消息指出,迫害三省委干部的直接責任人為長春市公安局一處副處長李士常、警察高鵬等,以及吉林省委財經領導小組負責人肖新。 二零零四年九月王瑋回家,十月份去單位上班,當時的主任肖欣等不予恢復工作,工資只給基本生活費300元,到葛中玉做主任時一直參與迫害,要求寫所謂的承諾、保證。 二零零五年四月份,單位黨委一些人伙同省直機關工委“610”勾結長春市公安局非法綁架王瑋,清和街派出所惡警荊春風等參與迫害,非法抄家。此次王瑋被單位非法開除,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長春舉力亞冬會前夕,清和派出所所長及惡警荊春風等人非法闖入他的家中騷擾。 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惡警荊春風等人再次騷擾,被拒之門外。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惡警荊春風伙同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三處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惡警,在王瑋住處外面,大庭廣眾之下將他強行綁架,非法拘留15天後,被劫持到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2009年4月11日冤獄期滿後,又被非法加期10天。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兩點多,松原法輪功學員王偉在江北被綁架。王偉的妻子也是法輪功學員,在四月二十三日晚失蹤,手機無人接聽,詳情待查。
迫害類型:
人身侮辱;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體罰;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騷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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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名昭彰的長春公安一處
吉林省委三位干部慘遭長春惡警酷刑折磨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王瑋的惡人及電話:
吉林省610盧全振:0431──8904038(辦)0431──2721591(宅)
張維久
吉林省直工委610劉敏:0431──8902138(辦)0431──5634858(宅)
鄭文恆0431──8902165(辦)
吉林省委財經辦肖欣0431──8902809(辦)
葛中玉0431──8902806(辦)
張樹文0431──8902418(辦)
王中友0431──8902805(辦)
長春市國保大隊二中隊辦公室0431──8908190
李士長、高鵬、高偉等
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春市公安局
:
王日明,
劉向東
榆樹市610辦公室
:
關靖強,
鄭文衡
長春市公安局一處(長春公安一處)
:
李世長,
高朋
朝陽區清和派出所
:
荊春風
吉林省委財經領導小組
:
王守臣,
葛中玉,
肖新
吉林省委
:
張明久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30日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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