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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秀芳

簡介:
顧秀芳
(Gu,Xiufang), 女 , 66歲 , 江西省贛州市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顧秀芳不放棄大法修煉,去北京上訪,在本市堅持向世人、向政府官員講真相,發放大法真相資料、發《九評》等,先後十二次被抓、被關押或被誣判,其中被非法勞教四次(共七年),也多次被綁架在本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下午,法輪功學員顧秀芳在向世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誣陷,遭派出所和市章貢區國保大隊首惡隊長黃銳劍、副隊長朱芳明等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贛州市第一看守所。

從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期間,朱芳明帶領不法警察違法抄家五次,從不穿警服,不出示證件,搶走私人物品不留清單,執法犯法。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早上七點多鐘,顧秀芳被章貢區南外派出所劉偉等數個警察強行撬門,綁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劉偉給顧秀芳注射毒針,隨後到顧秀芳家抄家,甚麼也沒抄到,就把顧秀芳關押在贛州市看守所十五天。過程中,朱芳明等國保警察前往該派出所,以攝象頭拍到的攝像為由,逼供顧秀芳交代在居委會發放“九評”一事。 七月二十八日,朱芳明等人又到顧秀芳家,脅迫她老伴到國保大隊簽字,一切後果由顧秀芳自己承擔。同年八月八日下午5點多鐘,顧秀芳因向政府官員講大法真相,發放真相資料,被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隊長朱芳明等三名警察以“利用Ⅹ教擾亂社會秩序” 為由,強行入室抄家,抄走大法資料、真相資料等物品,並以“利用Ⅹ教擾亂社會秩序” 莫須有的罪名把顧秀芳劫持到贛州市看守所非法拘留。給家屬的拘留通知並未注明拘留期限。國保大隊長朱芳明已告知顧秀芳的丈夫欲加重對顧秀芳的迫害,對她進行非法判刑。十月九日,章貢區國保大隊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章貢區檢察院起訴書中對顧秀芳羅列了的莫須有的罪名。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顧秀芳被執行所謂的逮捕,於九月九日被取保候審(注:取保候審決定書落款時間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通知顧秀芳簽字是十一月八日),現被告知章貢區人民在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對顧秀芳開庭審理。同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章貢區法院將對贛州市法輪功學員顧秀芳非法開庭。

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五月,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610、國保大隊於清同、朱芳明、仲航、黃銳劍等警察及部份居委會人員執法犯法,多次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分別三次到法輪功學員顧秀芳家非法抄家,搶去大法書籍、真相條幅、大法數據等私人財物。

二零一八年三月廿八日上午,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朱芳明打電話騷擾顧秀芳。當天下午兩點多,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朱芳明、仲航帶有六、七個沒穿警服、不法警察找到顧秀芳老伴值班室(門衛),脅迫並將老伴強行帶回家開門,把家裡抄得亂七八糟,連孩子的房間都不放過。警察搶走師父法像、多本法輪功書籍、三台播放器、mp3一個、存儲卡6張、身份證、錢幣等私人財物,帶著攝像機到處錄像。之後,三個便衣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逼著顧秀芳老伴帶他們到家中雜物間開門,再扳住顧秀芳反手銬住其雙臂使她動彈不得,將她打傷(一直銬到二十九日凌晨)。顧秀芳被劫持到章貢區水南派出所,強行坐老虎凳逼供。顧秀芳不配合他們,直到晚上六點多拉去醫院體檢,出現高血壓嚴重症狀,拖到晚上十一點左右拉到拘留所不收,就又到醫院造假,然後到二十九日零點,拘留所才收。顧秀芳被非法拘留迫害十五天,直到現在雙臂還常常犯痛。回家後,老伴以找不到房產證為由,打得她一身傷,右眼角拿凳子砸破,流了很多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十時左右,贛州市南外派出所片警劉偉伙同贛州市開發區五、六個著便衣的警察,未出示任何身份證件,帶著錄像機,進入法輪功學員顧秀芳的住宅非法抄家(當時顧秀芳不在家),到處翻了個底朝天!搶走家中僅有的大法書籍《轉法輪》一本。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時左右,江西省贛州市法輪功學員顧秀芳在贛州市章貢新區萬象城公園裡掛真相條幅,被公園的王姓保安,叫了幾個人圍住。3時左右,被公園保安叫來的警察把顧秀芳拉到水南派出所。610國保朱芳明等二人非法審問顧秀芳,條幅是哪裡來的,顧秀芳沒有配合邪惡。邪惡將顧秀芳送去看守所,看守所不收 ,當晚9時左右顧秀芳回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晚上十一時左右,顧秀芳正在家中睡覺,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的仲航、南外派出所警察劉偉和另一個警察在沒有任何手續、身著便衣的情況下闖入家中,把顧秀芳從床上拽起銬上背銬拖走,並進行抄家搶劫,搶走《轉法輪》2本、其他大法經書若干本、台歷、電話本和400元現金,翻得一片狼藉。隨後,顧秀芳被關入派出所逼供。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國保大隊的朱芳明和另外兩名警察拉顧秀芳到醫院體檢,下午四時顧秀芳被送往贛州市看守所,看守所不接收。顧秀芳於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六時回到家。

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中午十一點半左右,贛州市章貢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朱芳明、仲航伙同其他四人強行闖到顧秀芳家,綁架了顧秀芳並抄家。在派出所對她進行非法審問後,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晚,朱芳明、仲航伙同南外派出所警察吳光鈺再次闖入顧秀芳家抄家,搶劫私人物品。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章貢區國保大隊派城管大隊二十四小時輪班在顧秀芳住處盯梢跟蹤,一天四班人,直到七月二日才撤離。七月八日,國保大隊仲航帶人到她家非法抄家,搶劫大法書籍、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八月十一日,仲航和派出所警察劉偉,將她綁架至南外派出所逼供。當時已非法強制停發她個人依法所得養老金四個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八點三十分,章貢區公安局國保大隊仲航帶三人綁架在家的顧秀芳,並非法抄了她的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警察聲稱有人在六月十二日舉報她發了真相資料。顧秀芳被劫持到贛州市人民醫院體檢二次,警察把她劫持到看守所時,看守所拒收。當天下午,顧秀芳回了家。

二零二一年底法輪功學員顧秀芳,被贛州章貢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二二年年初被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非法勞教暴曬毒打/毆打眼睛,嘴都用黃膠帶封上逼迫放棄信仰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審判騷擾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注射不明毒針手銬/腳鐐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迫害親屬上手背銬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綁架未遂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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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贛州市章貢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仲航電話;18079719866 劉偉電話;18979769356 錢輝勇電話;18779703570 章貢區法院第二審判庭庭長:賴鵬秀、陳曉玲電話:0797-8303255 章貢區法院舉報受理電話:0797-8303061 章貢區國保大隊長:朱芳明 18979769959 13879796888 仲航 18079719866 章貢區政法委:電話 0797—8303061

責任單位及惡人:
贛州市章貢區公安局 : 朱芳明黃銳劍
章貢區610
章貢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朱芳明 18979769959 13879796888 : 仲航於清同
南外派出所江西省贛州南外派出所警長林路平,13907077700 : 劉偉
贛州市看守所電話:8402000,區號:12309(或0797)
章貢區法院章貢區法院第二審判庭庭長:賴鵬秀、陳曉玲電話:0797-8303255<br>章貢區法院舉報受理電話:0797-8303061
章貢區檢察院檢察官:黎海平13907070810 、張輝13970101019、陳紅花13507979012、龍澎13479905671
章貢區政法委電話:0797—8303061
章貢區水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21日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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