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芳
酷刑演示:撞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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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素芳(Li,Sufang),
女 ,
44歲 ,
河北省邢台沙河市新城鎮法輪功學員,家中上有七旬高齡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兒女,家境困難。李素芳被武安法庭非法判刑五年,在河北省女子監獄十七監區被迫害致身體無力,高血壓270,精神恍惚。 2007年4月23日,李素芳講真相,被人誣陷,遭武安公安局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2007年4月29日,李素芳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石銅路女子監獄十七監區,被惡警毆打、關禁閉。期間受到非人的折磨、關禁閉、長時間不讓睡覺並指使犯人毆打、謾罵、侮辱,警察卻不聞不問。上次接見時,李素芳身體狀況很不好,精神恍惚。會見時,警察(稱呼是程隊和宋隊)對李素芳的態度惡劣。李素芳被迫害致高血壓和精神輕度分裂症。 國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黨、政黨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團,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結構;本案執法惡警非法侵害中國公民人權,渠等玩法弄權,嚴重敗壞政風,本案錄案備查,供作追懲依據;倘有疏漏,惠 請知情者或相關單位協助補正,不限文字。影音圖像、公部門文件均可並供刑懲渠等佐證,以昭公信,無任感荷。 至對渠等犯行懲戒之國內法源詳見《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有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及《中國刑法》規定有關“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國際法源。我大中國是聯合國組織會員國之一,本應恪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據《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說: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的權利。 2015年10月27日,李素芳到北京市故宮游玩,在過安檢時,查出她的法輪功修煉者身份。李素芳曾因告訴世人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好處在2007年被誣判五年。李素芳連夜被送回沙河,先是被綁架在沙河城鎮政府,10月28日上午,被羈押到邢台市洗腦班。 她的兩個還未成家的孩子聽說母親在北京被劫持之後,立刻趕到北京,到了北京之後,又說人被送回了老家新城鎮,兩個孩子又馬不停蹄的回到老家,結果李素芳又被非法關押到邢台市洗腦班。到了洗腦班,洗腦班說沙河市610同意之後,他們才肯放人。李素芳絕食反迫害,她的丈夫和兒子正奔波於洗腦班和沙河市公安局之間,要求釋放善良無過的親人。 另:洗腦班邱有林給沙河國保打電話讓放人,侯守紅最初向家屬要2000元,後又改為1000元、500元,家屬不給;又說簽字就行,家屬也不簽。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關禁閉;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人身侮辱;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女子監獄的累累罪惡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18313.html#1510300823
河北沙河大法弟子李素芳被綁架到新城鎮政府
河北省女子監獄對李素芳的迫害
李素芳遭河北女子監獄迫害精神恍惚
相關單位及個人:
洗腦班校長邱有林電話:13931906105;
沙河市公安局負責此事的國保警察侯守紅手機:15630930789,隊長紀濤電話:0319-8625850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河北省女子監獄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武安公安局
武安市人民法院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集寧市(烏蘭察布)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7日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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