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秀芳
簡介:
商秀芳(Shang,Xiufang),
女 ,
60歲 ,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寧安市法輪功學員,寧安市衛生防疫站職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政治流氓集團公開迫害大法後,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十三天。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被非法勞教1年,堅持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拒絕所謂的“轉化”,又被超期關押三個月,其中在牡丹江勞教所女隊非法關押二個月,其余均在寧安看守所非法羈押。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在寧安市看守所,商秀芳煉功,被管教董恩聚毒打,後帶上四十八斤重腳鐐進行折磨,達一個月。二零零零年七月在牡丹江勞教所女隊因煉功,被惡警劉某某、劉某某使用電棍電擊二次,往鼻孔哧冷水,喘不過氣。牡丹江勞教所惡警常用膠帶封住大法學員的嘴,拳打腳踢。一次在大法學員只能用鼻孔喘氣的情況下,惡警張曉光用塑料瓶裝上水對著商秀芳的臉部鼻子潑水,被嗆得幾乎窒息過去。 牡丹江勞教所女隊,惡警經常在監捨走廊罰大法學員。用膠帶封住大法學員的嘴,拳打腳踢。並且在學員只能用鼻孔喘氣的情況下,管教張曉光用塑料瓶裝上水對著學員的臉部鼻子潑水,因嗆水,程玉環、商秀芳(寧安市衛生防疫站職員,女,四十一歲。依法進京上訪,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被非法勞教1年,堅持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拒絕所謂的“轉化”,又被超期關押三個月,其中在牡丹江勞教所女隊非法關押二個月,其余均在寧安看守所非法羈押。)被嗆得幾乎窒息過去。 牡丹江勞教所准女隊行惡責任人有:牡丹江市六一零頭子李長青、牡丹江勞教所所長孫樹田、副所長趙冠英、隊長張學鳳、教導員馬麗、女管教十二名。 二零零零年九月在寧安看守所,商秀芳煉功,被獄醫陳剛用小白龍毒打;反迫害要求無罪釋放而絕食,遭管教李文英的毒打。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商秀芳被寧安市第一派出所綁架,在派出所警察先不說話,四名警察(副所長孫某、王志力等)前後左右圍住,後面的警察用繩子把商秀芳的脖子勒住,又把雙手背在後面系上,左右側警察一手拽住胳膊,一手壓住肩膀,然後用膝蓋使勁頂商秀芳的大腿肌肉,致使她疼痛難忍,站立不住,倒在地上。前面的警察用木棍使勁打腳,並叫囂:“打死挖坑埋上,今晚你能挺過去算你能!”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在看守所,由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馮振久帶隊對商秀芳進行毒打,和在派出所時一樣,打昏後用涼水澆、煙頭燙,馮振久說:“對你們法輪功,上頭說了要毀滅性打擊!” 二零零二年五月在寧安看守所,商秀芳抵制穿黃馬夾,被所長王世貴給戴“狗連襠”的鐐子,被折磨的生活不能自理近二十天。後來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被劫持進哈爾濱女子監獄,遭到獄警和犯人的殘酷迫害。二零零四年八月份為了要回被關押在小號的同修和抗議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在絕食二十八天的情況下被惡警上酷刑“大背劍”,後又改站銬。 於二零零二年被不法人員判刑三年,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被劫持進哈爾濱女子監獄。 在集訓隊被五聯保包夾,不許與他人來往、說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到八監區,仍被五聯保包夾。二零零三年八月份,商秀芳被惡警張春華毒打、罰蹲、罰站,由於說真話“大法好”,被惡警張春華用銬子上大背劍,晚上不許睡覺,手背到後邊綁上,腿和腳也分別綁上。犯人王鳳春、朱玉紅還把商秀芳的褲子扒下,用木方子、塑料鞋底沾上涼水猛勁打屁股,再用鹽水洗、曝曬直至昏死。 這樣持續折磨十一天後,改為強制白天跑步,在烈日下曝曬,晚上碼坐到十二點。由於商秀芳制止惡徒們給大法弟子灌藥,被犯人李桂紅踢中喉管,當時商秀芳全身抽搐,喘不出氣。 由於天天被強制“拉練”,商秀芳的雙腳兩個大腳趾甲脫落,這樣迫害二個多月。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商秀芳為了反對其它監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而絕食,被惡警張春華領著犯人一頓毒打。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份,商秀芳等大法弟子為爭取公開煉功而絕食,惡警張春華領著犯人把大法弟子綁起來,白天開著窗子凍,晚上綁著躺在地上,一共十三天。 二零零四年二月份,商秀芳反對迫害而拒穿囚服,被惡警鄭傑、張春華領著犯人趙艷華、宋麗波、朱玉紅等扒光衣服上刑:大背銬,直至出現昏迷狀態,大便便到褲子裡。被掐人中蘇醒後強制灌藥,繼續大背劍。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在監捨五樓:十二名大法弟子因不報數、不戴名簽被“大背銬”近三天,四樓大法弟子商秀芳、張艷芳被迫害得拉在了褲子裡。 二零零四年七月末,商秀芳拒穿囚服,又被強制大背劍一天半,晚上不許睡覺站銬,八月份為了要回被關押在小號的同修和抗議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在絕食二十八天的情況下被上刑:大背劍,後又改站銬。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寧安市法輪功學員李洪霞被綁架到洗腦班後,她的同修商秀芳到政法委要人,政法委副書記閆賀成惱羞成怒,下令各鄉派出所上報法輪功學員名單,並綁架六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國保拿著名單來到寧安市公安,在寧安市公安李紅軍、寧安市第一、第四派出所警察帶領下,分別闖到法輪功學員單位和家裡綁架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商秀芳、李洪霞、王淑雲和其丈夫張千義,以及蘭崗鎮的李長群、劉艷、李明素、徐麗波,張千義不是法輪功學員當晚放回。現在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商秀芳遭寧安市警察騷擾。 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商秀芳等十八名寧安市法輪功學員被寧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分別被非法關押在寧安市看守所、拘留所。商秀芳遭到海林市檢察院的非法起訴。 海林市法院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非法開庭。 近日獲悉,商秀芳被海林法院判刑三年半,判決書是之後補給律師的,商秀芳提出上訴。 商秀芳遭到海林市檢察院的非法起訴,被海林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
迫害類型:
戴背銬 ;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
火燒炮烙 ;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
手銬/腳鐐 ;
用尼龍繩勒脖子;
綁、扣;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眼睛,嘴都用黃膠帶封上;
用水噴 ;
綁架/劫持;
非法起訴;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判刑;
強行施藥 ;
體罰 ;
蘇秦背劍 ;
剝奪睡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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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77654.html#2451622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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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4日大陸綜合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牡丹江市勞教所(牡丹江市四道勞教所)
:
劉某某,
劉敏,
許縱海,
孫樹田,
張學鳳,
趙貫英,
馬麗,
王力,
張曉光,
劉秀芬
寧安市公安局
:
李紅軍
寧安市看守所
:
王世貴,
董恩聚,
陳剛
哈爾濱市女子監獄
:
張春華 ,
趙艷華,
宋麗波
牡丹江市看守所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白小立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朱玉紅,
鄭傑
寧安市第一派出所
:
王志力
寧安市國保大隊
:
馮振久
牡丹江洗腦班
:
李長青
海林市法院
寧安市政法委
:
閆賀成
海林市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7月2日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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