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福弟
大連法輪功學員孫福弟被迫害致腹水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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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孫福弟(Sun,Fudi),
女 ,
57歲 ,
大連普蘭店市夾河鎮興隆堡村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打壓法輪功,孫福弟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七二零”晚在普蘭店就被抓回去,關押在當地派出所,第二天中午放回家。二十二日晚十點多,當地派出所又一次把孫福弟非法押到派出所,關在一個五、六平米的一個小屋裡,第二天上午,強迫孫福弟看央視電視還強迫寫保證,中午一點左右,才放孫福弟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孫福弟在一家私人廠上班,下午五點左右,村書記王國精,村長王選福去找孫福弟,問孫福弟還煉不煉法輪功?孫福弟說:“煉。”他們說:你要是不煉就不報派出所,你要是還煉就報派出所。孫福弟說:“煉。” 第二天上午八點左右,派出所來了三、四個警察,還有政法委書記,來到孫福弟上班的地方,把她強行拉到派出所。所長劉偉、程姓教導員、鄭姓警察輪流找孫福弟“談話”,讓孫福弟放棄法輪功。孫福弟不放棄修煉。下午三點多鐘,就把孫福弟送到大連普蘭店市公安局,然後送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十八天放回。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一日,孫福弟等法輪功學員在連山東站,被連山派出所數名警察脅持到派出所。把孫福弟等三人各自銬在一個屋裡審問,孫福弟被銬在二樓。下午,孫福弟七十三歲老母親,大舅,市公安局的人也去了,他們利用親人來逼孫福弟放棄修煉。如果孫福弟寫“保證”不煉就可以跟母親回家。但是都動搖不了孫福弟的堅定信念。到了晚上,所長張清海及盛姓教導員拿著電棍輪翻電擊孫福弟。盛姓教導員把孫福弟扳倒在地,用腳踩在孫福弟身上,兩根電棍同時電孫福弟。電了很長時間才停下來,停下後,不讓孫福弟坐著,也不讓她站著,叫她蹲在地上。所長不讓孫福弟上廁所,叫她拉褲裡,尿褲裡。孫福弟的雙手一直是銬著的。 第二天上午,市公安局來人錄像,孫福弟不配合他們,把臉轉到後面。錄完後,盛姓警察抓住孫福弟的頭發,踢了孫福弟兩腳,把孫福弟頭發拽掉了一撮。中午把孫福弟帶到一樓,孫福弟聽到樓上咚咚響,明白是警察在對那位男同修施暴。這位男同修被帶到一樓時,他的外衣沒有穿,孫福弟問他“你的衣服呢?”他說被他們電飛了,不能穿了,(當時派出所警察有3人,所長張清海,教導員姓盛,警察姓任)。下午,把孫福弟等人劫持到市公安局,下班時,又把孫福弟等押送刑警大隊。 晚上警察張連群和另一位姓張的警察輪流審問,兩天兩夜不讓合眼,後來他們被押到看守所,晚上睡覺脫衣服發現自己身上被電得青一塊紫一塊,到處是傷。孫福弟被非法勞教二年,七月九日,孫福弟被送大連教養院迫害。 一進關押大樓的門口,右側牆上寫著“相信科學,反對××”的標語,一個姓趙的大隊長叫孫福弟在標語上簽名,孫福弟沒簽,她就狠狠地打了孫福弟兩個嘴巴,然後就開始搜身,把孫福弟的一塊手表搶去了。臨解教前,孫福弟問過好幾次手表的事,一直沒還給孫福弟。解教回家後,村長到孫福弟家,叫孫福弟到派出所去報到,還叫孫福弟拿兩千元錢到市裡辦學習班。孫福弟沒去。一星期找孫福弟三次,孫福弟問他:“你憑什麼叫我去辦班!”村長說:有文件。孫福弟說:“你把文件拿給我看看。”以後村長再沒找孫福弟。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孫福弟被大連市開發區工業區哈爾濱派出所伙同普蘭店市公安局、夾河派出所、興隆堡村邪黨人員和惡警綁架,家中私人財產遭洗劫。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村長王選福領一幫開發區哈爾濱路派出所的便衣警察脅持孫福弟打開門,非法抄家。掠取孫福弟的私人物品: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光盤、紙張、墨水、U盤、MP3、小CD機等全部抄空,還有大法師父的講法帶。中午把孫福弟非法抓捕到開發區哈爾濱派出所,清點被抄的所有物品。下午就把孫福弟劫持到姚家看守所。在姚家看守所,孫福弟被非法關押五十多天,不讓跟家人接見。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孫福弟被非法勞教二年,送沈陽馬三家勞教所迫害。在馬三家勞教所,惡警使用酷刑迫害孫福弟:罰蹲、罰撅、上銬、打臉蛋子、用MP3放侮辱師父和大法的話,塞到耳朵裡成天強迫孫福弟聽。 二零一零年三月,孫福弟被迫害得膀胱囊腫腹水,四月二十日被放回家。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有張軍、張環、張卓慧、張壘 、方葉紅等。 孫福弟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日下午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電擊;
戴背銬;
綁架/劫持;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洗腦/送洗腦班;
精神酷刑;
逼迫放棄信仰;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人身侮辱;
打罵;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毒打/毆打;
惡人舉報;
迫害親屬;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私闖民宅;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一年大連法輪功學員受迫害部份案例
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匯編(2011年10月11日發表)
曾遭酷刑折磨 大連孫福弟女士含冤離世(圖)
大連法輪功學員孫福弟遭綁架、酷刑迫害(圖)
大連村民幾年來遭受的綁架和酷刑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孫福弟的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參與綁架孫福弟的相關單位:普蘭店市公安局、夾河派出所、開發區哈爾濱路派出所 普蘭店市夾河鎮興隆堡村村長:王選福 普蘭店市夾河鎮興隆堡村村民小組長:王選義(與王選福是親兄弟) 馬三家勞教所:張君、張環、張卓慧、張磊、方葉紅等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張軍,
劉偉,
張卓慧,
張磊,
方葉紅,
張環
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分局連山派出所
:
張清海,
張連群
興隆堡鎮
:
王選福,
王國精
興隆堡村派出所
:
劉偉
更新日期: 2011年12月27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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