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雲
簡介:
李淑雲(Li,Shuyun),
女 ,
54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湯原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李淑雲等十名法輪功學員到湯原縣吉祥鄉首望村發真相資料,不明真相的村民給湯原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打黑報告。在縣公安局的指使下,吉祥鄉派出所所長郭剛伙同振興鄉派出所所長馬長春等人,在吉祥鄉的路上把十名法輪功學員乘坐的面包車劫下,把十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吉祥鄉派出所。 另外八名法輪功學員一直在湯原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在看守所,惡警逼迫法輪功學員穿號服,做奴工,野蠻強迫灌食。副政委周金澤在公安局大聲辱罵詢問案情的家屬,並企圖把一名和他論理的家屬綁架,並阻止家人探視。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點半,黑龍江省湯原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被關押五個月之久的李秀芹、李艷榮、姜紅、李孝梅、宋丹、張秀英、李淑雲、李俊英、裴志福等九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開庭。其中八位法輪功學員堅決抵制迫害,自始至終都是零口供、零簽字。來自北京的兩位正義律師為李艷榮和李秀芹做了無罪辯護。惡人有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主管副院長滕東明,主審法官盧林,公訴人張弘。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十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開庭當日,湯原縣公安局局長廉景琦任組長,政委趙雪冰,副政委周金澤、副局長趙明華、紀檢書記蘭秀軍等都有任務分工和職責,他們早早在法院門前拉上一大圈警戒線,只有少數人被允許參加旁聽。對進入法院的家屬和律師進行非法搜身,副政委周金澤還在警戒線外強搶了一名家屬戴的手表,並企圖抓捕戴手表的家屬未能得逞。610頭子柴臣親自在法院坐鎮。 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湯原縣法院蓄意冤判法輪功學員李秀芹八年,姜紅八年,宋丹八年,李艷榮七年六個月,李孝梅七年六個月,張秀英七年,李淑雲七年,李俊英七年,裴志福三年緩刑四年。除裴志福外,另外八名法輪功學員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並表示要上訴。 八名法輪功學員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湯原看守所,期間惡警逼迫法輪功學員穿號服,做奴工,野蠻強迫灌食,公安局邪黨紀檢書記親自到看守所,命令看守所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要狠。副政委周金澤在公安局大聲辱罵詢問案情的家屬,並企圖把一名和他論理的家屬綁架,並阻止家人探視。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下午大約一點多鐘,突然有人敲門說,這是李淑雲家嗎?我們是東城派出所的。李淑雲的女兒給開了門,一下進來大約五、六個警察都穿著警服。搶走了一張寫有真、善、忍的畫。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晚上八點多,社區帶領派出所四、五個人,逼迫李淑雲簽“三書”。
迫害類型:
非法起訴;
非法提審;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騷擾;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佳木斯市湯原縣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情況
黑龍江九法輪功學員被誣判重刑
北京兩律師為湯原法輪功學員正義辯護(圖)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人員電話(區號0450)
湯原縣政法委:辦公室 7624054
朱漢偉 7655678 7658815 15145471777(書記)
其妻子:宋波,在湯原財政局工作:13604694815
郭 光 7624054 13329448866
柴 臣 7622610 7651906 13512650099(610辦主任)
郭肇立 7622610 7660199 13351864085
林喜軍 7624054 7624455 13351866699
湯原縣法院:辦公室 7612918
蘇繼昌 7612901 8651971 13359637789
汪世貴 7612902 8160198 13329443348
孫大偉 7612903 7651368 13634548889
牟偉良 7612904 7629998 13945441175
滕東明 7624054 7625660 13274688666(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主管副院長)
盧 林 13945441313 (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的主審法官)張弘 主管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
湯原縣檢察院:辦公室 7636608
張大賽 7636601 13803665693
徐廣海 7636602 8160101 13091648211
張甲光 7636604 6321111 13091649666
張子江 7636605 13946451999
張 弘 主管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 7636614 13274688733
湯原縣公安局
廉景奇 7630666. 13946469999
趙明華 7636006 7611989 13199122222
周金哲 7636008 7628800 13351866661(副政委,主管迫害法輪功。
周金哲的妻子喬輝,電話:13039610981,在農發行工作。)
蘭秀軍 7636010 7623983 13512651866(主管看守所,到看守所揚言對法輪功要狠點)
郭 剛 吉祥鄉派出所所長 手機15326849818(綁架十名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責任單位及惡人:
湯原縣公安局
:
周金哲,
廉景琦,
趙雪冰,
趙明華,
蘭秀軍
湯原縣六一零辦公室
:
柴臣
湯原縣法院
:
騰東明,
盧林
湯原縣檢察院
:
張弘
湯原看守所
吉祥派出所
:
郭剛
湯原縣振興鄉派出所
:
馬長春
湯原縣東城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26日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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