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艷
簡介:
孫艷(Sun,Yan),
女 ,
年齡未知 ,
丹東法輪功學員。丹東振興區公、檢、法合謀構陷、枉判法輪功學員李華、孫艷、馬叔華。近一段時間我們沒有聽到李華、孫艷、馬叔華的消息,因為丹東公、檢、法、政法委“610”合謀迫害法輪功學員封閉消息,將這幾位法輪功學員關押9個多月之久。丹東振興法院於2010年8月6日偷偷開庭審理,沒有通知家人,當家人問為什麼不通知家人時,法院卻說她們是成年人,自己能辯護,講了很多不講理的話,2010年8月16日對三位同修秘密判重刑,分別非法判李華8年刑,孫艷、馬叔華各3年刑。三名法輪功學員提起上訴。 丹東中級法院與其合謀,將三名法輪功學員維持原判。而後將孫艷和馬淑華、李華非法送押沈陽女子監獄,三名法輪功學員因病重而被女子監獄拒收退回。振興區公、檢、法仍不放人,將三名法輪功學員再次關進看守所。目前三名法輪功學員仍被關押在丹東看守所。 丹東市委、政法委、“610”與丹東市公安局秘密策劃,經過長期電話監控以及各種監控手段、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深夜至十九日凌晨,按照他們擬定的黑名單,當晚丹東地區一共非法抓捕了四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分布在寬甸縣、鳳城市、東港市。丹東市公安局統一指揮,包括國保大隊、巡特警大隊、直屬公安分局以及法輪功學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為主力,合計至少一千幾百人參與此次綁架。 林志艷 張敏 陳英娥 孫毅 於廣華 孫立華 此次綁架中,東港市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已知姓名的有:張偉、孫永勤、張小平及女兒、林志艷、張敏、孫立鳳、陳英娥、孫華、孫毅、於廣華、孫立華、孫艷、聶仁、王斌、曲曉東、孫永傑、王芳、於華。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間九點多鐘,家住前陽鎮海龍村的法輪功學員於華與兒子孫毅、兒媳於廣華和家住該鎮榆樹村的女兒孫艷、女婿聶仁五人同遭邪惡綁架。於華是海龍小學退休教師,七十多歲,老人於次日被放回家,其他四人都被非法拘留。孫毅可能被關在東港看守所;其他三人被關在丹東看守所。搶走電腦、打印機等財物,具體情況還在調查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東港市法院對多名法輪功學員下達非法判決,孫艷四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遼寧省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孫艷結束4年冤獄順利回家。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丹東市原政法委書記楊峰遭惡報
遼寧大連市公安局局長楊耀威的罪惡簿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85551.html#19424222653
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21966.html#1617231020
遼寧丹東四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遼寧一行政區一年非法判刑十二名法輪功學員
遼寧丹東“六一零”與公檢法近期犯罪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東港市參與策劃、指揮綁架的主要責任者:
東港市委書記劉勝軍、市長楊乃文;東港市公安局長兼黨委書記張振喜、政委兼黨委副書記哈合才、副局長兼紀委書記關志華、副局長董智勇(主管監控)、副局長孫曉峰(兼開發區公安所所長)、副局長宋詩文(兼大東公安所所長)、國保大隊長畢喜松(上任半年左右)、國保大隊指導員高峰、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林永全、巡特警大隊大隊長高福厚、網安大隊大隊長孫洪付、開發區公安所指導員張貴琦、大東公安所指導員張鳳斌、前陽公安所所長劉玉家等。
丹東惡黨參與此次綁架案的主要責任人
丹東市市委書記戴玉林、市長石光;丹東政法委書記楊峰、政法委副書記兼“610辦公室”主任劉豐友;丹東市公安局局長、副市長楊耀威;丹東市公安局副局長畢亞平、高戈、黃顯民、田立新、焦體明、姜沈生、朱成功、楊曉東、馬偉明、趙洪威、劉文祥與紀委書記姜金利、政治部主任隋國鋒;丹東國保支隊支隊長孫雲濤、政委王艷雲、副支隊長於德慶、副支隊長黎祖榮、政治處主任沙月霞、“反×教大隊”大隊長杜國軍與副大隊長鄒德東、情報綜合大隊大隊長王振宇、機動偵察大隊大隊長王琦、境外調研大隊大隊長畢克山、丹東宗教大隊大隊長辛啟春等人;丹東市公安局合作區分局黨委書記兼局長宮春莉與下屬前陽邊防派出所所長孫亞軍等。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丹東市政法委
:
劉豐友
東港市公安局
:
孫曉峰,
張振喜,
哈合財,
關志華,
董智勇
東港市法院
丹東市看守所
丹東市公安局
:
楊耀威
黑溝鄉派出所
:
畢喜松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
東港市政府
:
劉勝軍,
楊乃文
丹東公安局國保支隊(公安一處)
:
孫運濤
丹東市政府
:
戴玉林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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