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洪(王志宏)
簡介:
王志洪(王志宏)(Wang,Zhihong),
男 ,
年齡未知 ,
廣東廣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二,洛陽市國保惡警要王志宏、王志剛、王志強寫所謂‘保證’不煉法輪功,逼他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因他們不放棄全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從拘留所將他們三個人綁架到洗腦班繼續迫害兩個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他們又被洛陽市國保惡警抄家並將王志洪以“串聯”為名刑事拘留近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七月,他們再次被洛陽國保惡警抄家,並將王志洪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三個月後勞教十八個月,隨後送往洛陽市五股路勞教所迫害,回來後被單位開除工職。 亞運召開前的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晚,法輪功學員王海紅在廣州的3處住宅和1間公司被廣州市天河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抄家,在老家洛陽市居住的妹妹王海英也被洛陽市“610”非法抄家。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晚九點三十分,廣州市所謂的“項目組”、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天河區國保大隊、天園派出所、駿景花園警務處、(市或區)六一零(其中一名惡警姓許)等一幫約二十多人,非法闖入駿景花園駿霖軒王志宏住處,惡警搶劫了四台手提電腦、一台掌上計算機、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綁架了王志宏、王志強(其妻子馬上要分娩)和他們的母親周金華,以及王志剛夫婦(未修煉法輪功)。 目前,母親周金華和小弟王志強被廣州市天河分局國保大隊非法勞教1年9個月。 據悉,王海紅已經被迫害的行走困難,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對王海紅和王志宏姐弟二人的非法開庭時間分別定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上午九點。王海紅和王志宏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天河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九月,王志洪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制作法輪大法書籍,法輪功真相資料等為名非法庭審,將他誣判三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拘留;
非法勞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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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四人被迫害 歸僑女企業家面臨枉判(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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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單位: 廣州市610 廣州市公安局 馮衛東 周雄文 廣州市天河分局國保大隊 徐青松 廣州市天河分局預審科 胡兵 鄧浩傑 廣州市天園街派出所 劉泳 李波 廣州市天河看守所 廣州市花都區第一勞教所(八大隊) 洛陽市610 洛陽市澗西分局國保大隊 董龍堂,李磊13383880116 洛陽市澗西區檢察院 王流全 13598160494 洛陽邙山看守所 鄭州13裡女子勞教所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河區看守所
五股路勞教所
天河區公安分局
天河區法院
天河區天園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24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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