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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曦

簡介:
丁曦
(Ding,Xi), 女 , 46歲 , 山東日照市法輪功學員。

中共迫害法輪功,根本不讓人做好人,丁曦母親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她和不修煉的妹妹都被非法關押過,在看守所呆了二十多天,家人身心受到傷害。二零零七年丁曦被迫流離失所,從此和家人天各一方。

二零零九年丁曦來到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星期六,她去串門被佳木斯南崗派出所非法抓捕。她覺得警察沒有任何理由就隨便抓人太荒唐了,因此拒絕說出姓名。為逼她說出姓名,他們強行給她照相,南崗派出所副所長劉金山揪住丁曦的頭發摁在牆上,他松手後,她跑到門口大喊“警察打人了”,他們麻木的說誰看見了?有一個警察還惡狠狠的威脅她:再不說姓名就給你剃光頭發送去大西北!

在送看守所之前,派出所冠冕堂皇的把她送佳木斯口腔醫院進行所謂例行檢查,因為她們不配合他們這種迫害,他們就找了潘兆磊等幾個膀大腰圓的惡警用皮帶捆綁她,強行做婦科檢查。協同作惡的還有醫院的大夫和兩個女警察。

她不說姓名,和另一不報名的同修以“A”和“B”的代名被佳木斯南崗派出所劉金山等人非法抓捕到佳木斯看守所,這樣佳木斯南崗派出所和佳木斯勞教委李新波在不知姓名的情況下非法勞教她一年。她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和提包被搶劫,包裡還有三百元現金也被搶走。

看守所的飯菜是很差的,需要花錢買的物品和食品都非常昂貴。二零零九年十月底她們被非法送往佳木斯勞教所,時值隆冬,大雪紛飛,勞教所不給取暖,將近三百元錢的被褥費買來的只是極薄的被褥,根本不能御寒,晚上凍得睡不著覺,上廁所還得必須幾個人“聯網”,就是只要有一個人起夜,“聯網”的其他人都得起床陪著,根本休息不好。她開始三天兩頭的發燒,食堂的飯菜不是清水白菜就是清水蘿卜,饅頭經常像石頭一樣硬或者根本不熟。

還有超負荷的強制勞動,每天的任務是裝“衛生筷子”,雖然是用於快餐的筷子,這些筷子經常隨隨便便的到處亂扔,根本達不到衛生標准。兩排破桌子就是工作台,靠牆是一堆堆的貨物,天天塵土飛揚,前面和後面各放了一張桌子,有兩個警察看著。她們經常樓上樓下的搬運貨物,經常在操場除雪,每次干完活,她都全身發麻,無力,說不出話來。從那以後她的體溫一直偏高。即便在高燒不能干活的情況下,也得強迫別人替她完成“生產任務”。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佳木斯勞教所解體,丁曦和張淑琴、任淑賢、王曉雲、劉海蘭、曲永學、李玉英、丁潔、解威、宋靜娟、陳秀玲、高玉敏等被秘密的非法轉押到位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女子戒毒所。去時挨個檢查體溫,因我體溫偏高,他們怕有什麼傳染病因此將我單獨隔離。她一個人被關在警察辦公室,當時不明白這是啥意思,沒人問也不給水喝。

夜漸漸深了,她坐在小矮凳上渾身發燒,口干舌燥很難受,漸漸她坐不住了,歪倒在水泥地上。十二月份的黑龍江非常冷,地上的寒氣滲透了她全身,就這樣也不知到了凌晨幾點,才讓她回宿捨睡覺。但是還沒睡著又被叫醒了。

從那以後,每天早上這個時間(看大廳鐘表是凌晨三點多)被叫醒,晚上十二點以後才能回宿捨睡覺。她們八個人分別被隔離在八個辦公室,每天被幾個猶大圍攻,灌輸他們那一套邪悟的謊言,還經常被警察譏笑侮辱或偽善“關心”,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摧毀身體摧垮意志,完成他們轉化的任務。

戒毒所想將她們各個擊破,因為惡人非常害怕大法弟子之間的一個眼神一個動作,所以回宿捨睡覺都是一個一個的回,前一個躺下了才讓第二個回去,這樣拖拖拉拉幾個來回,感覺還沒睡著就被叫醒了。

她那時一直是體溫不正常,血壓偏高,也同樣被迫害,有一次在幾個猶大輪番攻擊後,她渾身發軟,直冒冷汗,差點昏厥。她們只是想做一個真誠而善良的好人,她們何罪之有,又向哪裡轉化。但邪不壓正,後來邪悟者受不了這種熬夜,就讓一些刑事犯起大早、睡三更的看管她們,弄得這些犯人怨聲載道,而她們反而精神頭兒很足。

管理科的劉某、梁X梅和大隊長牛曉雲、劉巍、中隊長孫寶蓮、劉麗,警員王海英、於淼、謝麗佳、姜周、張春景、於坤、陸博雅 、師帥、何X娜等勞教所警察,不僅在身體精神上折磨,對洗漱上廁所也必須按照他們的規定時間,幾分鐘時間根本不夠用的,加上那些猶大在警察的授意指使下,在各個方面處處刁難,尤其對於沒“轉化”的大法弟子只能在宿捨內的塑料桶裡方便,還不能及時倒掉,得等著批准才能去廁所倒掉,吃喝拉撒都處在一個狹窄空間。

一個多月以後,她們回到宿捨,因為一直沒有被所謂轉化,她們就一直呆在這個“入所一班”,也就是不能減期不能享有他們規定的所謂“權利”,如不能親自給家人打電話,不能會見家人等等。

他們又怕她們這些沒轉化的去車間干活影響其他人,又不甘心她們閒著,就弄了一個小車間強制勞動,並且讓一個賣淫的天天看著她們,在這種黑白顛倒的地方,偷盜搶劫賣淫賭博的都成了警察的得力幫凶,在無知中跟著犯罪。

在小車間,王曉雲因為看經文,被警察於坤發現而因此被關禁閉並加期。後來又轉到大車間,但是總有很多眼睛盯著,每天五點多起床,經常先到車間干一會活到七點半吃完飯再接著干,吃飯時間只有十分鐘左右,還得先嚎叫一般背一段所謂的“所訓”,都吃得很急,一到時間就必須起立,有的嘴裡塞的滿滿的一邊走一邊嚼,有的胃疼肚子疼。

她們每天裝各種各樣的牙簽,也是像裝筷子一樣到處亂扔,沒完成就加班加點,或者拿回宿捨干,並且和加期減期聯系起來。特別是有一種挑牙簽的活特別累眼睛,有人干這活都干的惡心嘔吐,她有一段時間眼睛看什麼都花眼,眼睛疼痛。

在這個期間,不間斷的有大法弟子被關進來,她們一來就被單獨隔離強迫轉化,有一個叫王鳳霞的大法弟子被猶大們強迫罰站,兩只腳都站腫了。因為經常有人在威逼下違心轉化後又聲明轉化作廢,所以又被從新間隔起來,人多時,警察和猶大手忙腳亂,把大法弟子間隔在寒冷陰森的倉庫,甚者是臭氣熏天的廁所。一旦上邊有來檢查的,他們就更忙了,急著把這些人藏起來,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下午,她們突然聽到有人在大喊“法輪大法好”,都意識到有同修被迫害。同宿捨的任淑賢一下沖出去,我和王曉雲緊跟著往外跑,接著看到一大群全副武裝的警察手持電棍手銬沖了過來,她一下看見兩個男警察將任淑賢反銬雙手銬上了,任淑賢曾經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大背銬迫害導致手臂受傷,一個善良的柔弱女子沒做任何違法之事,被如此像對待犯人一樣,第一次親眼目睹這種發生在眼前的迫害,她忍不住眼淚湧了出來,大喊:“你們放開賢姐,她手臂受過傷,你們放開她……”

大隊長呂培紅此時趕過來把丁曦和王曉雲拽住硬拖回了屋,然後就開始了全隊禁閉,都在屋裡坐小凳,吃喝拉撒都在屋裡,外面警察來回監視屋內動靜,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同時,還制造恐怖氣氛轉嫁仇恨。

那些同修不知被綁到了什麼地方,只知在樓上,晚上總是聽見似乎有慘叫聲,丁曦和王曉雲吃不下飯,大隊長劉巍和代包教張春景找她們,軟硬兼施,說不吃飯就是對抗政府,威脅她們再不吃飯也給整到樓上去。她們說她們的同修只是為了強身健體做好人而被如此迫害,生死未卜,換了你們,你們能吃的下飯嗎?並且問她們聽到的慘叫聲是怎麼回事?大隊長劉巍偽善的表示絕對不會打人的,那些人很快就會回來。

從戒毒所回家後才知道六十多歲的老同修劉術玲在此期間被活活電擊迫害致死。她們還采用的一個辦法就是用偽善迷惑人,先軟後硬,偽善不好使了再撕下偽裝大打出手。當樓上發生著上大掛、坐鐵椅子、電刑致人死亡的慘劇時,警察張春景還掉著眼淚勸另一位絕食的老學員張淑琴吃飯,這一花招掩蓋了樓上的血腥,也迷惑了那些刑事犯,反而認為法輪功學員不講人情。

二零一零年九月,勞教期滿後丁曦又被加期十二天,戒毒所方面裝模作樣詢問她家人電話,但是他們並沒有通知家人,而是通知了她家鄉日照市公安。在她還沒有邁出戒毒所大門,就被日照市來的兩男一女警察非法劫持回日照,又被日照東港分局非法勞教一年。在看守所時就暈倒一次。

丁曦的母親張平目前仍然被非法關押在濟南女子勞教所。丁曦流離失所期間在黑龍江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一零年出獄後在講真相時又被綁架,日照市“六一零”將丁曦從黑龍江押回後一直非法關押在日照城北拘留所。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下午,大法弟子錢純被非法勞教兩年。三月四日星期五,三位法輪功學員錢純、丁曦、陳西紅被日照東港分局法制科惡警劫持到淄博王村勞教所繼續迫害。

二零一一年三月被送山東第二女子勞教所迫害,體檢時查出高血壓二百零五,勞教所拒收,但日照市“610”強行送入,此後她身體虛弱經常頭暈迷糊,最後一次在車間暈倒。歷經多次病重,九死一生。

從二零二三年三月份,日照市公安、國保開始密謀對全市法輪功學員的大抓捕,在數月內,花費大量警力,對他們所了解的所有法輪功學員秘密跟蹤、電話監聽、監控監視,為後面的大抓捕做准備。這次行動從三月三日開始實行,即所謂“303專案”迫害行動。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日照市公安國保派出所統一行動,非法抓捕了近百名法輪功學員。之後大部份人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目前仍有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郭欣、姜海波被非法關押在五蓮縣看守所,安豐霞、洪梅霜、公華被非法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五日、六日,這次大抓捕中的大部分法輪功學員將被法院起訴,由五蓮縣法院受理。現已知,將被非法起訴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二人。他們是:郭欣(男)、秦沖(女)、王耘(女)、姜海波(男)、黃世芳(女)、姜英(女)、梁革遠(男)、安鳳霞(女)、楊傳英(女)、洪梅霜(女)、朱秀霞(女)、韓邦利(男)、秦玉英(女)、朱秀芝(女)、樊姝玲(女)、王淑華(女)、高秀華(女)、公華(女)、蘇翠華(女)、王緒利(男)、丁曦(女)、韓公英(女)。

“303專案組”參與迫害的人員有:丁明清(市公安政委)、高磊(市公安國保、610頭)、安明、杜祥林、王玉寶、王玉龍、秦玉京、薄濤、丁兆東、安峰、劉元元、郭姓人、於姓人、秦姓人,還有若干人,共十幾人。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五日、六日,這次大抓捕中的大部分法輪功學員將被法院起訴,由五蓮縣法院受理。現已知,將被非法起訴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二人。他們是:郭欣(男)、秦沖(女)、王耘(女)、姜海波(男)、黃世芳(女)、姜英(女)、梁革遠(男)、安鳳霞(女)、楊傳英(女)、洪梅霜(女)、朱秀霞(女)、韓邦利(男)、秦玉英(女)、朱秀芝(女)、樊姝玲(女)、王淑華(女)、高秀華(女)、公華(女)、蘇翠華(女)、王緒利(男)、丁曦(女)、韓公英(女)。

“303專案組”參與迫害的人員有:丁明清(市公安政委)、高磊(市公安國保、610頭)、安明、杜祥林、王玉寶、王玉龍、秦玉京、薄濤、丁兆東、安峰、劉元元、郭姓人、於姓人、秦姓人,還有若干人,共十幾人。

五蓮縣法院參與本次非法庭審的審判長是鄭雷,審判員是范軍,王建勇;法官助理是趙穎穎,書記員是王帥,孫雪。據悉,法庭上,法官讓每位法輪功學員親口說出“認罪認罰認判”態度,看態度,直接當庭給法輪功學員定刑期。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五日、六日連續三天,洪梅霜、郭欣、姜海波等21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五蓮縣法院非法開庭。十二月二十五日,五蓮縣法院下達判決:
洪梅霜(女)被非法判刑五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郭欣(男)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姜海波(男)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並處罰金兩萬元;
黃世芳(姜海波老伴)被非法判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王耘(女)被非法判刑兩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公華(女)被非法判刑兩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安豐霞被非法判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楊傳英(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並處罰金八千元;
韓公英(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並處罰金六千元;

丁曦(女)被非法判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高秀華(女)被非法判緩刑三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蘇翠華(女)被非法判緩刑三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韓邦利(男)被非法判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秦玉英(韓邦利老伴)被非法判緩刑一年半,並處罰金八千元;
梁革遠(男)被非法判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王淑華(女)被非法判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秦沖(女)被非法判緩刑一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朱秀霞(女)被非法判緩刑一年半,並處罰金六千元;
王緒利(男)被非法拘役五個月,被非法判緩刑半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姜英(女)被非法拘役五個月,被非法判緩刑半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樊姝玲(女)被非法罰金五千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非法勞教綁、扣威脅/恐嚇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高強度超負荷勞動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剝奪睡眠逼迫放棄信仰不准上廁所單獨關押關禁閉加期(延期)/超期關押監視/跟蹤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非法起訴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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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哈爾濱市太平區先鋒路副239號<br>事件相關責任人:<br>省勞教局0451-82725638(辦),局長0451-82724371,<br>戒毒所:總機0451-82412884,辦公室0451-82424098,0451-82412172,0451-82424012,<br>管理科:0451-82447047,0451-82415994,<br>葦河林業局:<br>李偉生0451-53403849(610辦)<br>張鐵力0451-53403633,警察<br>鞠青松0451-53403866派出所所長<br>宋建成警察<br>郭子剛0451-53402489,政法委書記<br>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br>辦公室電話:0451-2424046<br>管理科楊科長:0451-2424093<br>所長:劉勇義(男) 副所長:陳桂清<br>教導員:寧麗新 副教導員:牛曉雲<br>一中隊隊長:趙偉 指導員:孫寶蓮 副隊長:張玉蘇 、 劉巍<br>管教:宋之雨(男)、張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張春景、劉明、張力維<br>二中隊隊長:李全明 指導員:張麗 副隊長:劉祝傑、王麗梅<br>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穎慧、杜曉波、董管教(男)、鄧玥璐、何秋紅<br> : 劉微於坤江周謝麗佳陸博雅孫寶蓮張春景石帥
佳木斯市南崗派出所前進分局南崗派出所 8791602<br>鄭成巖,所長,13845417888,8791602 6903333<br>杜廣峰,所長,15245453333 18645451689,8791602<br>劉廣東,13836669123<br>李文勝,教導員,13009779333 13836601116 18645451071<br>周佳佳,副所長,13945460277 18645451075<br>李冬梅,女,戶籍員,13836648988 18645451153,8791602<br>張楊,民警,18545431518 13512629222 13351863666 18645451053<br>孫長生(佳),民警,13303688987 18645430096 18645451138<br>方寶東,民警,18045421666<br>張明磊,民警,18545431517<br>劉春光,民警,6860532 13394541000 18645451159<br>潘兆磊,民警,13644540798 18545431536 18645451160 18845416555<br>葛延軍,民警, 8313862 13354549991 18645451150<br>張乃強,民警,8798567 13704540567 18645451152<br>魯懷強,民警,6166589 13945476333 18645451156<br>張維富,民警, 8664528 13845418003 18645451151<br>方寶磊,民警,13684548123 18645451157<br>陳家潤,18644018866<br>吉增欣,13512686330 18645451139<p><br>南崗派出所(區號:0454)<br>鄭成巖 8791602 6903333 13845417888 所長<br>李文勝 8791602 13836601116 13009779333(副所長)<br>劉金山 8791602 6830567 13304545088(副所長)<br>羅新宇 8791602 13224662333 13946449543 (副所長)<br>周佳佳8791602 13945460277(副所長)<br>閆偉東8791602 8243901 13836648055科員<br>李冬梅8791602 13836648988 戶籍員<br>吉增新8791602 13512686330科員<br>劉春光8791602 6860532 13394541000科員<br>李東華8791602 8307883 13945451858科員<br>何力恆8791602 13359764866科員<br>張維富8791602 8664528 13845418003科員<br>潘兆磊8791602 13359550788 13644540798科員<br>方寶磊8791602 13684548123科員<br>葛延軍8791602 8313862 13354549991科員<br>孫長佳8791602 13945484770 13303688987科員<br>張乃強8791602 8798567 13704540567科員<br>魯懷強8791602 6166589 13945476333 : 劉金山潘兆磊
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電話:0451-82424046 0451-82424093<br>哈爾濱女子戒毒所: <br>地址:哈爾濱市太平區先鋒路副239號 郵編:150056 <br>(戒毒勞教所地址:哈市太區先鋒路副258號) <p>電話:0451-82412172、82424014、82424046 <br>總機:0451-82412884 <br>戒毒所一大隊隊長 趙偉 電話:0451-82424046 <br>戒毒所副所長:陳桂清 0451-82424046、82424093、82412172、82424014<br>哈爾濱戒毒所二中隊隊長李全明0451-82424046<br>哈爾濱戒毒所管理科楊科長0451-82415994<br>法輪功勞動教養女隊辦公室0451-82424046<br>所長:劉勇義(男) 副所長:陳桂清; 教導員:寧麗新 副教導員:牛曉雲 <br>一中隊隊長:趙偉 指導員:孫寶蓮 副隊長:張玉蘇 、 劉巍 <br>管教:宋之雨(男)、張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張春景、劉明、張力維 <br>二中隊隊長:李全明 指導員:張麗 副隊長:劉祝傑、王麗梅 : 牛曉雲於渺王海英
哈爾濱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地址:哈爾濱市太平區先鋒路副239號 郵編:150056 <br>戒毒所一大隊隊長 趙偉 電話:0451---82424046<br>哈爾濱戒毒所所長:陳桂清 b-0451-82424046、82424093(辦)<br>哈爾濱戒毒所管理科科長楊某 b-0451-82415994(辦) <br> : 呂培宏
日照市看守所
日照市拘留所
日照市610
東港區公安分局
佳木斯郊區勞教委員會 : 李新波
五蓮縣檢察院地址:山東日照 五蓮縣利民路15號(五蓮縣北京路與山東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br>電話:0633-3011501<br>邪黨組書記、檢察長:武傳忠<br>檢察官:尹鵬 0633-3011515(辦)、17806336882;李建波 0633-3011503(辦)、13376333777 、18706331507(手機)。<br>非法庭審官派公訴人:孫光山18606332567
日照市五蓮縣法院院長:韓濤、13562396777<br>[辦公室] 0633-5338001<br>張蘭姬0633-5338172、18766333116<br>劉國慶0633-5338162、15263330750<br>副院長:王善軍13706331723<br>庭長:王明波0633-5219869、13706330570<br>執行庭庭長:高顯武0633-5215215、13506330286<br>庭長:賈世武0633-5210961、13606330563<br>刑庭:張琳0633-5212713<br>審判長:鄭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br>審判員:李佃芹(女),孫貴民。<br>法官:劉國慶 0633-5338162、15263330750;鄭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張琳0633-5212713;張蘭姬 0633-5338172、18766333116。<br>書記員:李金玉。 : 鄭雷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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