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秀麗
簡介:
畢秀麗(Bi,Xiuli),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99年11月,畢秀麗去北京為法輪功和平請願,被當地不法人員帶回,在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個月。 2000年6、7月份,大法弟子們在街心花園集體煉功,被非法集體綁架。在大慶市看守所非法羈押。期間,原龍鳳公安分局政保科長馬雲峰等不法警察向家屬勒索錢財,3個月後畢秀麗等大法弟子獲釋。 2000年年末,畢秀麗單位強迫其有償解除勞動合同,使其失去了生活來源。 2003年7月,畢秀麗與丈夫孩子去外地旅游,在龍鳳火車站再次被龍鳳派出所綁架,在大慶市看守所關押1個多月後,又被非法勞教3年,自2003年8月在哈爾濱戒毒所非法勞教至今。 哈爾濱戒毒所以“批捕”等手段對畢秀麗進行精神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吳鳳琴家門前有著裝警察並有三輛轎車圍堵。為首的是龍鳳分局治安大隊隊長張林,他們把單元門敞開並在走廊裡照相,把吳鳳琴家門撬開,翻遍居室,將吳鳳琴及到她家串門的另兩名法輪功學員畢秀麗、魏新民強行綁架,轎車順樓頭繞道開走。三名法輪功學員現被非法關押在龍鳳廠西拘留所,張林向每人的家屬勒索一千元。 張林揚言:“拘留十五天,十月一日接人。”日子到了,人沒回來,得到的是吳鳳琴、畢秀麗、魏新民分別被非法勞教半年、十五個月勞教和加十五天的拘留。三人均在十月一日前送往哈爾濱女子勞教所和大慶薩爾圖拘留所。三人的家屬親朋被愚弄,在惡黨惡警的淫威下無計可施。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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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棟樓充滿皮膚燒焦氣味──哈爾濱戒毒所暴行錄
相關單位及個人:
大慶龍鳳向陽派出所所長辦公室 6233598 大慶龍鳳向陽派出所值班室 6243334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鳳公安分局
:
馬雲峰
肇州縣公安局
:
張林
大慶市龍鳳拘留所(大慶第三拘留所)
哈爾濱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
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10日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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