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鳳
簡介:
何時鳳(He,Shifeng),
女 ,
70歲 ,
湖北荊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下旬,荊門月亮湖公安分局國保惡警孫德紅,向軍,荊門石化總廠維穩辦的張金波,還有一位二十多歲的男子連續非法抓捕當地法輪功學員何時鳳,陳瑞寶,李志秀,陳昌平,還有其他未能收集到名字的法輪功學員。關押在荊門熱電廠的一所賓館內非法審訊,孫德紅一伙惡人還入室搶走了法輪功學員的物品。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湖北荊門石化公司法輪功學員彭亞新、張光潔、何世鳳、付傳英四人開私家車到革集鎮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湖北沙洋行政拘留所。 當時有數輛警車從前後堵住法輪功學員所乘坐的車,目前他們的車和隨身攜帶的財物被扣押在沈集派出所。他們帶去的用於講清真相的資料也全部被扣押,其中包括一塊沒有來得及掛出去的揭露江澤民罪惡的展板。 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的第二天,也就是三月十四日,湖北沙洋警察與沈集警察分別到四人家中非法搜查,搜出了一些用於修煉和講清真相的大法資料。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湖北荊門市公安局、沙洋縣公安局、沈集鎮派出所、荊門石化月亮湖公安分局以及荊門石化維穩辦的人員共計十多人,分別搜查了何時鳳、張光傑、彭亞新的家,搜走的私人物品。 當場被綁架時,被沈集派出所警察扣押的物品有:彭亞新家剛買的一輛用於接送其小孩上學的車,身上帶的一千多元錢,車鑰匙,證件等物品。其他法輪功學員身上的錢物全部被扣押。 進拘留所前,身體檢查時,何時鳳、張光傑、付傳英身體不適合被拘留,但派出所人員要強行拘留。 沈集派出所副所長代飛飛說幾個人都“很頑固”,現在不允許接見,還說馬上要去審問他們。法輪功學員家屬去要私人的車輛時,代飛飛說車是“作案工具”,不給家屬開回,還說扣押的錢物也是“作案工具”。目前彭亞新家的車被扣押在沈集派出所院子裡面。有家屬去問情況,代飛飛他們說這個案子已經報到省裡。 具體實施綁架的是沈集派出所,副所長叫代飛飛,主要是代飛飛在具體實施迫害。 現在家,說是所謂取保候審。 由湖北沙洋縣沈集派出所副所長代飛飛等拼湊的構陷材料已經形成卷宗,材料已經到了湖北沙洋檢察院。湖北沙洋檢察院准備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彭亞新、張光傑、何時鳳、付傳英四人。沙洋檢察院辦理此案件的人叫吳澤華(科長)。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由代飛飛編湊的構陷材料送達到湖北沙洋縣檢察院。六月十一前後,構陷材料由沙洋縣檢察院送達沙洋縣法院。湖北沙洋檢察院准備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彭亞新、張光傑、何時鳳、付傳英四人。 目前(2016-6-)彭亞新被關在湖北沙洋看守所。張光傑被關在湖北荊門虎牙關看守所。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取保候審”。 沙洋檢察院辦理此案件的人叫吳澤華(科長)。沙洋檢察院已經把荊門法輪功學員彭亞新等四人的材料遞交給了沙洋法院。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沙洋縣法院通知四位法輪功學員被起訴。 湖北荊門石化法輪功學員付傳英(女、70歲)和何時鳳(女、70歲)於二零一六年九 月七日晚上被荊門石化維穩辦人員張金波和荊門月亮湖分局國保大隊的向軍帶到荊門石化一招,晚上不讓回來,還要家人陪著,明天就到沙洋。此前兩位學員及其家 人已經被告知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在沙洋法院搞開庭。 湖北沙洋法院預謀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上午八點半對湖北荊門法輪功學員彭亞新、張光傑、何時鳳、付傳英四位進行非法開庭,但到九點半左右家屬得到通知今天不開庭了,說是延期到九月二十三號開庭。此前被非法控制的何時鳳和付傳英兩位法輪功學員現在已經回到家中。 隨後,法輪功學員在回家的路上紛紛被警察攔截。其中有十名法輪功學員同乘一輛從沙洋到荊門的公共汽車,在離沙洋十多裡的沙洋縣高陽鎮,特警將公共汽車攔住,車上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特警非法抓走。 當天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共計有二十多名,先是關在沙洋縣公安局,十日凌晨三點左右開始轉移法輪功學員,絕大部份被轉移到沙洋縣行政拘留所。從十日上午到十一日有五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湖北沙洋法院人員又來到荊門市送所謂“傳票”,給荊門市法輪功學員付傳英、何時鳳,並通過荊門石化維穩辦(610)人員張金波通知法輪功學員張光傑的家屬,法輪功學員彭亞新(男,40歲左右)的家屬和法輪功學員付傳英、何時鳳本人及各自的家屬到場,法院人員告訴說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開庭搞庭審,目前還不太清楚沙洋法院和他們具體還談了些什麼。這是沙洋法院第二次預謀的非法開庭。此次非法庭審組成人員:審判長曹四寵;書記員李忠玉。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荊門法輪功學員付傳英(女、70歲)、何時鳳(女、70歲)、彭亞新(男、40歲左右)、張光傑(女、50歲左右)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沙洋法院被非法庭審。 四名律師都認為沒有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教,修煉法輪功沒有罪,並要求法庭釋放四名法輪功學員回家。被非法庭審的四名法輪功學員都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沒有罪。四名法輪功學員都有家屬參與了旁聽。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庭審前一天,付傳英和何時鳳兩位被帶到沙洋人民醫院體檢,體檢血壓都是200多,目前付傳英和何時鳳兩位法輪功學員在家。彭亞新和張光傑還分別被非法關沙洋看守所和荊門虎牙關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湖北沙洋縣檢察院以“提起公訴後法院判決前司法解釋發生變化,導致不當追究被告人”為由,向湖北沙洋縣法院提出撤回對湖北荊門法輪功學員何時鳳(70歲)、付傳英(70歲)的非法起訴。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湖北沙洋縣法院下達判決書,決定准許沙洋縣檢察院撤回對何時鳳、付傳英的起訴。目前何時鳳、付傳英在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訊;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非法起訴;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曾遭殘酷迫害-湖北法輪功學員彭亞新含冤離世
10月份37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湖北沙洋縣檢察院撤銷對何時鳳、付傳英的起訴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36093.html#16108225018
湖北荊門市法輪功學員付傳英、何時鳳、張光傑、彭亞新面臨非法開庭
湖北沙洋法院推遲開庭 二十余法輪功學員被劫持
湖北荊門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劫持
湖北荊門石化法輪功學員付傳英和何時鳳被綁架
湖北荊門市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
湖北沙洋檢察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彭亞新等
湖北荊門石化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近況
律師依法問案情-派出所長形同土匪
湖北荊門四名法輪功學員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
湖北荊門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
湖北荊門彭亞新、張光潔、何世鳳、付傳英被綁架
湖北荊門月亮湖公安分局惡警孫德紅等的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沙洋法院非法庭審的成員如下:
審判長:曹四寵
書記員:李忠玉
曹四寵與審判員羅雲峰、周曲曲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李忠玉、周榮擔任法庭記錄。
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辦公室電話:07248551943
沙洋縣法院負責此案的李姓女工作人員電話:18086289230 這位女性工作人員態度尚好,不知道是不是書記員李忠玉
沙洋檢察院辦理此案件的人主要公訴人叫吳澤華(科長) 他辦公室電話:07248568250
責任單位及惡人:
荊門市公安局
沙洋縣公安局
荊門石化總廠
:
張金波
荊門公安局月亮湖分局
:
向軍,
孫德紅
沙洋行政拘留所
沈集派出所
:
代飛飛
沙洋檢察院
:
吳澤華
沙洋縣法院
:
曹四寵,
李忠玉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23日 2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