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霜
簡介:
洪梅霜(Hong,Meishuang),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日照市大法弟子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在上班時被日照專職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非法機構與日照港務局警察綁架,當時陸續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王芸、洪梅霜、高秀華、劉桂琴、王有先、劉海蓉、厲彥廷、丁銀玉、麥大志、閆冬梅等十幾人。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六點多鐘山東日照市法輪功學員洪梅霜,被日照“六一零”在其窗簾店門口綁架,並於當日直接劫持到日照市設在濟南章丘勞教所的洗腦班進行迫害。這已經是洪梅霜第五次遭到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六一零”的迫害。 據悉,直接實施這次綁架的惡徒就是日照市東港區日照街道黨委的那一伙,當然,他幕後的黑手是日照市東港區委“六一零”。據他們自己內部的人講,根據上面分配下來的名額,他們算計著自己轄區內如能再完成“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他們全年的任務就算是完成了,上級給予的豐厚獎金就可以掙到手了。 從二零一二年五一開始,就三番五次的威逼利誘洪梅霜及其家人,最終在光天化日之下強行綁架了洪梅霜。實施綁架的惡徒們到了濟南章丘勞教所的洗腦班之後,才通知的洪梅霜的家人。因為沒有事先通過家人同意簽字,家人沒有配合,也就沒有全程陪同“轉化”這一說了。於是只好叫上了村裡的婦女主任跟著,進行每天24小時的貼身“服務”,實際上就類似監獄、勞教所裡的“包夾”。 這名婦女主任在洗腦班僅僅呆了一個星期就受不了那裡邊的苦,打電話給家裡要求回來。她的丈夫也朝洪梅霜的家裡人耍脾氣,埋怨說:“你們家裡人都這樣了,你們也沒有個管的啊?都一個星期了,也不去個人替替我老婆,淨讓她在那兒受罪?” 大家聽聽這是什麼強盜邏輯?也不跟家裡人打招呼,就把一個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的好人強行綁架至勞教所進行強制洗腦,還嫌她家裡人不管,不去陪著!洪梅霜的家人就反問他:“你怎麼知道我們不管的?我們管還得去和你商量匯報啊?你們既然有本事把我們的人給弄去,那就負責到底吧!” 最後,這位村婦女主任在那兒呆了十多天,最終還是受不了,回來了。當然,洪梅霜的家人誰也沒有去,東港區委“六一零”和日照街道黨委又換了一個人去替班。 據回來的這位婦女主任講,那兒的生活可真苦,每頓飯只給一個小窩窩頭!但是只要是配合他們,給他們寫下什麼所謂的“三書”的,一個星期就可以回來。可是洪梅霜在那兒不但不寫“保證書”,反而還每天盤腿打坐,煉功,發正念,還跟別人講真相!一點兒也不配合! “六一零”的人還朝洪梅霜的家人威脅說,不是不配合嗎?好啊,那不行就半個月,半個月不行就一個月,一個月不行就三個月。再不行,就直接勞教! 二零一六年三月末開始至四月末,日照市昭陽路派出所警察經常去洪梅霜家騷擾,鬧得家人都不敢在家住,全家不得安寧,洪梅霜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前後,山東省日照市日照路派出所警察還對法輪功學員洪梅雙的家人電話騷擾,並說讓洪梅雙去派出所一趟。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山東省日照市日照路派出所三名警察突然闖到法輪功學員洪梅霜的窗簾店進行查問,錄像,拍照,折騰一番後快速離開。 從二零二三年三月份,日照市公安、國保開始密謀對全市法輪功學員的大抓捕,在數月內,花費大量警力,對他們所了解的所有法輪功學員秘密跟蹤、電話監聽、監控監視,為後面的大抓捕做准備。這次行動從三月三日開始實行,即所謂“303專案”迫害行動。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山東日照市約7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現在大部分被以6個月監視居住的名義釋放回家,但洪梅霜、安鳳霞等學員仍然被非法關押在日照市五蓮縣看守所,具體情況不明。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到現在,家屬一次都沒被允許接見過。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洪梅霜在家中被綁架走,家中被搶走一套法輪大法書籍。 同一天,洪梅霜的弟弟洪德軍、弟媳安鳳霞、外甥(洪德軍兒子)都被綁架走,家中抄走法輪大法書籍、4台打印機、真相幣及其他若干資料。不修煉的洪德軍和洪德軍的兒子於六月底被釋放,安鳳霞仍被非法關押在日照市五蓮縣看守所。 洪梅霜的妹妹,法輪功學員洪德萍,也於五月十二日被綁架走,先被非法關押在日照看守所,後轉至日照市五蓮縣看守所,被非法關一個月零20天後釋放。 洪梅霜做窗簾生意,她被綁架20天後,給她打理店舖的法輪功學員朱秀芝,於六月一日被綁架至日照市五蓮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審訊期間,由於幾位法輪功學員拒不配合,警察對洪德軍、安鳳霞多次灌藥,導致安鳳霞兩次身體出現異常被送醫搶救。警察怕60多歲的洪梅霜經不起折騰,沒敢對她灌藥。 日照東港區公安分局不法人員妄圖定性洪梅霜為所謂的“重點人物”。 洪梅霜經營窗簾生意從不缺料少量,最大讓利給客戶,店員朱秀芝勤勤懇懇做輔助,所以生意一直不錯,洪梅霜給來往的客戶講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他們避疫的良方,來窗簾店訂貨的回頭客也越來越多;窗簾店是公共場所、開放的商舖,任何人都可以采購、參觀,當然也包括法輪功學員,而這些卻成為了中共指控洪梅霜和相關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罪證”。 如今洪梅霜和朱秀芝都被綁架,店舖已無人打理,洪梅霜丈夫無奈之下被迫關店,打算將店舖轉讓,擠壓的存貨價值十幾萬元,這些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無疑是巨大打擊。 自中共迫害以來,洪梅霜已經是第四次被迫害。中共的每一次迫害不僅對法輪功學員造成傷害,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對社會中和法輪功學員有關的人都構成了傷害。 目前仍有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郭欣、姜海波被非法關押在五蓮縣看守所,安豐霞、洪梅霜、公華被非法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五日、六日,這次大抓捕中的大部分法輪功學員將被法院起訴,由五蓮縣法院受理。現已知,將被非法起訴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二人。他們是:郭欣(男)、秦沖(女)、王耘(女)、姜海波(男)、黃世芳(女)、姜英(女)、梁革遠(男)、安鳳霞(女)、楊傳英(女)、洪梅霜(女)、朱秀霞(女)、韓邦利(男)、秦玉英(女)、朱秀芝(女)、樊姝玲(女)、王淑華(女)、高秀華(女)、公華(女)、蘇翠華(女)、王緒利(男)、丁曦(女)、韓公英(女)。 “303專案組”參與迫害的人員有:丁明清(市公安政委)、高磊(市公安國保、610頭)、安明、杜祥林、王玉寶、王玉龍、秦玉京、薄濤、丁兆東、安峰、劉元元、郭姓人、於姓人、秦姓人,還有若干人,共十幾人。 五蓮縣法院參與本次非法庭審的審判長是鄭雷,審判員是范軍,王建勇;法官助理是趙穎穎,書記員是王帥,孫雪。據悉,法庭上,法官讓每位法輪功學員親口說出“認罪認罰認判”態度,看態度,直接當庭給法輪功學員定刑期。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五日、六日連續三天,洪梅霜、郭欣、姜海波等21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五蓮縣法院非法開庭。十二月二十五日,五蓮縣法院下達判決: 洪梅霜(女)被非法判刑五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郭欣(男)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姜海波(男)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並處罰金兩萬元; 黃世芳(姜海波老伴)被非法判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王耘(女)被非法判刑兩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公華(女)被非法判刑兩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安豐霞被非法判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楊傳英(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並處罰金八千元; 韓公英(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並處罰金六千元; 丁曦(女)被非法判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高秀華(女)被非法判緩刑三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蘇翠華(女)被非法判緩刑三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韓邦利(男)被非法判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秦玉英(韓邦利老伴)被非法判緩刑一年半,並處罰金八千元; 梁革遠(男)被非法判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王淑華(女)被非法判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秦沖(女)被非法判緩刑一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朱秀霞(女)被非法判緩刑一年半,並處罰金六千元; 王緒利(男)被非法拘役五個月,被非法判緩刑半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姜英(女)被非法拘役五個月,被非法判緩刑半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樊姝玲(女)被非法罰金五千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騷擾;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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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日照市看守所
日照市610
五蓮縣看守所
昭陽路派出所
日照市港務局公安局
日照路派出所
五蓮縣檢察院
日照市五蓮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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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雷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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