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日晚,郭俊青到鄰村黃灣村發真相資料,被黃灣不法人員綁架,後又被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十四日晚間,這些身為國家公安的執法人員執法犯法對郭俊青動用酷刑,先是用電棍電,後用棍子猛打,致使郭俊青腿部受傷嚴重。郭俊青被非法關押十天。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電擊;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十年多來犯罪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雄縣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1年2月18日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