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傑
簡介:
李傑(Li,Jie),
女 ,
48歲 ,
九台市法輪功學員。至今,李傑還在獄中被迫害。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上午,在法輪功學員薛?家裡,被薛的大姨、大舅構陷,下午一點多南山派出所三個惡警開著警車(面包車)(開車的惡警臉上有一個疤),到薛家(李當時正在幫助照顧被迫害致病危的法輪功學員薛?)。惡警打發人將李叫到北屋說讓李跟他們走,李同惡警下了樓,惡警讓李上車,到車上,李問去哪?一個惡警回答說去南山派出所,當時李想不能和他們走,得走脫,半路他們和路人打招呼,車門開了,李想走,兩個惡警忙把李拽住。到派出所,將李關在一個辦公室裡,問李叫什麼名字等,一會他們就走了,去了別的辦公室,後來又把李帶到二樓給戴上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一個姓龐的惡警身高一米八以上,體重也有一百七八十斤,嘴裡罵罵咧咧的,一邊把毛巾用水洗濕,然後擦臉,就向李走來,罵著用濕毛巾用力抽打李的臉,左右開弓,還抬起右腳的皮鞋用力踢李的下顎,李本能的一躲,但還是把李的下顎、前胸踢破。後來惡警們時不時的進來一個問一句,李不配合。在李被南山派出所關押的時候,因李的家人知道了消息,就往南山派出所打電話,南山派出所就說沒有抓人。後來李出現了嚴重的心髒病現象,下午三點多,惡警把李無條件的放回了。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九台市國保大隊伙同南山派出所、工農街派出所等惡警,在上午十點多私闖民宅,在法輪功學員家中綁架了李傑、魏彩艷,並非法搶劫總計大約四台筆記本電腦和十一台打印機等私人財產。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共操控九台市法院對九台市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在非法開庭前,法院調集九台市城區和鄉鎮的大量警力布置在法院周圍。開庭期間,法院人員進行簡單的詢問、宣讀審判書後就草草收場。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九台市營城鎮譚國華,三年;九台市葦子溝的勇賢和呂桂俠,四年;九台市的李傑,三年;魏彩艷,三年半。 參與非法審判人員: 審判長:曲燕 代理審判員:李玲玲 代理審判員:李向東 書記員:張寧寧 代理檢察長:夏文晶 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月遭迫害近況:被綁架送拘留所非法關押的有16人,被電話騷擾的有17名之多。 被各地派出所騷擾的有:營城鎮的韓孝蓮、孫肖雨、胡亞文、上河灣的王金香、董運珍、塔懷清、石蓮英、聞立榮等,九台許亞珍、張桂雲、李傑、王亞君、孫風華、王鳳連、王國芬、王向麗、董亞馥、魏志軍等。
迫害類型:
惡人舉報;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銬在某處上;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判刑;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近況
吉林省九台市南山派出所惡行
吉林李傑、魏彩艷遭警察入室綁架迫害經過
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匯編(2011年2月24日發表)--吉林省九台市法輪功學員李傑被迫害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的相關部門的信息: 九台市國保大隊: 0431-82312852 九台六一零: 焦龍:13843034303 九台市法院 李院長:0431-82323028 張院長:0431-82323275 民事審判庭:0431-82324510 經濟審判庭:0431-82324446 九台市檢察院 檢察長:0431-82323707 0431-82324555 法紀科:0431-82333875 刑一科:0431-82333874 刑二科:0431-82333877
責任單位及惡人:
九台市看守所
九台市610辦公室
:
焦龍
九台區法院
:
曲燕,
李玲玲,
李向東,
張寧寧,
夏文晶
九台市國保大隊
九台市工農街派出所
九台市南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4日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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