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梅
簡介:
王玉梅(Wang,Yumei),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威海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六年春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王玉梅先後四次進京反映法輪功實情。其間,她被非法拘留四次,被看守所關押兩次,並被關押在精神病院長達兩個月時間。 二零零零年十月,威海高區公安分局不法人員企圖以莫須有的罪名誣定王玉梅三年勞教。她的家人得知消息後,碰巧遇到好心的朋友幫忙,才改為監外執行。可是,不法人員經常騷擾她的親人。當時,她的孩子還很小,家人整天為她提心吊膽的。後來,不法人員又想找她的麻煩,他們認為不勞教她不行。就這樣,她只好流落他鄉。八個月後,王玉梅在外地又被綁架了。 王玉梅被劫持到威海看守所,高區“六一零”(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惡警王宏家不讓家人與她見面,並從中挑撥她的丈夫與她離婚。一個月後,王玉梅被押送到了山東王村女子勞教所,勞教所拒收。王宏家扯下了平時偽善的面孔,氣急敗壞地發誓:一定要把王玉梅勞教。最後,王玉梅被非法勞教一年。 王村女子勞教所惡警們先把她關押在地下室、廁所、倉庫等地方,進行所謂的“感化”勸說。她被關在廁所時,窗簾是成天拉上的,門窗緊閉,與外部隔絕。在頭兩個月,王玉梅一直被罰坐在一種特制的小圓硬木板凳上,整天保持一個姿勢,並且不讓睡覺。時間一長,臀部坐得皮肉出血。最後,臀部都變成了老繭。但她拒絕放棄修煉大法。 隨後兩個月,惡警們先軟硬兼施、威逼利誘,達不到目的就改變了迫害手段--長時間罰站,就是逼她穿上一雙很高的高跟鞋,不讓靠牆、不讓閉眼、不讓動,成天保持一個姿勢站著。 之後的四、五個月,惡警們又采取了更卑鄙下流的手段。他們把整個洗腦班的人(後來是全大隊的人)挑選出一部份所謂的“骨干”人員,兩人一組,兩個小時一換班。王玉梅被關在廁所裡,不讓穿鞋,光著腳在限定的牆角地磚上二十四小時罰站,不讓動,不讓閉眼、不讓靠牆。惡人們經常突然間往她身上潑冷水,當時正值冬天,她全身總是濕漉漉的,地上都是水。幾個月後,她全身浮腫疼痛,視力下降,精神有些恍惚,也不知道是白天黑夜了。因為腿腫得太厲害,腳輕輕一動,腳彎處就出血水。 後來,惡警大隊長李愛文赤膊上陣,親自指揮手下人員整夜地折磨王玉梅。惡人們輪班睡覺,王玉梅被他們輪番圍打。兩個惡人扶著她,一個打手猛打,還用寬膠帶封嘴;王玉梅在地下室裡被拖上來拖下去的。王玉梅的頸椎由於長時間折磨,導致後來回家好幾年睡覺不能枕東西。 四、五個月後,王玉梅已被折磨得一點力氣也沒有了,只有一點意識知道自己躺在地上。 有一天,應該是晚上,惡警李愛文,小隊長李英、張永紅、李倩、畢某等人穿上警服,闖進廁所把門關上,她們輪番推、踢王玉梅,其中還有一人手中拿著紙和印泥。王玉梅後來才知道,她們經常用這種方法趁人不注意,弄個手印,回去添內容,邀功請賞去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非法關押;
送入精神病院;
騷擾;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坐小板凳;
剝奪睡眠;
逼迫放棄信仰;
罰站;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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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山東女子第二勞教所(前王村勞教所)
:
張永紅,
李英
山東王村勞教所
:
李愛文
淄博市王村勞教所
:
李茜
威海看守所
威海高區公安分局
威海高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
:
王宏家
高區“六一零”
更新日期: 2012年9月30日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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