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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同娥

簡介:
孫同娥
(Sun,Tonge), 女 , 55歲 , 塔河總隊新區的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孫同娥剛參加煉功的第一天,塔河縣公安局的惡警韓玉清等人就到總隊集體煉功場騷擾、搶錄音機、法輪功簡介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孫同美又一次去北京上訪,在火車上孫同美被綁架回塔河,非法關押進塔河縣看守所四個半月。塔河公安局金龍、史偉等惡警輪番對劉淑芹、秦小翠、孫同美、高淑英、謝運超、孫同娥等等法輪功學員多次非法審訊、逼問。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塔河六一零,塔河公安局史偉、王存利、許峰、韓玉清等,塔河縣刑警隊惡警,塔河新建派出所林春慶、郭連福等十多個惡警開了六、七輛車非法闖進孫同娥、孫同美家中,從早晨八時許到中午十一時左右進行了地毯式的非法抄查,史偉抄家非常賣力,就在眾人沒有發現他們要找的東西,都打算離開孫同娥,孫同美的家時(姐倆的家緊挨著),史偉又在孫同美家很掩蔽處摳出法輪功資料,眾人才又繼續抄搶奪,搶走大法書、大法資料及電器等個人物品,把兩位法輪功學員強行綁架,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史偉、王存利、許峰非法審訊,孫同美、孫同娥等學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法輪功學員李華和學佛教的老高(老高當時是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因為給法輪功學員大法書《轉法輪》而與李華、孫同美等學員同時綁架,關押在塔河縣看守所十五天)被每人勒索五千元錢。孫同美、孫同娥經濟困難,兩人各被勒索二千元。孫同美、孫同娥、李華回家十二天後,又被塔河縣公安局惡警劫持到塔河看守所,孫同美、孫同娥的判決書上寫著勞教三年。

孫同美、孫同娥姐妹被迫流離失所五年。

二零一零年五月,塔河新建派出所書記肖連彬及片警王國義闖入法輪功學員孫同美及孫同娥家騷擾,逼迫她們放棄修煉大法。

塔河縣國保大隊非法判孫同美、孫同娥勞教三年,監外執行,惡警們給捏造的勞教期是:2010年5月—2013年5月。

目前,塔河縣新建派出所,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惡警仍時不時的對孫同美、孫同娥姐妹及家人騷擾、監視迫害。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非法審訊騷擾綁架/劫持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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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建設派出所建設派出所電話:0457-3662241 <br> : 肖連彬
塔河縣公安局【黑龍江省塔河縣公安局】電話區號:0457<br>局長室: 3666743<br>局長:劉亞友3666743、13846558353;勾兵3666743辦;鐘靜文<br>副局長室:3666261、3662676<br>副局長:孫繼斌3662932辦、3609885宅、13904573885;許峰3662676辦、3662282宅、13604873435;鄧華3666848辦、13304573588<br>政委:殷勤13866481988<br>紀委:張培義366089、13384673668、13384573558<br>孫繼斌3662932宅、3609885、13904573886<br>易軍3666057宅、3664449、13945704318 <br>[國保大隊] 3667471<br>隊長:崔玉芝3663932、3667471、18645723021;李軍3663932辦、13804843102<br>國保警察:<br>韓德剛13846558007、3672111宅<br>吳忠謙13904574123 <br>史偉3667471辦、3667471宅 : 史偉王存禮韓玉清許峰
大興安嶺塔河縣新建派出所 : 王國義郭連福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14日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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