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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簡介: 2002年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她被非法勞教二年,投入哈爾濱戒毒所,被威逼寫“三書”。一年後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全身麻木、抽搐、長滿疥瘡;眼歪嘴斜、視力不清、雙腿變形不能走路;吞嚥困難、不能進食,大小便不能自理。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三、四十斤下降到不到一百斤。 2003年8月被家人接出來時,瘦的皮包骨,誰見了都害怕。醫院的診斷結果是“腦幹病變,共濟失調”。丈夫把她放在醫院裡等死,準備給她辦後事。親屬不甘心放棄她的生命,把她從醫院接出來聽大法師父的講法錄音,結果她神奇的又撿回了一條命。逐漸雙眼復明,能進食,能一步一頓地走路了,生活也勉強能自理了。 令人痛心的是,七、八年過去了,沒文化的楊桂霞由於失去了當初自由的集體修煉環境,尤其是恐怖的迫害造成的精神壓力,她至今仍然不能完全康復。 2011年3月2日,出於讓世人明白真相得救的善良願望,楊桂霞不顧自已行走不便,在自家附近張貼真相,被不明真相者誣告。大慶高新區公安分局東風警務室十多名警察綁架了她,還非法搜查她的家,將她家的電腦主機、兩台打印機、切刀、2200元存折及所有法輪功書籍、資料抄走,同時綁架了她十八歲的小女兒。 當天,分局長孫化呈親自到場。在他的授意下,高新區分局警察對母女二人連夜非法審訊、逼供,編造、拼湊材料,作為“大要案”上報;親屬花了上萬元救出了楊桂霞的小女兒,要出了一台打印機和其妹的二千二百元存折,但是楊桂霞卻被非法關進看守所。高新區分局硬說她觸犯了法律,執意上報檢察院給她判刑。 三月下旬,楊桂霞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了,三月二十八日楊桂霞被所謂的“批捕”。四月八日親屬找到高新區檢察院辦案人潘雲龍,潘說:“她(病情)挺嚴重,很危險,我趕快給你往上報。四月十一日案子到了法院,親屬找到刑庭庭長李雪萍,李說得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跟她講楊桂霞的身體狀況,她說:我們不提審,不給看病,你找看守所,她不行了看守所給看病。 在整個“辦案”過程中,高新區公、檢、法三家辦案人和第一看守所負責人,執法犯法、草菅人命,無視楊桂霞嚴重病殘、迅速惡化的健康狀況,以各種藉口逃避、拒絕親屬的合理要求,一直把楊桂霞關在看守所。 2011年4月28日,主持庭審的是開發區法院刑庭庭長李雪萍和法官孫康凱、李堪明三人,還有開發檢察院一男一女兩個公訴人。他們對著不停抽搐、呻吟、意識不清的楊桂霞,和旁聽席上十幾個含淚、哭泣的老弱婦孺,裝模作樣的宣佈開庭、宣讀起訴書,所謂履行法庭“程序”達十多分鐘。 當李雪萍一再詢問楊桂霞想不想自辯,有沒有聽清時,楊桂霞抽得越來越重,已經不省人事了。只見她全身殭直歪向左側,右手攥拳,伸胳膊蹬腿,抽得一蹦一蹦的。庭長李雪萍一看情況不妙,嚇得臉色發白,乘機跑出法庭,跑向樓上。法官、檢察官們都躲了。 之後又把楊桂霞抬進大慶市第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2015年11月6日晚上,大慶開發區公安局警察上門,以訴江為由慾綁架楊桂霞,看她身體狀況不好沒帶走。但在第二天將她劫持到薩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 賠償,控訴相關報導: 相關單位及個人: 辦案單位:刑事偵查四隊 辦案人:王剛 6043217 8997007 13339599900 大慶市第一看守所 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15/12/19 12: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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