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於永芬

簡介:
於永芬
(Yu,Yongfen), 女 , 62歲 , 雙城市萬隆鄉保國村石人水庫大法弟子。保國中學退休教師

她多次遭鄉裡惡人的欺騙、綁架,曾被非法關押在哈市公安七處、雙城第二看守所和鄉政府樓等迫害,不讓上廁所、灌食、零下三十六-三十七度的外邊冷凍等折磨。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單位逼迫她,讓寫什麼“三書”,於永芬寫出:“我堅決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教育好下一代。做一個好人,做更好的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永芬被半路截至哈市公安七處,迫害三天三夜。後於永芬被當地鄉長張君國(此人已遭惡報)和派出所潘洪偉劫持回當地,送進雙城第二看守所迫害,她絕食八天,後放回。每天按三十多元計算,由女兒交二百六十元領回。

於永芬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回到家中,僅僅十天後,當時丈夫還不能下地。農歷臘月十六下午三點多,有張君國、郭大象、夏仲偉到單位,謊說領導找你們談話,然後再送你們回家,將於永芬騙到鄉政府。他們強迫於永芬罵師父,罵大法。因她怎麼也不肯罵,結果就被關在鄉政府二樓上,就讓呆她在水泥地上,唯獨有一張光板長條椅子,惡人們不讓家人送舖蓋。

因不放棄信仰,惡人把麻清芝、於永芬、陳友 、王文俠送至雙城第二看守所,在那裡每天兩頓(每頓兩個發霉的苞米面窩頭)一關竟是半年。萬隆鄉一把手陸明久把於永芬當重點迫害對象,都沒得逞。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於永芬被無罪釋放,每天按八元合算勒索了她。

看守所通知於永芬單位領導,保國中學校長李緒奎去接人。李緒奎非但不接人,還揚言單位不接收了,最後逼著於永芬交出工資卡,勒索一千元。當時教育組長是王明海。後由新任教育辦組長張樹林親自下令才接收,結果工資打折扣,由於於永芬一再向上級要求,半年後,才給發回來的。

二零零三到二零零四年,當地政府經常派人跟蹤監視,村級有劉振波、陳樹旺、陳樹洲(此人常到修煉人家打探)經常跟蹤騷擾。於永芬走親訪友,幾次被跟蹤,有時被截回,一次被劫回派出所呆一天。

二零零三年秋的一天,於永芬在集市和外地親屬說話,被劉振波惡告到派出所,派出所的人開車綁架於永芬至派出所呆一天,後由家人當天追著要人,於當晚十左右給放回。


迫害類型:
踐踏信仰綁架/劫持逼迫放棄信仰誘騙/利誘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監視/跟蹤勒索錢財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雙城市萬隆鄉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城市萬龍鄉(萬隆鄉) : 張君國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25日 10:30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