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芝
簡介:
李培芝(Li ,Pei zh?),
女 ,
年齡未知 ,
2000年12月23日,年已六旬的武昌徐家棚法輪大法弟子李培芝(女)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申訴。因為一切對法輪功的禁令都來自北京,由地方執行。李培芝在天安門與其他法輪大法弟子一起被武警抓進天安門派出所。警察從樓上往樓下被關押的眾多法輪大法弟子身上倒開水,用煙頭燙,用電棒打。李培芝又被關押到北京朝陽區看守所一個星期。警察脫掉她們的棉衣,用繩子從腿一直捆到胳膊,然後用膠帶把嘴封住,讓她們躺在房子後邊的雪地上。看守所負責人員對法輪大法弟子說如果不報姓名和地址,就把人送到東北的集中營(即國際矚目的實施活體器官摘除的器官庫集中營),進去就出不來。一星期後,各地被抓來的大法弟子學員被兩兩銬在一起,全部用大車送往東北。李培芝等幾十人被公安送往秦皇島關押在昌黎縣看守所。在那裡的武漢學員一共有4個。後來,李培芝被武漢公安廳拖到駐北京辦,由武昌徐家棚派出所警察石玉蓮對每個人搜身劫掠後(李培芝僅剩的200元錢這次被搶走)送到東西湖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後來被關押到武昌區在青菱的洗腦班直至2001年6月12日。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人身侮辱;
非法關押;
吹涼風;
細繩綁五花大綁;
逼迫放棄信仰;
上手背銬;
拿滾燙的水燙;
燒燙;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武漢市武昌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紀實(四)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公安分局
武昌青菱鄉紅霞村“法輪功重點對象封閉式學習班”
湖北省公安局駐京辦
朝陽區看守所
徐家棚派出所
昌黎縣看守所
東西湖區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1年4月18日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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