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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業


酷刑演示圖


酷刑演示圖


張孟業


中共監獄酷刑示意圖:捆綁在椅子上


'張孟業妻子2008年9月28日在紐約揭露中共的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酷刑示意圖:灌水(馬桶灌水)

簡介:
張孟業
(Zhang,Mengye), 男 , 66歲 , 曾任廣東電力學校高級講師。清華大學59級電力專業畢業生。張孟業是胡錦濤在清華大學的同班同學,現已逃離中國。

大法弟子張孟業曾患肝硬化數年,修煉法輪大法半年後即不治自好。與中國國家副主席胡錦濤是清華大學的同班同學,兩人98年還曾見過面。自中國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張孟業曾到北京找胡錦濤,勸說停止對法輪功的鎮壓,但不料於一月份在北京被捕。

張孟業的兄長張孟丹,廣州中山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親眼目睹身患十幾年肝病、已肝硬化的弟弟在修煉法輪功八個月後完全康復,也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但是在1999年7.20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見識過中共整人手段的張孟丹因害怕被整而不敢再煉,後因病去世。

1999年7月22日,張孟業與許多法輪功學員集體上訪廣東省府、廣州市府,時至下午三點半許,他在中央公園被非法拘送到越秀區公安分局,傍晚轉天河區石牌街派出所。非法審訊從越秀分局開始,在石牌街派出所更是幾個惡警輪番不停,直至第二天凌晨二點,采用車輪戰式的審訊來折磨他,並聲言只要他做檢討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就立即釋放他回家。在遭到他斷然拒絕後,把他押送天河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14天。

1999年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張孟業被非法軟禁在廣東省電力職工休養院(在肇慶市郊),強迫他學習詆毀大法的材料,損害他的人格尊嚴,壓迫他的精神思想。

1999年11月11日下午2時許,張孟業與妻子羅慕欒在北京天安門附近的長安街大馬路上,請執勤的三位路警幫他們向中央政府呈遞一封信。其中一位路警問知他們是法輪功學員時,立即用手機通知一輛警車,把他們倆非法拘送至府右街派出所審問。當晚7時許把他們當作犯人轉到北京西城區看守所,強制剝光衣服搜身,拘留5天後交給廣東省駐京辦。第二天(即16日)由北京非法押往廣州,17日早晨抵達並被劫持往天河區石牌街派出所。當晚深夜,即第二天凌晨約二、三點左右,被劫持至天河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從1999年11月18日起,張孟業被非法拘禁在廣州天河區看守所。開始15天是所謂的“治安拘留”,後來僅僅因為他繼續堅持法輪功信仰,沒有任何其它理由,就把他轉為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期間,為了阻止他繼續煉法輪功,於1999年12月31日(除夕),用很重的大腳鐐套住他的雙腳腕,直至2000年元月14日非法送勞教時才解鐐。

2000年初,江魔頭在悍然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半年後,竄到廣東省茂名市和高州市,名為“出巡”,實際上是要干不可告人的勾當。在江魔頭的親自施壓下,當時的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為了權力,拿胡錦濤的同學張孟業開刀,判勞教,為廣東省迫害法輪功開了惡例。路透社、法新社對此進行了報導,世界日報等海外中西文媒體均刊登了這條消息。

2000年元月14日,張孟業被劫持至廣州市第一勞動教養所(在廣州市花都區赤泥鎮)迫害至2002年2月10日,曾經被銬在樹干上三天,既站不好又蹲不下,強制勞教長達2年零37天,出勞教所時被折磨得不成人樣,形如槁木,只剩下一張皮包骨,兩顴高凸,眼窩深陷,臉色灰暗,1.65米的身高,體重還不到35公斤(包括穿在身上的衣服)。身心因此受到很大摧殘。勞教所對所有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強迫看“天安門自焚”、“傅怡彬殺親”等對法輪功進行栽贓的錄像電視,以及其它誣蔑、攻擊法輪功的文字材料;有一段時間還多次用“不轉化就永遠出不了勞教所”來威脅恐嚇他,企圖從精神、思想方面瓦解他,壓迫他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同時,限制活動區域,指派專人對他進行24小時的夾控監視。

大概在2000年的10月下旬(確切日期記不准了),張孟業被轉關押到二大隊,該隊的第一把手李國民(男、教導員),多次談話要求他“轉化”(即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但是,他都始終堅定的信仰法輪功。李國民不陰不陽的威脅說“那你就准備接受麻煩的挑戰吧”。接著,李國民親自出馬,在不同的場合或暗示、或公開挑唆普通的勞教人員為難他。而且,又把態度比較平和的正、副組長換成態度粗暴、凶惡、心狠手辣的人,來刁難、打擊他,甚至當眾動手動腳侮辱他。

2000年12月29日凌晨2點,張孟業在床上打坐煉靜功,不影響任何人。被值班的‘三大員’發現後,立即遭到痛打,接著就給扣在鐵門上蹲至天亮。當天上午9時許,他正在工場干活,李國民冷不防從背後緊緊揪住他的衣領,揪得他呼吸困難,衣領扣給揪脫了。一瞬間他被弄得仰面朝天,從座凳上給狠狠的摔在地上。當時,他連氣還沒有緩過來,更由不得分辨是怎麼回事,就屁股貼地面朝天被他拖出工場。在粗糙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拖了至少三、四十米遠。李國民邊拖邊吼,還有人(是誰不很清楚)打他的頭。

“在辦公室裡問話不到10分鐘,又被拉出去銬在大樹上。雙手剛好被銬在樹干上,既站不好又蹲不下,渾身吃緊,累得難受,雙手很快就腫了起來。負責監管我的‘三大員’都看不下去,生起同情之心,叫人來放松一點。可是,來的惡警(據說姓張,男,40歲左右)卻把手銬銬得更緊,緊得不能更緊了,鋸齒深扎,猶如利刀割體,揪心揪肺的痛!張孟業咬牙忍痛,雖時值寒冬,仍然渾身冒汗,幾乎昏了過去。“三大員”(非法輪功學員)趕忙往張孟業口裡放水果糖,並用溫開水喂張孟業,以緩減他的痛苦。足足被銬了三天三夜(晚上銬在鐵門上),張孟業沒有屈服,並指出這是肆意違反憲法,粗暴踐踏人權。他們無話可說,卻用加期三個月勞教來摧殘張孟業的身心。痛打張孟業、阻止其煉功的‘三大員’卻得到了減期兩個星期勞教的獎勵(時間記得不一定准確)。”

2001年12月的一天上午,全所法輪功學員被集中到二大隊,強制接受花都區法院一個庭長宣讀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所謂“司法解釋”條文。李周生第一個站起來抵制邪惡,高呼:“我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抵制邪惡。”打手立刻卡住他的脖子,捂住嘴。此刻,幾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一起站出來,共同抵制邪惡。那時,張孟業也在場,但被幾個打手按住,張孟業就大聲地講真相,控訴邪惡之首的迫害,強調其迫害是“先定罪,後立法”,後來被幾個打手強行架走。

2001年3月21日,又突然把他轉去七大隊,進行“冷凍隔離”的迫害。 轉入七大隊後,隨即宣布任何勞教人員不得與他說話,否則按法輪功學員論處,企圖完全孤立他。兩次宣布隔離無效果,最後不了了之,這說明好人是孤立不了的。隔離開始後第二天,即2001年3月23日他罷工抗議江××及其“610”迫害法輪功,因此被強迫罰站露天,時遇春寒,飽受風寒冷凍之苦。尤其一天下午至黃昏,一場春雨淋得他渾身濕透,冰冷刺骨,直打哆嗦。

在2001年4月的“獎懲大會”上,張孟業、周敏桐、葉勇、鐘穎航、談偉昌等分別被加期二個月;奇怪的是當時他們並不知道,也沒有被帶去出席所謂的“獎懲大會”,事後也沒有被正式告知,也沒有收到“加期書”,惡警們完全是一副蠻不講理的嘴臉(當時廣東省勞教局下發的一份“文件”說:“對頑固不化的,要堅決給予加期。”)。

2001年7月25日,勞教所管理科陳副科長(男,30歲許)找他談話,告知可如期釋放他,過去的加期、延期處罰不再考慮,要他保重身體,平平安安渡過這段時間…等等,說得比唱的還好聽。可是數月過去早已超期,仍無動靜,到12月7日出乎他預料,七大隊的管教劉副大隊長(男,約40歲)突然通知他說,加期處罰仍然要算,而且不“轉化”堅持信仰法輪功,每月延期10天。如此以來管教副所長(男,約50歲)竟說一共要再給他加期六個半月。作為國家執法部門毫無誠信,出爾反爾。

2001年12月14日,張孟業向當局遞交了“絕食抗議書”,在一名法輪功學員的支持下,便一起開始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一共絕食了3次:第一次絕食了12天(12月14日-12月26日);第二次絕食了7天(1月3日-1月10日);第三次絕食了28天(1月13日-2月10日)。絕食中,惡警不僅毫無人性地冷然漠視,還散布張孟業“偷吃麥片、牛奶”,“死不了”……等謠言惡語來中傷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的高大形像。特別是第三次絕食,由於長期不吃不喝,他早就沒有精神、力氣,腰都幾乎直不起來了,但惡警仍然強制他到工場坐著,他抵制不去就叫兩個勞教架著去,每天從早上7:00到晚上10:30,還常常加班到晚上11:30,長達十幾個鐘頭。獲釋時,他已經給折磨得一張皮包一把骨,骨瘦如柴,體重還不到70市斤(正常體重是110市斤),氣色灰黑,眼窩深陷,兩顴高突,兩腳浮腫(休養到現在還尚未完全消失)。

廣州市第一勞教所對不屈服的學員,每個月非法延期五至十天(大部份十天)。他們認為所謂“違規”或態度不好的修煉人,便加期半個月至一個月。也有的被銬在鐵門上、走廊邊的窗戶的鐵柱上、或者抱著木棉樹/假檳榔樹銬著、或銬在籃球架上(腳尖到地),夏天蚊子叮蒼蠅爬,日曬雨淋,冬天飽受寒風冷凍,甚至晚上睡覺也這樣銬著。張孟業、鐘穎航、李鶴沖(音)、吳志平、鮑殿生、廖抗援、王德華、羅小文、羅曉等都遭受過。

張孟業於2002年3月20日和5月4日在明慧網發表兩篇文章。在文章中,張孟業陳述了自己在20多年前患乙型肝炎,久治不愈,煉法輪功8個月即完全徹底根治好的事實,以及在1999年因寫信給中央談對法輪功的認識而被勞教遭迫害的經歷。這兩篇文章發表後,專門負責法輪功事務的廣東610辦公室遂投入大量人力到處搜尋他,並且揚言,一定要抓到他,抓到後不是送勞教就是送去洗腦班。

2002年5月17日,張孟業與老伴到海珠區光大花園訪友,上午十時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廣州公安強行綁架,他們沒有法院、檢察院的傳票或逮捕令,公安身份證也沒有出示,穿便裝,開普通小面包車而不是警車,足見極怕曝光。他們野蠻粗暴的把他老伴摔倒在地,再強行推上小車,她的右腳扭傷了。對他也如狼似虎,按倒在另一輛車門邊,強拖上車,他們夫妻就這樣被綁架到石牌街派出所。拘留到第二天上午,即5月18日,由石牌街“610”的苑曉泳(男,約30歲)與2名輔警(彪形大漢)把他扣上手銬強行押送到廣州市黃埔區的所謂“法制教育學校”強制洗腦,繼續迫害,開始了暗無天日、生不如死的恐怖生活。他絕食抗議對他們夫妻的綁架,以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被所謂的“幫教隊”(實質是打手隊)的暴徒們緊緊地捆在椅子上動彈不得,再強行灌鹽、辣椒水,還要受到耍猴似的百般羞辱和精神折磨。打手隊長邱朝華(男,重慶市郊人,63年生)、副隊長詹永龍(男,潮汕口音,近30歲)、一個廣西人(男,約40余歲)、副校長余若蘭(女)也在場。其余他就記不清了。

從五月底起把拘禁他的單間房封閉起來,幾乎不讓睡覺,每天晚上十點半後僅給躺2、3小時,並故意把燈開得通亮(燈開關在房外,由打手們控制著),強光耀眼,刺得人頭暈目眩,無法入睡休息。在這裡他被拘禁了七個半月,一直在獨身房裡度過。不僅度日如年,而且只要他講真話,堅持法輪功“真善忍”信仰,便會受到反覆的迫害和折磨。

每天下半夜,暴徒們便凶神惡煞似的來折磨他。輕則侮辱人格,邱朝華幾次用口水抹在他的臉上,黏糊從他頭上拔下來的頭發,做胡須以羞辱他,妄圖摧殘他的意志;同時罰長時間的蹲站(包括各種姿式),還把骯髒的垃圾斗倒蓋在他的頭上;重則拳打腳踢,他被打得遍體鱗傷。有幾回,打手王建賓(男,約30歲,河南人)抓著他的頭發把他提起來(離地),狠狠的往下摔,一次一次的把他摔得幾乎站不起來;尤其當蹲站的時間長了,腿上的肌肉繃得緊緊而近乎僵硬的時候,邱朝華或其它暴徒重重的踢過來,他的腿痛得就像斷了似的,傷得更厲害。兩條腿也因此好長時間蹲不下來洗澡,臀部和腿部到處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兩個月還消失不了。暴徒們用拳指或4分粗的自來水鐵管狠刺他的胸部,受傷兩個月後還隱隱作痛,深呼吸時尤覺得痛。還有暴徒用4分粗的自來水鐵管橫掃他的頭部,邱朝華用硬木制的煙斗重敲他的頭部,他的頭被打得到處是腫包,睡覺時枕頭部都有困難。有兩次打破了他的頭,不斷流血,他們擔心傷口打大了,白天易被人發現,才停手沒有繼續打下去,而且當時就強迫他把衣服上的血跡洗掉。

2002年5月下旬連續4天,在零點後天亮前,暴徒們輪番使用上述種種手段對他進行野蠻、殘酷的迫害,但都沒有使他屈服。邱朝華、王建賓和另外兩個暴徒把他的手綁在背後和腳捆綁得緊緊的,倒提起來,整個身體倒掛著,把頭按在廁所茅坑裡強行灌水(用拖地板的拖布堵住茅坑下水口,再放滿水),直到他拚命掙扎,才把他的頭拉起來吸幾口氣,再按下去強行灌水,這樣殘忍的一次一次反覆殘酷迫害、折磨,把他折磨得死去活來。每當他窒息得拚命掙扎時,肢體欲裂,五髒俱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和恐怖足可想見矣!

在往後的日子裡,只要張孟業表示繼續堅持法輪功信仰,甚至稍不順他們的意,就用上述種種手段折磨他。其它方式姑且不論,直到11月份還強行灌水迫害他5次,其中第一次倒提著灌(如前述),後來3次把他按倒在地,再把頭按在廁所茅坑裡強行灌水,並用腳重重的踩在他的胸背上,他的肩膀也因此磨出兩個大大的傷疤,一年後尚未完全消失。最後一次是把頭按在桶裡強行灌水,灌得肚子脹脹的,尿憋得厲害,要求方便,邱朝華和另一個打手(平遠人,男,20歲許),就凶狠狠的威脅不准拉,否則強迫喝回去。

他後來的4次被灌水,其中2次是因為“反彈”拒絕“轉化”,另外2次是因為“作業”沒達到他們的要求。而且在他“反彈”時,邱朝華一再恫嚇、威脅,把他送廣州芳村精神病院,或給他打毒針、吸毒,或送戒毒所女宿捨灌尿、灌屎,或送禁閉室。廣州市“610”派往黃埔“法制教育學校”的頭目王友成(男,50余歲,自稱原是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保衛干部),是上述一切迫害的主謀,該校的總顧問林和平(代校長)、正副教導主任譚志堅、陳衛民則是策劃和指揮,有兩次他拒絕了陳衛民的要求,結果深夜就遭到強行灌水。打手隊長邱朝華,副隊長詹永龍、打手王建賓……則是實施上述摧殘、迫害的凶手暴徒。

北京公安於1999年11月11日非法拘留他。次日,廣東省電力工業學校就無理、非法開除他的公職(但至2000年11月30日才通知他)。從此,他便失去工資、獎金等一切福利待遇,造成經濟損失估計如下:(1)從1999年11月至2002年底共26個月工資、獎金或養老金,估計10萬元以上,尚未包括辦退休時應付給他的2萬余元。(2)造成他喪失福利分房待遇,其經濟損失難於估計,因為直到目前單位尚未有明確意見。

鑒於自己的人權、最基本的生存權遭到了嚴重的侵犯和粗暴的踐踏,張孟業老師將迫害他的具體事實於2004年10月12日向廣州市檢察院進行舉報,被有關人員以“法輪功的事情是政府行為”,“做‘轉化’工作時采取措施有時就難免有意外傷害到人”,等等為詞拒絕受理。

2004年12月13日,天河區610和居委會到他家。張孟業和他的愛人羅慕欒表示堅修大法,向天河區610和居委會反映他受到迫害的情況。天河區610和居委會當時就要把他綁架走。但他們夫婦倆堅決不從。

2004年12月14日,天河區610劉主任,洗腦班的曾文昌及陳長毅、石牌街派出所的惡警、居委會、電力學校保衛科合伙企圖綁架他未遂。張孟業即刻大聲疾呼“610又來迫害法輪功了”、“610又來綁架法輪功學員了。”他太太羅慕欒立即跳上窗戶,大呼“大家快出來看‘610’又來迫害好人了”,並勒令他們“快把我丈夫放回來!”當時,宿捨的教職工及其家屬,或酒家、賓館、馬路上的人都來圍觀, “610”及其操控的那幫人員沒敢動。之後,他們受到威脅、恐嚇、騷擾、形影不離的監控、盯梢,完全失去了公民人身自由。

2005年底他們被迫離開,到泰國尋求聯合國難民庇護。

2005年11月11日,張孟業與妻子羅慕欒輾轉流亡到泰國,但中共當局對他們的迫害並沒有停止。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那天,法輪功學員在泰國曼谷中使館對面的馬路邊抗議中共惡警何雪健強奸兩名女法輪功學員,並向過往行人發真相資料,遭到受中共使館指使的警察、便衣騷擾;12月14日在離曼谷150公裡的芭提雅,警察抓走了在那裡發真相材料的張孟業等三名法輪功學員。世界各國的法輪功學員紛紛到當地的泰國使領館抗議,要求泰國警方立即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並告誡泰國政府中那些協助迫害的相關官員:切勿與中共同流合污,斷送自己和國家民族的未來。隨後法輪功學員獲得釋放。

2006年9月1日一大早,在被聯合國難民署安置去美國之際,張孟業遭遇車禍,三天後在一私人醫院去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勞教非法關押逼迫放棄信仰人身侮辱摧殘性灌食毒打/毆打非法審訊非法拘留戴腳鐐/連體腳鐐威脅/恐嚇監視/跟蹤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洗腦/送洗腦班銬在某處上地上拖加期(延期)/超期關押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精神酷刑罰站罰蹲不准上廁所剝奪睡眠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單獨關押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騷擾綁架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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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北京四川廣東黑龍江上海等地簡訊
廣州部份被捕學員有關簡訊

相關單位及個人:
石牌街派出所 石牌東路83號 85220427 洗腦班(現已解散): 天河洗腦班直接責任人:陳長毅(副科長)13076782938 13826192369 住家:天河東莞莊路110號天一廣場 曾文昌科長 13802741142 ,劉主任(天河公安610主管)、張科長, 猶大:(北京來的)張瑞芳、田萍、徐少奇、任仁結(音),黎華傑(廣州) 黃埔“法制教育學校”(現已解散): 廣州市“610”派往黃埔洗腦班的頭目王友成(男,50余歲,自稱原是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保衛干部),是一切迫害的主謀,該校的總顧問林和平(代校長)、正副教導主任譚志堅、陳衛民則是策劃和指揮,打手隊長邱朝華,副隊長詹永龍、打手王建賓……副校長余若蘭(女)

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州花都區第三勞教所 : 李國民張某某陳某某謝某某劉教
廣東省駐京辦地址:北京市嶺南路嶺南大廈<br>
黃埔洗腦班(黃埔法制學校)(黃埔紅山洗腦班)廣州市黃埔區紅山 郵編:510700<br>電話:82190331 : 邱朝華王友成詹永龍林和平陳長毅
廣州第一勞教所(花都赤坭勞教所)一所所部電話:020-86717140(白天) 020-86717040(晚上),二大隊辦公電話:020-86841593
廣東黃埔法制學校廣州市黃埔洗腦班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紅山 <br>郵編:510700 <br>電話:82190331<p>廣州市黃埔區610辦主任、廣州市黃埔區政法委副書記:江儒水<br>邪惡幕後指揮:王友成 <p>注:廣州黃埔洗腦班的邪惡頭目王友成原是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保衛干事(暗身份是特務),任職期間因亂搞男女關系被開除,現不思悔過,反而繼續為惡。<br> : 余若蘭王建賓譚志堅陳衛民曾文昌
西城區看守所
石牌街610 : 苑曉泳
天河區石牌街派出所石牌派出所:<br>地址:天河龍口中路152號
越秀區公安分局廣州市東風中路295號 020-83118901       傳真:020-83118955 020-83561895<br>廣州市公安局一處(政治處)處長:許洪<br>一科科長,梁國貞(女),原610辦公室負責人,已辦理退休,現返聘後仍繼續做610,迫害法輪功學員。電話:020-83554037<br>馮X、黃X,惡警,電話:020-83324349<br>廣州市越秀區東華東路367號 越秀分局預審科 曾生:020-83117058手機:13808883568
天河區看守所
府右街派出所
廣東省電力職工休養院
廣州市檢察院
廣東省電力工業學校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8日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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