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劉曉松等人到潘鳳娟家抄家,把潘鳳娟抓去,非法關押在松陽拘留所一個月,後送杭州莫干山女子勞教所,判兩年半。迫害責任人:周曉青、陳偉。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匯編(2011年4月5日發表)
責任單位及惡人: 莫干山勞教所 : 周小青 浙江莫干山女子勞教所 : 陳偉 松陽縣公安局 : 劉曉松 更新日期: 2011年4月29日 02:41
更新日期: 2011年4月29日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