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英文
簡介:
方英文(Fang,Yingwen),
男 ,
59歲 ,
深圳市大法弟子。原籍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隴田鎮石坑村,現住深圳市錦龍新村。深圳金光華集團公司財務。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方英文踏上天安門廣場,證實法輪大法,被綁架到北京團河勞教所迫害二年半。他被團河二大隊迫害期間。有一次,他在睡床上默寫師父的《論語》。剛寫完,被李隊長看見後,寫好的《論語》被他拿去了。他被他叫去他房間裡,叫他坐在長椅子上,照他肩部猛砍兩次三下。這六下猛砍,力度相當大。他被轉到團河六大隊迫害期間,有一次一個犯人,叫他坐在凳子上,他坐在他對面。他穿著皮鞋,專踢他的小腿脛骨,每次踢很多下,疼痛難忍。連續七天這樣折磨他, 二零零一年六月下旬,天氣已經非常炎熱,大法弟子方英文、陸偉棟、盧明強、吳引倡、成為、楊樹強、王季平等近10人每天都要被拉到操場的烈日下罰站,團河勞教所二隊副大隊長倪振雄為首,讓他們單腳站地一連兩三個小時一動也不許動,經常有人因中暑暈過去。 方英文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離開團河勞教所回到深圳家中。 二零零四年四月,深圳福田警察在方英文家中,他們搜到了大法書,被綁架到深圳梅林看守所關押。在梅林看守所的第七天,他坐在地上盤腿發正念。被發現後天天被用拳腳毒打,第二天就被送去深圳梅林勞教所。 方英文在梅林勞教所一共被迫害三年。期間被用玻璃膠紙將他的身體和立著的鐵長椅子縛在一起,再縛到柱子上。把他的嘴用膠紙封上,只留下鼻子呼吸。他進出門不叫報告,不叫隊長好,不說話,不答話,不轉化,不簽名。他曾因點名不叫隊長好,遭受過幾次毒打,惡警經常用手銬把他的手長時間銬在鐵欄桿上罰站。 有一次,方英文在房間裡,被二個惡警用黑色布袋包住他的頭,到一個房間裡,打開黑布袋一看,是一間單間廁所,除廁所位外留有二米空間。他的衣服全部被他們脫光,只留下內褲。每天往鐵門窗口送二餐。這樣在廁所裡關十五天才離開。有一次,他坐在凳子上發正念,毒打了他兩三天後,他的右鎖骨被那個犯人打斷了。等到第十六天的上午,他們才同意帶他去檢查,證實右鎖骨斷了,才開始治療。 他們強迫方英文每天坐在一張正方形塑料凳子上,身體不能動。每天早上五點三十分坐到第二天凌晨二點,他身體稍微一動,就往他背部狠打。走路都疼痛,彎腰也痛,腰部嚴重受傷。臨出所第七天,那個打手把寫好的轉化書內容讀給他聽,問他簽不簽,他不理他。幾個犯人見他不簽,把他推到室內監控看不到的地方發瘋的毆打。他左臉被那個打手打腫,下巴牙根出血、牙齒松動、牙包腫痛、左臉皮膚裂傷起泡、頭痛,吃飯都困難。 方英文在梅林勞教所受迫害三年,歷盡苦難,終於出來。隨即又被惡人轉送深圳洗腦班迫害半年。他一共被中共邪黨迫害六年。 曾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第二勞教所。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罰站;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不准動;
毒打/毆打;
電刑;
摧殘性灌食;
洗腦/送洗腦班;
人身侮辱;
非法判刑;
老虎凳;
坐小板凳;
扒著眼皮向上用膠帶粘住,往眼珠裡刺水;
銬在某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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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團河勞教所
:
倪振雄
福田區梅林看守所
深圳市第二勞教所
梅林勞教所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29日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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