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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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花垣縣法輪功學員肖永康女士被關押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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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肖永康(Xiao,Yongkang),
女 ,
58歲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峨碧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肖永康因傳播法輪功真相,被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龍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吳國慶、裡耶派出所張兵(音)等獄警綁架、非法關押,慘遭酷刑折磨,獄警張兵用手槍頂著她的頭部說“一槍崩了你”,接著就是辱罵、恐嚇、捆綁,拳打腳踢,薅頭發,強迫跪竹竿等殘酷迫害。 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肖永康被花垣縣“610”辦主任石廣斌、花垣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滿燕武、龍桂梅、麻瓊(音)等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零九年,肖永康被花垣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滿燕武等警察多次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連四十元錢也被順手拿走。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肖永康被花垣縣“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辦主任石廣斌、政法委龍光勇和楊秀英、楊小英等一伙不法人員強制非法綁架到懷化市“法制教育基地”(實為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進行暴力虐待。 惡人石廣斌對肖永康的丈夫、女兒進行恐嚇威脅,凶狠的說,不走捆都要捆走,就這樣肖被雙手反銬在背強行抬走了,抄家時還搶走了大法書、真相光碟、師父的法像和真相資料。 肖永康在懷化受到的迫害:被毒打嘴巴、耳光,用手銬懸空吊著雙手,腳不沾地,吊了五天兩夜,手腕的皮被扯掉好大一塊鑽心的痛,全身就像五馬分屍般痛苦難熬,身體不停的顫抖,心慌,口干,全身出虛汗。二十四小時被惡人監控,威脅恐嚇如不轉化不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就勞教判刑,就這樣歷經一個多月魔難才回家。 湖南省花垣縣團結鎮政府工作人員吳吉平,參與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在懷化洗腦班迫害肖永康。吳吉平對身邊協助的人說:“對肖永康要狠、要毒。”不准肖永康吃飯、上廁所、睡覺及用水。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肖永康突然被本縣國保大隊滿燕武和手下吳某等二十多名惡警強行綁架至本縣看守所,有個叫向珍的女惡警抓爛肖的胸罩和衣服並搶走16元。 二十二日,向珍伙同向春、伍坤健還有銬肖雙手雙腳的司機龍再坤,把她送往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進行非法勞教,途中肖永康念“法輪大法好”,惡警向珍、向春用買來的透明膠把肖的嘴封得嚴實,一路連打帶罵還扯肖的頭發。 到株洲白馬壟時,人被弄得生命垂危,勞教所拒收,惡人向珍不依,又帶肖永康去市醫院檢查,強迫肖脫褲子解小便化驗,肖永康不從,向珍用手抓肖的褲子脫下,肖就是不解,氣急敗壞的向珍自己跑到廁所解自己的尿送去化驗,就這樣蒙混過關,把肖永康硬塞進勞教所,被迫穿囚衣,兩次被強行脫光衣服,長時間被罰站,不讓洗腳、洗臉、洗澡、睡覺,往眼睛塗清涼油,長期被多人夾控、不讓接見,在那裡被關押、洗腦、強迫做奴工等迫害八個多月。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午,肖永康女士因向一個發廣告的人送一份法輪功真相材料,被花垣縣三角巖派出所一伙惡警綁架。 當時肖永康身上幾千元及手機、手表等被扣押,下午五點被送往花垣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二日晚被惡警吳建湘等四人抄家。後來肖永被送到保靖縣人民醫院檢查身體,現被轉移保靖縣看守所關押。 家人探聽到消息後,到三角巖派出所取回二千多元,尚有一些錢未得。家人也曾在兩地多次要求看望親人,卻遭到拒絕。現她的孩子做生意因失去母親幫手陷入困境,丈夫在家又陷入痛苦焦慮中。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肖永康因不接受無理的關押,在保靖縣看守所點名時拒絕報數,不時的給人講著真相,喊著“法輪大法好”,先後被看守所所長石朝勇及獄警暴打三次。其中獄警詹建軍用鞭子抽打、還踢她。肖永康被暴打得整個臀部青紫、全身上下全是傷,她被暴打後,還被戴上手銬、腳鐐,關禁閉。 此期間行惡的還有所長石朝勇及張家勇、張德海、唐世華等人參與。後來,肖女士絕食抗爭,過了好幾天,惡警們看她有危險,把她拖到保靖縣人民醫院輸液。後來被驚動的花垣縣政法人員及三角巖派出所所長楊昌林等人到醫院探視險情。肖女士從醫院被接出後,仍被關押在保靖縣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肖永康被花垣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肖永康的妹妹一早趕到保靖縣看守所,要求等姐姐把被看守所獄警打的傷養好了再說。妹妹上前要看姐姐的傷勢,警察彭大春對著肖永康妹妹的胸口就是一拳,並凶狠地說:“(肖永康)走不得,抬都要抬去服刑。”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肖永康被劫入湖南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被劫入湖南省女子監獄,先被關押在“高度戒備監區”進行強制“轉化”。獄警指使犯人每天對法輪功學員嚴管監控,對拒絕“轉化”的學員進行體罰,每天罰站軍姿十八小時,從早上六點一直站到午夜十二點,有的學員腿腳腫得皮膚開裂流水、腐爛;學員被禁洗漱,限制吃飯、喝水及上廁所次數;對始終不肯“轉化”的學員干脆不准上廁所,並銬上手銬、腳鐐,冬天不准加衣,夏天不准減衣。獄警劉芊將肖永康戴上反銬折磨,肖永康劇痛難忍。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肖永康結束三年冤刑。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四點多鐘,一伙人突然沖進肖永康女士的家中,抄走她平時學習的法輪大法書籍及講真相用的一些資料,當時家中只有十二歲的女兒,其他家裡成員都不在家。 肖女士回家後,分析是610及國保所為。二月二十四日,她和自己的妹妹去縣610辦要書及講真相,縣610主任彭圖俊亂罵法輪大法師父,同時,打電話叫公安國保大隊長龍勇抓人。龍勇帶領七、八個警察(姓名不詳)趕來,示意一個警號161963的女警靠攏肖女士,然後其余人蜂擁而上,強拉硬扯綁架了肖女士,肖女士呼喊著:法輪大法好。就這樣,肖永康女士被綁架到湘西自治州看守所。綁架時間是當日中午十二點多鐘。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由花垣縣法院審判長楊朝暉、陪審員龍文波、楊嵐組成的合議庭冤判肖永康四年刑期。肖永康上訴後,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湘西自治州中級法院審判長王平、審判員龍海、楊向路對肖永康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肖永康第二次被劫入湖南省女子監獄,她買了八十元錢的東西,從那以後肖永康再也沒買過東西。因在監獄裡買東西要打報告詞(內容:我是罪犯某某,我是哪裡人,我犯了某某罪),肖永康不打報告詞,監獄就不讓她買了。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後,肖永康拒絕背監規被罰站。從五月五日至七月十五日,因肖永康拒絕背監規和所謂的“傳統文化”,又被罰站,每天從早站到晚一連站了七十天,不讓睡覺,不准上廁所,被冷水潑身;被監管隊長資萍往臉、眼睛、身上被噴灑辣椒水;被犯人用水筆尖刺身體。 其家人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已向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級法院遞交了為其申訴的申訴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監房有些犯人議論法輪大法的一些不好的話,肖永康為大法辯護,被牢頭陳衛平狠狠地抓頭發,把一大把頭發抓落到地上,還遭到她的暴打,之後陳衛平還命令其他犯人把尿尿到盆子裡,沒得到其他人配合,她就自己尿,隨後就把尿水潑到肖永康身上,使得肖的頭發衣服全部髒濕,全身冷的發抖。惡徒陳衛平還用自己來月經時沾有經血的衛生巾糊在肖永康的嘴上,使得她臭得惡心難忍。 二零二零年五月,因肖永康平時不打報告詞,被監管隊長唐影、劉芊等獄警毒打。後來,在獄警的縱容下,肖永康被幾個犯人按倒暴打,嘴還被犯人用骯髒的拖把塞住。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十五日,因肖永康平時不打報告詞,又被獄警黃某、李君罰站五十四天,還被她們塞口塞(用一個硬東西塞進嘴裡),嘴裡流出很多血;大冷天,肖永康穿著單衣單褲睡在對著風口的光板床上,一只手被銬在床上,拉屎撒尿都在床上,每天吃飯時,飯桶裡只剩下一兩口飯和菜盆裡一口湯,僅靠這點東西維持生命。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肖永康又被獄警、犯人用口塞塞嘴、毒打,嘴被塞得鮮血直流。獄警隊長劉芊說:她上次來,是我給她戴的反銬。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獄警楊霞對肖永康說:你要回去了,你要去檢查身體。肖永康檢查身體回來後,就獄警楊霞銬上一個多月,一直銬到過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正月初八)十點鐘到十一點多,監管隊長唐影等給肖永康一張紙,要她寫保證不再來了,要按手印,要寫“五書”,被肖永康拒絕。監管隊長唐影指使幾個犯人將肖永康按倒在地一頓暴打,她被打得不省人事,被抓著她手在紙上寫東西。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肖永康即將走出監獄的鐵門時,獄警還強迫她念:我是罪犯某某,我是哪裡人,我是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的,我家住哪裡,我犯了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我被判了多少年。否則不讓出去。肖永康只念:我是大法弟子肖永康。她就這樣走出了監獄的大門。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下午四點多,肖永康在賣菜時,給一老人講真相,被跟蹤的便衣發現,叫來三角巖派出所警察,對她拳打腳踢,強行拖走,把她非法關押到湘西州看守所。 花垣縣法院分別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兩次非法庭審肖永康。肖永康有親人辯護,但中途被法官阻斷,辯護詞沒能念完。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花垣縣法院對肖永康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肖永康已上訴至湘西州中級法院。她被非法關押在湘西自治州看守所。 肖永康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又被劫入湖南省女子監獄,現在“高度戒備監區”遭受迫害。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
長時間吊拷 ;
逼迫放棄信仰;
威脅/恐嚇;
監視/跟蹤;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罰站;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手銬/腳鐐 ;
關禁閉;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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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湖南省花垣縣肖永康責任人信息補充
新年伊始-湖南湘西肖永康女士又一次遭綁架
中共酷刑-鞭刑
2014上半年洗腦班迫害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四成
遭暴打鞭抽 肖永康被劫入長沙女子監獄
湖南肖永康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作惡害己 殃及家人
湖南省花垣縣肖永康女士近日又被綁架
恐怖籠罩下的懷化市“法制教育”基地
湖南省善良農婦肖永康多次遭毒打折磨
湘西花垣縣善良村民肖永康再次被綁架
湖南湘西花垣縣法輪功學員肖永康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的單位:
公安局:
局長:向濤
警察:
吳周正 15074391666 綁架總指揮
龍紹華 協助國保治安
龍戰美 國保工作
三角巖派出所:
所長:龍翔宇 15074306688
警察:龍義 15907411886
梁波 15074328723
石國勝 13517437902
趙佳聰 18807439389
高向東 18374285616
檢察院案件管理:石主任
湘西州看守所所長:向兵
參與迫害的機構和人員:
花垣縣610辦主任:彭圖俊 13787431168
花垣縣國保大隊長:龍勇13974333063
參與迫害人員
花垣縣法院
審判長 楊朝暉
陪審員 龍文波 楊嵐
書記員 吳順旺
湘西自治州中級法院
審判長 王平
審判員 龍海 楊向路
書記員 向議江
責任單位及惡人:
湖南省女子監獄
:
塗文麗,
李君
白馬壟勞教所
湖南省女子監獄(長沙女子監獄)
:
唐英,
劉千,
李珺
懷化市洗腦班(法制教育基地)
花垣縣六一零
:
石廣斌,
彭圖俊
花垣縣看守所
:
向珍,
向春
龍山縣公安局
:
吳國慶
保靖縣看守所
:
詹建軍
花垣縣政法委
:
龍光勇,
楊秀英,
楊小英
裡耶派出所
:
張兵
花垣縣國保大隊
:
龍勇 ,
滿燕武
花垣縣三角巖派出所
:
吳建湘
花垣縣拘留所
花垣縣團結鎮政府
:
吳吉平
湘西自治州看守所
花垣縣法院
:
龍文波,
楊嵐,
楊朝暉
湘西自治州中級法院
:
楊向路,
王平,
龍海
湘西州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4月5日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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