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傑(彭潔)
簡介:
彭傑(彭潔)(Peng,Jie(pengjie)),
女 ,
67歲 ,
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八月,彭潔和三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在公園煉功。在回家的途中,與其他的學員一起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要求寫不煉功保證,彭潔拒絕寫,而被送到學習班(撫順章黨化工廠),在學習班又關押一個月,撫順政法委勒索家屬一千五百元錢。逼迫家屬簽不煉功五條要求,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一月某天晚上九點,警察踹門闖進來將夫妻倆綁架到新城派出所,關勇等惡警用酷刑折磨彭潔夫婦一天一夜。關勇坐在椅子上,將彭潔雙手銬在背後,用塑料袋套住彭潔的頭,再把塑料袋勒緊,使人窒息後再松開,反復數次,彭潔幾次昏倒在床上。還用皮帶狠狠的抽打彭潔的頭,又將彭潔綁在椅子上,雙手背銬,拉起背銬同時又扳起一條腿,關勇命惡警壓住一條腿,關勇又用力劈另一條腿,兩胳膊和一條腿同時吊起,丈夫張寶坤在另一房間也被關勇用塑料袋套頭的酷刑。夫婦兩人被折磨一天一宿後,被送入撫順市看守所。彭潔在看守所關押二十四天後,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勞教三年。在馬三家十五天後,又被送回看守所,關押一年後,又被判刑七年,送沈陽女子監獄迫害七年,二零零九年一月才被釋放。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末,撫順市政法委書記吳光,與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郝建光指使惡警綁架彭傑。之後彭傑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彭傑與劉鳳玲在家中被永安台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被抄走的物品有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打印機、電腦等。彭傑的女婿到派出所要人,警察告知彭傑已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還說是有人舉報不抓不行。於二零一六年底,撫順新撫區法院冤判:彭傑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劉鳳玲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參與迫害主要責任人:撫順市市委書記高宏彬。 遼寧省撫順市法輪功學員彭傑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被綁架,被關押在撫順看守所。十一月十日下午1點30分遭非法審庭,正義律師為彭傑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十二月九日,彭傑接到一審判決三年六個月,彭隨即上訴。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彭傑二審律師到中法遞交律師手續,之後又到遼寧省撫順市檢察院閱卷,最後到看守所會見彭傑,中法法官已提審過彭傑。 彭潔丈夫因為她被迫害而離家七年,兩個女兒避難荷蘭。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左右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遼寧省撫順法輪功學員王維菊、賈秀花、周玉芳、李翠紅、秦曾雲 、胡鳳秋、彭傑陸續平安回家。(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劈腿 ;
銬在某處上 ;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惡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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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省撫順市中級法院:
法官胡偉02457719337(彭傑案二審)
遼寧省撫順市檢察院:
檢察官李碩02457659900(負責此案)
撫順順城區法院
地址:順城區前大路2-2號郵編113006
參與迫害主要責任人:撫順市市委書記高宏彬。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本溪市政府
:
高宏彬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
關勇
撫順市看守所
沈陽女子監獄(前稱沈陽大北監獄)
撫順市看守所(南溝看守所)
永安台派出所
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
:
睢巍
新撫區法院
撫順縣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16日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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